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总结 篇1
1、组织部署(11月2日至11月10日)。
车间成立火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小组,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操作性强的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各工区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2、整改整治(11月11日至11月24日)
车间将对各工区的消防安全活动月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是“三懂、三会”内容,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认真查找消防安全隐患,并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销号、对各工区的防火组织、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状况、基础台帐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3、总结巩固(11月25日至12月4日)
车间防火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各工区的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照整改,落实各项防火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做到消防安全检查日常化、制度化。
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总结 篇2
为确保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铁路运输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健全省级及以下公路、水路管理部门、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之间“协同监管、综合整治”的协调配合长效工作机制,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实现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设施齐全完好、防撞等级全面达标,公跨铁立交桥全面完成产权移交,机动车通行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事故大幅度减少,显著提升铁路运输安全保障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属地责任落实。铁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落实保障铁路安全的职责,推动公跨铁桥梁和公铁并行地段护栏移交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公铁并行交汇地段机动车的巡查和管控,更新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加大对影响通行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隐患。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将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下级地方人民政府的考核范围,明确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范,将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铁路运输企业巡查报告职责。铁路运输企业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安全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安全问题立即上报,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落实铁路监管部门责任。铁路监管部门要针对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按标准设置、防护等级不达标、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移交、维护管理职责不落实等行为,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4.汲取事故教训确定重点地段。分析研究辖区重点省份、地市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情况,各地区铁路监管局会同省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共同研究梳理,分析确定事故易发、多发的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重点地段。
5.研判安全风险。地区铁路监管局、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分析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管理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6.开展隐患排查。铁路运输企业会同公路管理部门、水路管理部门,全面完成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建库,按职责分工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
(三)开展防护设施不良整治
7.公铁并行防护设施整治。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整治公铁并行地段靠近铁路的公路侧设置的防护桩(墩、墙)、护栏等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护栏防撞等级不足、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整治因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防护设施设备缺失、破损等问题,确保防护设施完好,发生过车辆冲撞铁路事故的防护设施应按现行标准进行提升。
8.公跨铁立交桥防护设施整治。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整治公路跨铁路立交桥设置的防护桩(墩、墙)、防护网及安全警示标志等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护栏防撞等级不足,跨越高速铁路的立交桥护栏防护等级宜按现行标准采用八(HA)级。整治因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防护设施设备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等问题,坚决防止车辆及其他物体坠落铁路线路或侵入铁路限界,发生过车辆坠落铁路事故的防护设施应按现行标准进行提升。
上述两款既有防护设施应符合建设期标准,新增防护设施应严格执行现行标准,整治中相关部门职责、工作要求、经费支出等按原铁道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铁运〔20__〕139号有关规定执行。
9.公跨铁立交桥附属设施整治。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整治公路跨铁路立交桥安装的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安装位置不合理、强度不足等隐患,防止被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或侵入铁路限界。
10.铁跨公立交桥防护设施整治。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整治铁路跨公路立交桥的限高防护架、限高限宽标志未按标准设置,限高防护架防撞等级不足,因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或破损后未及时加固、修复、更新,防范机动车卡滞、撞击铁路桥梁。
11.道路标志标线整治。重点整治限速限重标志、标线、减速和引导设施等不按规定设置,缺失、不准或管理维护不到位。公路管理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提供相关管理数据。
整治实施期间,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管控和铁路天窗开设,在满足施工条件的同时,确保施工安全和铁路运行安全。
(四)开展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整治
12.公铁并行交汇设备设施移交。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公跨铁立交桥、公铁并行地段防护桩(墩、墙)固定资产移交给主管部门,集中整治不按规定移交、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隐患治理不落实等问题。对于设备设施建设标准、交(竣)工验收不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而无法移交的,应明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完善相关手续后再按程序组织移交。
(五)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
13.铁路跨越航道设备设施整治。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整治Ⅰ、Ⅱ、Ⅲ级航道铁路通航桥梁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域有关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20__年5月至20__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__年5月至6月)。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国家铁路局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做好动员部署。
(二)重点整治(20__年7月至12月)。各级公路、水路管理部门及铁路运输企业,对排查重点内容逐项进行建档立册,明确每项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具体地点、整治标准、整治要求等内容。对排查出的高铁沿线有关公跨铁立交桥移交、公铁并行交汇地段护栏管理、航道通行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逐项进行整治销号,同步推进京哈、京广、京沪、京九、沪昆、陇海等六大干线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
(三)深入推进(20__年)。总结高铁和六大干线安全治理工作经验,重点推进客车径路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督促落实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治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四)巩固提升(20__年)。全面推进全国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经验,健全保障铁路运营安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地方层面协同共管,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形成省级及以下公路水路管理部门、铁路监管部门、铁路相关运输企业之间“协同监管、综合整治”的协调配合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加强日常工作联系,落实工作部署,共同维护铁路运营安全,实现铁路运输安全有序可控。
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总结 篇3
为了保证我们班师生的安全、我们班早就把安全工作当成了最重要的工作、当成了每天的大事。我们成立了一个安全工作组、定期检查班级安全工作。
自检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和完善制度。
我们班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我们制定了安全和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班会、小组会、班际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预防和杜绝了一切安全事故。
二、确立立场、长期宣传。
我们在教室显眼的地方写了固定的安全标语、如“学校里没有小事、安全大于天”、“安全工作要逐年、逐月、逐日、时不时地抓”等。
三、管理到位、常抓不懈。
定期检查、监控和整改班内各级安全隐患。为班级安全工作不懈努力。教学生不要在校园里爬墙壁、栏杆、扶手、门窗。
四、要求学生注意食品卫生和安全。
教育学生不要购买过期食品、食品和“三无”产品。我们班定期检查学生的书包和课桌上的小食物。
五、要求学生着装安全。
我们检查了每个学生的着装、要求学生不要穿任何不安全的衣服(比如穿光脚的鞋子、容易摔倒滑倒)、要及时更换。
六、教育学生防火、防水、防爆、防盗安全。
我们教育学生提高防火、防爆和安全意识。做到“五不”、就是不要在人多的地方、高楼、冰面、车辆多的道路、工地加油站玩耍。
七、团结一致、防止侵扰。
我们班、从老师到学生、团结一致、形成一种人气、营造一种气势、杜绝一切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禁止学生出入网吧、游戏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