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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4-02-09 09:08:13策划方案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__〕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__〕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__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暂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三、课后服务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确有困难的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家长群体和学校教师工作量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工作原则

1.主动性原则

本着基于问题、解决困难、促进发展的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征求家委会意见和建议,班主任了解家长需求情况,告知家长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为确有困难的家长和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2.自愿性原则

学校提供课后服务要以家长意愿为前提,不强行要求学生放学后留校。学校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三、服务形式

1.合理安排课程,调整放学时间,尽可能多的解决放学过早问题。

鼓励教师开展中高年级基于兴趣的自选课程,所占课时放至周二、周三下午。每周周一至周三放学时间由4:10调整到4:40左右(为缓解交通压力采取错时放学,三四年级4:40—4:45,五六年级4:45—5:00。因接送困难需要托管的学生和兴趣社团可依实际需要推迟到5:30.)。

2.早读、午写、暮悟解决学生确有接送困难的问题。

学校结合《知书达礼》《墨香至恒》《暮悟手册》校本教材组织早晨早到校的学生开展晨间诵读;中午早到校学生结合《墨香至恒》进行书法练习;放学后,家长不能及时接的孩子结合《暮悟手册》完成阅读和作业任务。

3.加强管理,充分利用资源,以课后兴趣社团促进有需求的学生的个性发展。

(1)学校社团。在下午放学后提供一系列社团,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具备条件的学生依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参加相应社团。现开设乒乓球社团(周二至周五)、足球社团(一二年级周二周四,中高年级周三周五)、舞蹈社团(周五)、合唱社团(周五)、管乐社团(周四周五)。

(2)班级社团。鼓励各班级充分利用家长资源、社会资源积极开展适合本班的社团活动(以低年级为主)。近年来,学校发动各班级家委会,积极组织开设放学后的兴趣社团,以不同的形式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课后服务。本学期开学后,部分班级已经开始了班级社团活动,有一年级7班的街舞社团、拉丁舞社团、跆拳道社团,二年级一班的英语社团、书法社团,二年级二班的书法社团、诵读社团,二年级五班的书法社团,二年级七班的儿童画社团、舞蹈社团、书法社团、英语社团,二年级八班的英语社团、绘画社团。其他班级的社团正在组建中,不久,便开始本学期的社团活动。这些社团活动,都是由家委会组织,向家长发出倡议,家长自愿参与,参与社团的家庭,按照家委会的安排,定期到校参与社团的管理,负责社团的成员上课期间的安全,护导社团成员安全离校。学校提供社团活动的场所和安全指导。

四、实施程序

1.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年级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各年级家委会主任

2.课后托管服务时间

早晨:7:00—8:00

中午:12:30-13:30(13:10前午休,13:20后午写)

下午:16:30-17:30

3.学生自愿申请

确有困难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提交本班班主任,由学校课后服务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告知学生和家长,家长做好到校服务,参与护导、管理的准备。

4.成立服务组

(1)教师护导组:室外每天14人,干部4人。

室内:每天42人,具体在班内指导学生晨读、午写、暮悟作业。

(2)家长志愿者:组建社团的班级,每班每次不少于2人,轮流参与课后服务及安全管理工作。

5.签订协议

学校与申请提供服务的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厘清服务边界,明确各自职责、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

五、保障机制

1.完善管理制度

学校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的职责,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出入校园登记制度,严格考勤,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师生的安全。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体系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统一管理,严格要求。

2.完善评价机制

学校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到班级考核评价中,完善学校考核办法和绩效管理措施。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篇3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麻醉学院根据《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关于印发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安徽省高等学校学生返校指南(三)》和《安徽省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指引》等文件精神,为科学、规范、有效的做好新学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有序平稳推进,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和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平稳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全面领导和部署学院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

(二)持续加强师生员工信息摸排登记、每日监测等工作,严格跟踪管理,准确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严格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工作制度。

(三)严格制度管理,强化值班值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开学返校前准备工作

(一)做好风险评估及返校管理。根据《安徽省学生和教职员工新冠肺炎风险人群判定标准》,对教职工和学生传播疾病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类进行管理。

(二)精准摸排健康状况。持续对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近14天以来的身体状况、活动轨迹等信息进行摸排,精准掌握每个人的详细情况,逐人建立健康信息登记。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目前在境外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不返校。

(三)教职员工和学生错峰返校。

1.教职员工返校。学院所有教职员工均在芜湖满14天,4月27日正常返校上班;教学人员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做好线下教学准备工作。

2.学生错时错峰返校。5月6日起,评估为低风险人群的毕业年级学生集中返校,不允许带病返校。其他年级学生不得返校。

3.统计学生返校信息。辅导员提前收集整理学生的返程方式和时间,返校学生还须了解是否有家长陪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还须了解到站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并做好登记,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学生处和办公室。同时做好已返校学生和未按时返校的学生信息统计,精准掌握健康状况及缺勤原因,汇总后及时报学生处和学校防控办。

4.签订书。教职工和学生返校前一天,须签订书,如有瞒报、谎报个人信息造成新冠肺炎在学校传播的,一经查实,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开学报到后将书交至防控办备案。

(四)返校前服务保障准备。

1.严格执行《皖南医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制度》,确保防疫物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等过程规范有序,做到科学使用、专物专用。

2.依托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阵地,营造舆论宣传氛围,及时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省教育厅、学校的工作安排,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

3.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学习《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师生员工个人防护手册》,开展线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

(五)教职工和学生返校途中安全防护。

1.倡导师生乘坐自驾车辆返校。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时,全程佩戴口罩;全程保持手部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上的公共物品或部位,当手接触了公共物品、咳嗽时用手捂、饭前便后等情况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清洁双手。

2.应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者须及时报告乘务人员;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视病情及时就医。

3.旅途中如需到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个人14天内是否到过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国家的旅居史,是否途经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国家,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积极配合开展相关流行病学调查。

4.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密切接触者的调查;到校按学校要求报告,登记相关信息。

四、返校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一)教职员工返校。

1.按照《关于恢复正常上班的通知》安排,有序组织教职工4月27日开始返校工作。

2.做好教职工健康筛查和检测工作。教职员工凭有效证件进行身份识别、出示“健康码”绿码,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入校园,确保安全无遗漏。教职工应乘坐私家车辆、校车、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防交叉感染。

(二)学生返校报到。

1.经学院审批返校的学生,按照学校错峰返校方案要求分批依次到校,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不得返校。

2.加强学生返程安全提醒,辅导员应有效指导学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及线路。辅导员应将返校学生报送的返校乘车方式、到站时间、地点等信息及时报送学生处和办公室,科学预测返程集中到站时间,安排车辆接站,减少途中配载,严防交叉感染。学生上车前须凭相关证件进行身份识别,出示“健康码”绿码,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车。

3.做好返校学生信息统计。对返校的学生,返校日当天进一步摸清、准确掌握返校学生返程信息、健康状况等情况。辅导员采取“人盯人”措施,全面掌握返校学生返程动态,及时报校防控办统计汇总。

同时辅导员要与学生家长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发现应返校而未按时返校的学生,立即联系其家人,及时跟踪,并做好台账,精准掌握其健康状况及缺勤原因,有关信息及时上报。

4.做好学生返校管理。学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健康码”和检测体温;学生依次排队入校,避免拥挤,须间隔1.5米以上;家长及外来无关人员、车辆一律不得入校。加强返校日当天值班值守,安排好返校学生错峰领书、入宿舍、食堂就餐等相关事宜。

五、学生返校后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

1.执行《宣传和健康教育制度》。上好“返校第一课”,学生返校后对学生开设“两课”(疫情防控和心理危机干预健康教育课)教育,辅导员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及时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组织开展战“疫”专题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指导师生做好公共场所的个人卫生防护,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在密闭公共场所要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频率,缩小外出活动范围。接触公共物品、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清洁手部;尽可能增加室内运动,在确保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进行户外体育锻炼。

(二)落实教师上班的健康要求

教师不得带病上班。近14天无发热、干咳等感冒样症状,无高风险地区和国家旅居史,无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境外回国人员接触史的教师可返校工作;在洗手池配备普通洗手液,并有醒目标识提示保持手卫生;两人及以上办公时佩戴口罩;电脑专用,不使用他人及公共电脑;全天保持办公室通风状态。

(三)做好师生上课卫生

暂停举办聚集性活动;教师在上课前后均要洗手,授课时佩戴口罩;学生上课时佩戴口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时错峰上课。

(四)做好学生思想和心理健康管理工作

1.辅导员做好返校学生的思想工作,减少和消除学生间恐慌、猜忌和歧视行为,稳定学生情绪,努力形成互相关爱、互相帮助、互相理解的良好风尚。

2.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提供心理危机干预与服务,更好地引导广大学生客观理性看待当前疫情形势,做好个人防护和心理疏导。向师生公布心理咨询电话,及时疏导师生的心理问题。

(五)密切监测教职工和学生健康状况

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病因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等,确保防控工作无疏漏。各部门、单位安排专人每日负责健康信息统计和汇总,严格执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

(六)减少聚集活动

1.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认真落实学生寝室卫生制度、消毒制度和通风制度,寝室间人员不串门走动。辅导员做好监督管理。

2.暂停聚集性校园文化活动,必须开展的集体活动和课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缩短聚集时间、控制参加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召开人群聚集的会议或典礼,严控教职工外出参加旅行或会议,提倡召开视频会议。

六、统筹教学工作

(一)及时调整20__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优化教学安排,合理安排返校学生的教学、考试、就业创业、毕业离校等各项工作。加强实习单位联系,做好实习学生返岗各项工作对接。

(二)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全面梳理教学调整情况,对于线上教学没有安排的课程,在不影响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明确教学计划安排,统筹做好计划的组织实施;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标准规定的课时要求,利用双休日、暑假或课外活动时间补齐补足课程计划课时;积极开展线上教学质量评估,了解线上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合理调整线下教学安排,确保课程教学标准不降。

(三)落实精准帮扶。对学习困难的学生,加强学业辅导和心理帮扶;因特殊情况暂缓返校学生要做好教学预案,实行“一人一案”,帮助其完成学业。

(四)统筹做好实践教学安排。对于线上教学没有安排的实验、实践课程,可分批次合理安排,减少聚集,逐步完成。相关部门保证实践类课程和活动开展时所需的防疫物资必须到位。

(五)精准管理20__级实习生,合理安排实习生返岗。根据学校评估确定的日期通知实习学生返岗实习。返岗后,原则上在实习单位食宿,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服从实习单位统一管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实习年级辅导员做好学生的心理压力疏导。实习同学如有发热、咽痛、干咳、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由各实习单位负责安排就诊并报告学校。

(六)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加强信息化教学和管理工作,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固化线上教学成果,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持续动力。

(七)做好各类考试安排,有计划组织学期补考、毕业前补考、毕业理论和技能操作考试等,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八)科学合理组织好20xx届毕业生的毕业相关工作,开展线上就业服务,鼓励支持用人单位通过网络等形式开展宣讲和招聘,通过短视频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进行宣讲,鼓励毕业生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网络、视频等手段开展简历投递、在线笔试面试。

七、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教职工和学生在入校时发现有体温异常或有干咳、乏力等症状,不允许进入校园,立即安排到临时隔离观察点;在校内发现有体温异常或有干咳、乏力等症状,第一时间原地隔离(含密切接触人员),并上报学校防控办。随后按照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规范送附属弋矶山医院就诊,密切接触人员继续隔离,依规妥善处理。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__〕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__〕14号)文件精神,着力*“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二、实施范围、课后托管时间及实施步骤

(一)实施范围

从20__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三、托管服务师资力量、课程内容、管理形式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四、托管经费来源、使用、管理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五、托管服务程序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设施的育人价值,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遵照镇安县科教体局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布署,学校照顾学生及家长的需求,基于学校实际条件和办学特色,开发实施提供学生自主选择的教育服务,以支持儿童的成长、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安县第三小学课后服务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具体分工:

:负责全面检查督导

: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负责检查考核,协调落实各项细则

:负责安排课后服务教师的常规管理

:负责课程安排及课后服务研究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的课后服务相关事宜

教研组长:负责协调本组课后服务课程落实

三、服务原则

1、坚持自主性: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申请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

2、坚持公益性:学校不能以弹性放学为由头,违规收取学生费用。

3、坚持校本性:学校将根据本校学生需要、家长需求、学校实际等情况,合理安排这段时间。

4、坚持多元性:以学校为主体,用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等支持,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其中。

四、服务内容

1、提供延时托管,辅导老师在教室指导学生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对学生进行作业个别答疑,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2、开展集体活动。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我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的合作情况,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五、服务安排

1、服务时间

20__年春季开学后,学生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六点前结束。

2、场地安排

各班教室及各社团教室和学校操场。

3、人员安排

学校教师为主,社会聘请人员补充。

六、服务费用

1、收费标准。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的原则,实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制度,每生每课时2元,每学期不超过3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用。

2、费用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校主导、因地制宜、自愿选择、非营利性”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通过后,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收费,按学期预收,按课时结算,一期一结,不得结余、结转。

七、保障措施

1、学校教导处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和预案,设置合理的课程,科学制定课程表,确定课程辅导老师,安排合理的服务时间,制订课后服务的课堂管理以及课后服务费用的考核细则,系统组织规划此项工作。

2、后勤组依据方案合理配置服务设施,确保人员、场地、设备全部到位,为学生提供安全、温馨的留校生活。

3、安全组建立建全安全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确保课后服务的学生安全。

4、财务室依据镇科教发〔20__〕27号文件精神,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制定我校课后服务管理细则,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确保课后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教育社招聘1人,*省教学研究室招聘4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1人。招聘岗位情况和招聘条件要求。

二、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可采取两种方式报名,一是直接报名,即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省教育厅人事处报名;二是邮寄材料报名,即将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的方式寄至*省教育厅人事处。*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按特殊岗位组织招聘,应聘人员须以直接报名方式报名,不受理邮寄材料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教师报名,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上述材料,以直接方式报名的,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交1套复印件;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的,提交复印件,不要寄原件。另外,填写《*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提交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博士毕业生报名的,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以直接方式报名的,报名时间为*月*日至*日。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月*日。

(二)资格审查。在报名时,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要求的,发给准考证。应聘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对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并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还要审查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等原件,经审查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面试。

(三)考试、考核、体检

*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笔试、面试。*教育社和*省教学研究室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安排在10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等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应试复习用书。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超过笔试合格线的不足6人,按实际过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应聘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等基本情况。面试安排在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在面试通知单上通知。

3.考核、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如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不合格,则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递补。*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直接考核,按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实际人数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考核合格人员,安排在省级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7日公示无异议的,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省人事厅备案。经同意后,由省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实行聘用人员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省教育厅人事处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联系电话:000000,联系人:*。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明确办院方向,坚持社会效益,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按照《四川省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加强细节管理,围绕做细、做严、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院,通过三级乙等保健院的创建与达标,不断提高整体实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工作为契机,推进医院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的要求,全面规范医院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分级管理、监督评价为手段,以问题管理为核心,实现医院等级达标升级的工作任务。

三、组织机构:

(一)达标工作实行院长挂帅,分管院长主抓,职能部门及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制。医院成立达标委员会,龚丽霞院长任主任、副院长朱波、李庆、余梦虹及张永华书记任副主任,全面负责创建三级乙等保健院的领导工作,组织及指挥、研究部署与决策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达标办公室设立在医务科,由刘小静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在医院达标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创建三级乙等保健院的具体工作,制定全院创建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创建工作;掌握全院创建工作信息,为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完成创建申报及工作总结等有关资料的撰写。

(三)成立以行政后勤、保健部、门诊部、妇产科、儿科五个部门的片区达标工作小组,组长分别由张永华、李庆、朱波(杨凤琼副组长)、余梦虹(杨斌副组长),各科主任和护士长为成员。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创建工作,向创建办公室汇报本片区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建册归档工作。

(四)各科室成立创建工作小组,以科主任和护士长为具体责任人,在达标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达标办公室阶段性的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本科室的创建任务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准备,分解到人,责任到人,保证达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与学习《评审标准》阶段

1、20xx年1月1日,召开创建妇幼保健单位动员大会,宣讲我院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布置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调动全院每一个职工的积极性,步调一致,上下齐心,通力合作,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

2、各片区达标工作小组对相关科室人员组织培训,认真学习,做到心中有数,结合本科室具体情况,逐条比对,对创建工作进行摸底,梳理存在的问题,同时,制定出本科室的达标计划,整改方案及一阶段工作安排重点,上报达标办公室。

(二)自查准备阶段

1、各职能部门、各片区达标工作小组、各科室认真按照评审标准与评价细则有计划、有步骤全面落实各项工作。

2、按照医院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科室实际情况,制定阶段性创建、工作安排与落实措施,并上报达标办公室。

3、各科室的创建工作小组要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计划,对照《评审标准》,把本科室、本专业要求的全部标准排项分析,逐条落实,责任到人。尤其对差距较大的项目,要有相应的达标措施。科室通过努力能完成的项目,要指派专人负责,限期完成。需要医院统一解决的问题或项目,要列出问题或项目的名称及解决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分管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及时上报达标办公室。各科室、各专业无权放弃任何一个项目的分值。

4、各职能部门除做好本部门的达标工作外,还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科室的达标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分管范围内科室的三基三练的培训考核工作。

5、各职能部门及各级质量管理组织要充分履行职责,认真开展质量管理活动,质量管理记录要反映出计划、实施、控制、评价、反馈、改进的全过程,尤其要反映出环节质量的控制过程、质量的持续改进过程。

6、各科室、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及医院工作制度,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重点抓好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核心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医疗护理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及终末质量的管理、医院感染控制、成份输血及医疗安全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要及时记录,提高内涵质量。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长抓不懈,保证为病人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__〕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__〕2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从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出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课后服务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各中小学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科学、规范、有序。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午餐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

(一)午餐服务。午餐服务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卫健委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__〕194号)执行,到20__年底,确保有在校午餐需求学生的午餐提供率达到100%。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不断完善学生餐后管理,拓宽学校服务内容。

(二)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高中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合肥市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合教〔20__〕332号)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

“普惠托管”由本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生标准予以保障。

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数、服务内容等因素,由自愿参加的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不含耗材费)缴纳;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标准,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购买。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数据资源部门负责课后服务平台项目审核把关,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部门从教育转移支付中单独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与课后服务工作考评结果挂钩。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取得的补助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三)确保服务水平。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开展“个性化课程”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搭建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高效服务,加强对提供“个性化课程”的第三方机构监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高校、社区、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提供“个性化课程”涉及服务性代收费的,每生每学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个性化课程”资金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信息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参与入校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要建立公平竞争和服务监督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加强督查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解读和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长培训和引导,鼓励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注重总结课后服务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篇9

一、考核目的和意义

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职务、级别、工资的重要依据,是全面考察全局工作人员一年来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及局的各项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局干部职工在本职工作岗位中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促进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深入开展。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内设行政科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14个。参与考核范围内人员为公务员9人,其中副科以下公务员1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人。

三、考核内容和等次

(一)考核内容:以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机关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2人。从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中评选先进集体,先进集体的比例按不超过本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总数的10%掌握,共2个。先进集体的条件是: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团结协作、廉洁勤政、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整体工作在全区、主要业务工作在全市、全省位居前列;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坚持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声誉和形象好;年内未发生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

四、奖励办法

对先进集体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个人发放。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奖励,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三等功奖励。机关公务员考核奖金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确定的标准执行,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金标准,可参照公务员的标准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惠林江

副组长:崔永平

成员:夏仲波杜立丽董蕾解臣剑

六、考核程序

(一)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区人社局年度考核文件精神。

(二)科室及个人进行总结。科室及个人总结的内容包括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召开测评会议。拟定于3月20日召开考核测评会议,组织人员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各科室、单位目标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各类表格及时汇总上报。

(四)考核公示。经考核测评后,局考核领导组根据考核结果,研究拟定评语和等次意见。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和先进集体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对优秀等次人选没有异议的方可上报核定等次。

七、年度考核结果的审核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社会管理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现就本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行政指导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经典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的要求,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构建和社会,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行政指导是指在本局职能、职责或管辖范围内,为适应规划管理需要,保障城乡规划顺利实施,在国家的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范围内,适时灵活地采取辅导、提示、告诫、劝勉等非强制性方法,谋求行政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以有效地实现规划实施管理目的、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活动。

推行规划行政指导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应当在本局法定职责、职能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所实施的指导行为不应违背法律精神、法律原则,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

2、正当性原则。通过说法、说理的过程向行政相对人展示行政指导的正当性,从而限度地谋求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导指导的主动配合,不得增加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尽量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3、必要性原则。如果采用行政指导能够实现规划管理目的,不再实施权力性行政行为。同样,如果实施行政指导的客观依据不存在,也不能为规避行为的法律责任而实施行政指导行为。

4、平等性原则。实施行政指导时,应当确立与行政相对人的平等关系,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双向互动方式,交换行政管理意见,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规划实施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5、自愿性原则。实施行政指导要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自主选择,通过综合指导说理,使行政相对人认同和自愿接受,达到预期管理目的。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不得因相对人拒绝接受行政指导而对其采取不利措施。

6、公开性原则。实施行政指导要对行政相对人公开行政指导的内容、形式,切实保障其知情权。

三、指导措施

秉持“预防为主、教育纠正、苗头预警、轻违告诫”的理念,推行柔性执法,坚持“事先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体现预防与惩戒、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行纠正或杜绝违法行为。

(一)规划方案行政辅导。根据建设单位申请,积极发挥管理和服务职能,实施规划方案行政辅导,组织评审、论证及重大项目方案竞选、评审,帮助建设单位对规划方案进行优化。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采取“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全程跟踪、优质服务”等措施,对工程建设做到辅导现行、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要求实施。

(二)执法事项行政提示。执法人员在建设工程日常巡查监管中,发现建设单位有违法建设苗头、倾向性行为的,及时通过提醒、警示、宣传等方式方法劝止建设单位,以预防和避免违法建设的发生。

(三)轻微问题行政告诫。违法建设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按期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不予行政处罚,运用告诫方式,告知建设单位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四)处罚案件行政劝勉。建设单位发生二次以上违法建设行为,或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或者不服从规划部门作出停止建设决定的,执法人员应当约见建设单位负责人,就有关事项进行谈话,督促其完善相关制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谈话内容应如实进行登记或记录。

(五)处罚案件回访。对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回访,督促指导纠违措施,巩固执法效果,促使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建设行为。

四、工作方法

(一)实施规划方案行政指导制度。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行政指导内容包括:一是受理建设单位规划方案审查申请;二是审查规划方案相关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的要求;三是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规划方案竞选、专家评审;三是根据方案竞选及专家评审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二)实施巡查监管行政指导制度。在建设工程批后监管中发现相对人有需要本局提醒、警示、纠错情况时,应及时发放提示书或警示书、行政告诫书、行政建议书等进行行政指导。

(三)实施案件回访行政指导制度。在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基础上,结合软环境和效能建设监督回访内容,实施案件回访行政指导制度。回访时,执法人员携带《案件行政指导回访表》,记录相对人违法行为改正情况,了解相关人对本局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在本局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试点项目,细化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

(二)全面实施阶段。在内部试点的基础上,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行政指导工作程序,逐步扩大行政指导工作实施范围,落实层级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本局柔性执法提供制度保证。

(三)总结提高阶段。对行政指导工作实施以来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各单位必须于11月下旬前将本部门行政指导工作总结、行政指导项目列表等送交局政策法规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行政指导工作是一项日常性、业务性和全局性的工作,为保障行政指导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局行政指导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属各单位和分局也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处室位共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各有关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

(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一是先行试点。各有关单位和处室要突出重点,选择一至两项行政指导试点项目,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二是适时完善制度。在推行行政指导过程中要边学习、边探索、边实施、边规范,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三)加强联动,协同高效。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各有关处室和单位要通力协作、强化配合,局政策法规处要抓好牵头协调工作;其他各相关业务职能处室和单位要把行政指导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根据自身的业务需要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指导。

(四)广泛宣传,积极互动。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调动行政相对人与本局双向互动配合的积极性,使广大行政相对人认同行政指导、接受行政指导,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及时总结行政指导工作的经验成果,将行政指导工作作为规划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凸显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五)加强评估,严格考核。按照市软建办《20__年度软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文件要求,已将行政指导工作纳入市直部门的日常考核内容,为确保行政指导工作落到实处,顺利通过考核,局决定将该项工作列入各单位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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