教师绩效奖金发放方案范文 篇1
根据《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分配指导实施意见》和《新密市苟堂镇中心校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为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最大限度的调动我校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职业道德放在首位,注重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二、绩效考核的范围、时间
(一)绩效考核的范围
本校本年度在编在岗所有教职员工。
(二)绩效考核的时间
每年6-7月间、1-2月间对本校教师进行两次绩效考核。
三、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绩效考核以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情况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教师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
教龄,是指本人任教以来的累计教龄。
加分项,是指为本期内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和本期内教学教研、师德及活动中获奖情况。
各项内容在绩效工资考核中所占的比例如下:
教学质量占40%, 考勤占10%,师德占10%,能力占10%,教龄占5%,特色建设占5%,工作量占20%。
四、绩效工资的产生、制订与修改
为了保障上级工资制度改革能顺利推进,保障绩效考核能达到预期目的,真正地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特为此成立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我校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成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组成。
五、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1、师德10分
学期末学校组织教师对全体教师师德进行互评,互评占60%,校评4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每学期请假期满5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工作日的,或病事假每学期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致使本学校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运行的;
(3)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4)品行不良,侮辱他人人格尊严,影响恶劣的;
(5)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6)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从中牟利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7)组织、参与考试作弊的;
(8)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9)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10)进行有偿家教或参与有偿辅导的;
(11)有其它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
2、能力考核30分
按百分制打分,再折合30分计入总分,能力考核包括教学能力,教学研究和工作量。
⑴教学能力6分
按百分制计算,折合6分。
a备课25分
能把握教材,超前备课,有创意,不照搬教材,计15分。 课时数量符合教材要求10分。
b上课25分
以百分制计算折合25分,考核方法以每学期教师公开课,听课教师的打分为准。
c作业批改25分
作业精心设计,分类要求,批改及时认真计15分。
作业书写质量好计10分。
d辅导25分
周一到周五一每天检查辅导次数为准,最高25分。
⑵教学研究4分
本学期参加教研活动次数最多的计2分,其余折合计2分。
本学期听课次数最多的计4分,其他以最多为分母折合。
⑶工作量20分
以18节为标准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每周增加5节,中层领导每周增加5节,师训为3节,红领巾广播站管理、通讯报导为2节。门卫、炊工按平均工作量计算。
以该项最高得分为分母,个人得分为分子,再乘以10为个人该项得分。
3、考勤10分
按百分制计算,折合10分计入总分。
考核办法:每位教师一学期的考勤分为10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病假一节扣0.5分,学校例会、活动请假一次扣5分事假一节扣1分,扣完为止)
4、教学质量40分
按百分制考核,算出个人得分后按40%比例计算绩效考核总分。 ⑴凡担任主科的教师在教学质量考评时基数分为50分。
教师绩效奖金发放方案范文 篇2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增强教师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激发教师内在动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依据《罗庄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通过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教师考评机制,充分发挥考评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干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评内容
(一)专任教师的绩效考评
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国家课程教学工作的人员,其绩效考评参照《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鲁教人字〔20__〕4号)执行,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包括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表现和教育效果四个方面:
1.职业道德(15分):主要考评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考评时,采取教师评、教干评、学生评、家长评几种评价形式再加定量加减方式计算师德分。具体赋分参看《册山中心小学 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师德评价标准。
2.专业能力(20分):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专业技能,包括教师引领学生发展的能力、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开发课程的能力、教学实践研究和反思评价的能力、拓展学科专业知识的能力以及运用教育教学新理念的能力等内容。考评时,分解成三个方面赋分(教学效果15分,课堂教学3分,附加分2分),其中教学效果成绩由工作表现中教育效果成绩进行折算;课堂教学由课堂教学达标、每人一节优质课等成绩折算;附加分由教师个人获奖情况和辅导学生成绩等组成,按照《册山中心小学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教学评估相应内容进行赋分,折算分最高不能超过2分。
3.工作表现(30分):主要考评教师的出勤、工作量和教育教学实施三个方面的内容。考评时,可采取以定量评价为主,适当结合定性评价的方式进行。
(1)出勤(5分):主要考评教师的出勤情况。对于病假、事假、旷工等,由学校根据《册山中心小学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中出勤方面积分折算。
(2)工作量(10分):学校结合本校教师实际承担的工作来核算其个人工作量。音体美等专任教师所任学科课时数每周18节,且带训练队为满工作量1,全校总课时数(扣除艺体等专任教师任课时数)除以语数英等专任教师总数得到的平均课时数为标准工作量1(小数四舍五入,教师总数中要扣减教干的管理权重系数),多代或少代均计入个人工作量;如其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还有承担的其他工作则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额外赋分,但额外赋分最高不超过5分(教干管理工作不再额外赋分)。专任教师所任学科课时数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如其承担了其他工作可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算,但其个人工作量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如其未承担其他工作,则由学校酌情扣分。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由学校按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该项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5分。 设跟班教师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计分,最高不超过2分。
(3)教育教学实施(15分):主要考评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关注学生差异发展的情况以及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教师撰写计划、备课、课堂教学(考核的教学实施情况如:上课情况、上课效果、上课规范等)、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学生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等常规教学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等进行赋分。
4.教育效果(35分):主要考评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实际成效,本项考评依据我校《册山中心小学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中工作业绩考评项进行赋分。
学校专任教师的考评结果分为称职和不称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确定为不称职:一是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四是品行不良,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五是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二)教辅、后勤人员的绩效考评
教辅、后勤人员主要从职业道德(15分)、专业能力(20分)、工作表现(30分)、教学服务(35分)等方面进行考评,考评时,可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前勤教辅人员和后勤教辅人员各自单独考评,教辅人员在定性评价时以教干评议和教师评议为主,后勤教辅人员考评中教干评议(中层以上教干),教师评议(全体后勤人员+前勤全体班主任),前勤教辅人员考评中教干评议(前勤教干),教师评议(全体前勤教师)。
教辅、后勤人员的考评结果分称职和不称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一是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四是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五是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三)学校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
教干由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参照专任教师考评办法进行考评,但其称职等次的一等比例不得超过学校教干总数的20%(采用四舍五入法)。
四、分配办法
(一)总量核定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区人社、财政、教育部门根据临政办发〔20__〕104号文件核定,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区人社、财政、教育部门根据临政办发〔20__〕104号文件核定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区教体局按照现有教职工人数核算到各学校,然后再由学校按校长,专任教师(含学校其他教干),教辅、后勤人员三类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1.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单独切块划归区财政管理。由区教体局根据校长绩效考评成绩进行分配。
2.学校教辅、后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单独切块由学校根据考评成绩进行分配。学校公布的中层教干暂定为本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90%,学校公布的基层教干暂定为本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87.5%。
3.核定完校长以及教辅、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后,剩余部分为学校专任教师(含学校其他教干)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二)工资分配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根据教职工的岗位和人社、财政、教育部门制定的标准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专任教师(含学校教干)称职等次的按15%、20%、30%、20%、15%的比例划分为五个等级,按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0%、110%、100%、90%、80%的比例进行分配;教辅、后勤人员称职等次的按30%、40%、30%的比例划分为三个等级,按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10%、100%、90%的比例进行分配。考核不称职的,不发放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期核算发放一次。
五、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教师绩效考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教体局指导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我校具体的绩效考评实施方案,报区教体局批准并公布实施。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学校将逐步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评制度,严格实施绩效考评,并依据考评成绩,分类分等核算、公示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科学评价教职工的工作情况。
(三)注重引导,严格问责。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评,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评失真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本意见考评范围为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教职工(区教体局公布的视导员和年满53周岁的女教师、58周岁的男教师以及由区教体局批准的借调人员不再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教师绩效奖金发放方案范文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全面建立我校教师工作考核奖励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实施原则
1.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德为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师德考核合格为前提、以工作实绩考核为依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绩贡献。
2、实行教师基本岗位工作与班主任岗位工作分开考核和奖励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制定公开,考核过程公开,分配结果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4.坚持“绩效考核三结合”原则。考勤、考量、考绩与考德(师德师风)相结合;平时过程考核与学期结果考核相结合;年度目标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根据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三、实施步骤
1、学校成立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行政班子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
2、研究制定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由教师大会80%以上教师通过方予以实施;
3、每学期结束时由考评小组依据教师提供的真实资料和本期工作表现,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考核打分。
4、考核结果核实无误并公示后,经考评小组签字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结果作为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本办法于20xx年12月26日学校教师绩效考评小组全体成员通过,于20xx年12月27日教师大会通过。本办法具体解释由考评小组负责。
教师绩效奖金发放方案范文 篇4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昌邑市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综合、多元考评教师的德、能、勤、绩。通过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特点的考评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
二、考核范围
全校在编教职工、交流教职工。
三、组织实施
纳入校长职级管理的校长,由市教育局按《昌邑市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其他人员的考核在教育办的领导下,由学校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四、考核办法
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不同,教职工按专任教师、管理、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人员分类考核。领导干部等非专任教师兼课节数超过学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2/3的,可按专任教师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采用量化考核和民主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量化部分以学校考勤、实际授课记录、获奖证书等为依据,主要对工作量、考勤和业绩成果量化计分;评价部分采用多主体综合评价打分的方式,对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价。
(一)量化部分(70分)
1、工作量(30分)
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教师在备、教、批、辅、检测等环节中实际付出的差别,设定学科标准周课时量,具体由学校研定。学校根据教学人员数、班级数和学校正常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情况,量化出学校所有教学岗位标准工作量。
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岗位工作量。自习辅导、体育训练、文娱活动、考试等其他教学活动的工作量学校结合实际情况核定。
根据管理、工勤、教辅等非教学人员数和各岗位应完成的工作任务量核定出各非教学岗位标准工作量。
在核定岗位工作量时,非教学岗位总工作量占学校所有岗位总工作量的比例:小学不高于9%。
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大体均衡。教职工可根据岗位要求,通过学校安排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方式兼任多个岗位,合并计算总工作量。
教职工总工作量由学校每周进行统计备案,考核时累计。
教职工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实际工作量÷教职工人均工作量×30 分
2、考勤(20分)
主要考核年度内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每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旷工每天扣2分,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0.2分,因公请假和婚、丧、产假等规定假期内不扣分。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录。
3、业绩成果(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包括育人效果、教学质量、教研成果、专业发展等方面。考评时要注重教学常规检查,不得简单地以考试分数为标准,应设立学困生转化、考试合格率、辅导学生获奖等量化指标,同时将教职工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管理、文体活动、培训进修以及公开课、示范课等方面获奖情况纳入量化范围,突出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贡献,具体打分由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制定。
(二)评价部分(30分)
管理、教辅、工勤岗位人员的业绩评价由学校教职工和考评委员会评分。其中学校教职工评分占40%;考评委员会评分占60%。
专任教师业绩评价由考评委员会评价、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学生评价三部分评价综合构成。其中考评委员会评价占50%;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占30%;学生评价占20%。
兼任教师或管理、教辅、工勤岗位的,参与不同类别的评价,并根据实际工作侧重按比例计算总分。
五、等次确定
(一)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依据上级规定的绩效考核等次标准确定,严格控制。学校按岗位分类考核,非专任教师岗位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高于专任教师岗位优秀等次的比例。
(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违反潍坊师德投诉30项必查内容规定,被投诉查实的。
(三)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1、教职工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记过以上行政处分的;
2、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3、旷工累计5天以上的以及非特殊原因、未经教育局批准,病、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
(四)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教职工受撤销党内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
2、因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行为受到潍坊市级以上通报批评或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
3、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
(五)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以及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考核。
六、结果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同时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今后,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原则上根据绩效考核成绩确定,不再单独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50%的人员可根据绩效考核成绩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教育教学业绩评定赋分可参考绩效考核成绩。
七、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要求教职工对自己采取全面、发展、联系的观点,客观地检查各项评价指标的达到程度,按照学校量化测评办法填写相关表册。
(二)量化核算:考评委员会根据学校提供的授课记录、考勤记录以及教职工获奖证书原件等,参照量化考核方案进行核算计分,计算出量化指标的得分。
(三)民主评价:组织考评委员会评价,教研组评价,学生、家长评价,教职工评价。各种评价填写相应评价表,并由考评委员会进行汇总计分。
(四)综合评定:在量化和考核的基础上,学校考评委员会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等次。
(五)公示备案:对考评委员会综合评定的等次进行为期3-5天的公示,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教职工绩效考核时间一般根据上级的安排进行。
八、相关要求
(一)学校要根据“指导意见”制订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实施(通过率不低于85%),如需修正需通过上述程序进行,学校制定的方案需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二)学校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考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7—13人组成,成员可由学校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其中一线专任教师的比例不少于60%。
(三)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考核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结果要在本学校显眼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天。
(四)绩效考核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教师绩效奖金发放方案范文 篇5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科学合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原则,合理拉开差距。
四、工作职责
根据《潮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学校结合实际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制定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长:,成员:,负责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督查和实施。
五、绩效考核的指标与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的主要指标与主要内容,结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以及本校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具体细则见《金灶某某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化表》。
“德”、在具体细化的考核指标及规定的基础上,在其总分内以扣分为主,扣完为止。“德”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并将以上规定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称职(合格)或良好的必备的基本要求。其中为人师表占6分,爱岗敬业占7分,关爱学生占7分。对出现指标内容中情况的予以扣分,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能”主要考核教师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其中文化素质占5分,教学能力占5分,科研能力占5分,创新能力占5分。各项中能完全做到的得5分,大部分做到的得4分,一般做到的得3分。
“勤”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扣分为主,扣完为止。其中出勤情况占4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病假每天扣0.5分,扣完为止。工作责任心占3分,对违反学校,工作懒散、不到位、不负责任、不服从安排、出现责任问题等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工作作风占3分,违背原则,拨弄是非,制造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绩”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其中德育工作占7分,教学工作占18分,班主任工作占5分,教育教学研究占10分,教师专业发展占5分,成果奖励占5分。各项中能完全做到的得A级分值,大部分做到的得B级分值,一般做到的得C级分值,其中成果奖励获市级及以上层次的得5分,获区级的得4分,获镇(校)级的得3分。
学校教职员工按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划分,教师是指学校中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职员是指学校校长和其他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是指学校中从事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以及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指学校后勤服务人员。
教学工作量校长必须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副校长每周任课不少于8节;中层干部每周任课不少于12节;班主任每周任课不少于12节;专任教师每周任课应达到16节及以上。其他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及工勤人员完成学校规定分配的工作任务,视为完成每周工作量。
六、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采用量化积分与评定等次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每位教职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形式采用“平时绩效考核”与“学年度绩效考核”。
“平时绩效考核”以月度量化积分记实,学期末进行考核评定等次,每学期考核一次。
“学年度绩效考核” 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由学校按照制定的程序,在第二学期末与年度考核结合集中进行考核,评定等次,每学年考核一次。
(一)平时绩效考核
1、月度记实
月度记实采用量化积分形式,以“德、能、勤、绩”为一级指标项目,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德”占20分,“能”占20分,“勤”占10分,“绩”占50分。对绩效考核指标与内容进行细化的基础上,在一级指标项目下设置二级指标项目及相应的分值标准,并根据指标进行细化和具体化,形成科学系统的绩效考核量化表,用积分形式如实记录每位教师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
2、学期考核
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学期考核,以月度记实为基础,按照制定的程序,按“好、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评定考核等次,写出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和意见及时反馈教师本人。
评定“好”等次的月度平均积分要求达到90分及以上,评定“良好”等次的月度平均积分要求达到75分及以上,评定“一般”等次的月度平均积分要求达到60分及以上,评定“差”等次的月度平均积分在60分以下。
(二)学年度绩效考核
学年度绩效考核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按照制定的程序,在第二学期末与年度考核结合集中进行考核,按“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档次评定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突出。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教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发生较大教学事故。
教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5、当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
6.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私自办班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受党纪和行政处分的教师确定学年度绩效考核的有关问题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时要求做到:
1、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结合平时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校长对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4、对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6、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定,必须在绩效考核的“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平时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1、月度量化积分的运用
月度量化积分作为定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将学校在该段时间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以该段时间内全校教职员工积分的总分,算出每分得多少奖金的分值,再将每位教职员工在该段时间内获得的积分总分值乘以每分得多少奖金的分值,算得该员在该段时间内应得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
2、平时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平时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学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平时绩效考核结果一学年内有一次被确定为“差”档次的,学年度绩效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一学年内两次均被确定为“良好”以上档次的,学年度绩效考核应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评为称职以上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教师,不得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在下一学年度扣减。
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也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学校在组织实施绩效考核时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组织,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绩效考核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和学校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
不断完善绩效考核载体。采取指标要素测评、业务知识测试、建立教师发展档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多种形式,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载体,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反映教师的业绩和贡献。
学校成立的考核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其中校长任组长,普通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工作小组成员须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学校正式人员均应纳入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校公开。
在教师绩效考核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要严肃绩效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教师绩效奖金发放方案范文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7月)、下半年(8-12月)两次考核造册。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考勤30分、工作量1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师德(10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维护学校声誉与形象共十项内容,每项2分.
2、考勤(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 、事假1天扣1分(扣50元)、矿工1天扣3分(扣100元),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3、工作量(1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三)不享受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或其他非教学工作的不享受 绩效工资 。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 5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5天、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
(3)解除聘用的;
(4)停发工资的;
(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3、有病或特殊情况不能顶岗用本人绩效工资的部分或全部用于雇佣人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