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加工合同书 篇1
订做方(甲方):
制作方(乙方):
一、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 合同编号:
品 名
规 格(长*宽*高)
单位
数 量
单 价(元)
金 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整 金额(小写):¥ 元
交货日期: 合同签定起 日内
其它说明: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三、验收标准、方法:按样品工艺为检验标准。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五、交货方式及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安装地(北京范围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七、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问题根据问题所属承担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它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户名:x有限公司 帐号: 开户行:
订 做 方
制 作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单日期: 年 月 日
承揽加工合同书 篇2
承揽方:
定作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签订时间:年月日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定做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时间、: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盖章(签字)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即生效,高于任何的书面口头协议。
定作方单位名称:
(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揽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税号:
鉴(公)证意见经办人:
监(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书 篇3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价款或酬金元金额: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一、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___%或酬金总额____ %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份价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的违约金。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
八、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九、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书 篇4
模板承揽加工合同书
订做方(以下简称需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供方):
订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模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此合同单价为税前价)
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位 重量(吨) 单价元/吨 价款(元) 备注
箱梁芯模 米正交 套 约计重量
总计总金额(大写) 柒万柒仟元整
二、 技术资料提供方法:需方提供标的物所需施工图,按需方确认的标的物图纸加工;
三、 质量要求:供方严格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符合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四、 交货地点:供方厂内验收交货;
五、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第一套芯模10月8日交货,第二套芯模10月13日 交货。
六、 计量方式:需方以标的物加工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七、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材料款 贰万伍仟 元,需方在提取标的物时结清所提取标的物的剩余款项(以实际加工产品数量、品种为准)。
八、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全部货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供方所有。
九、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施工现场,供方帮助配货,供方承担运输费用.工地卸车及其它费用由需方承担。
十、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执行完毕或未付材料预付款。
十一、 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十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方式,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预付材料款到帐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立合同附加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订 做 方 : 承 揽 方 :
单位: 单位: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卡 号: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时间:
承揽加工合同书 篇5
甲方: (定作方) 地址: 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承揽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工业城内
乙方是为甲方加工 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 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
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
二、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 产品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备 注
1.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
三、 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 产品品名 规格 技术标准或要求 备 注
四、 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
1. 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
2. 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 加工费计算方法:
(1) 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的加工费。
(2)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超过规定标准,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五、 加工订货:
1. 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
(1) 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
(2) 电话通知订货。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电话通知订货记录》,作为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
2. 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
(1) 甲方向乙方发出《加工订单更改通知单》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从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回传。
(2) 电话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
3. 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
(1) 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
(2) 在一个货期段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刻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将己生产数量如实反映甲方,经核实是在乙方生产力范围内的数量,甲方仅负责安排此数量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生产的正常备料。
4. 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
六、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
1.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 ;
2. 包装物标识规定: ;
3. 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
4. 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
5. 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
6. 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乙方应在七(7)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则,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
七、 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
1. 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3. 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
4. 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5. 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6. 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八、 知识产权保护
1. 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商标许可的,还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九、 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
1. 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准及下列文件、资料:
2. 产品质量控制:
(1) 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
(2) 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管理人员并对乙方的产品、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装配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并安排住宿。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
(3) 甲方原则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甲方针对乙方质保体系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二次评审,如仍未达到要求,则可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4) 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应商名单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应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
(5) 一般情况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它供应商,但应向甲方提供该供应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足够检验数量的样品,经甲方检测合格并书面确认、封样交甲方后,方可采购并投入生产。
(6) 虽然甲方根据经验或样品检测结果向乙方推荐供应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选定的供应商,或者借甲方名义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后向乙方提供,或对加工零部件进行了检验。但是甲方的认可或受托购买行为并不代表乙方进货质量控制责任的免除,由乙方对所采购零配部件的质量承担责任。虽然甲方进行了上述质量检验与控制活动,但甲方不对加工零部件的质量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产品质量责任。
3. 质量整改
(1) 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甲方可发出整改,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4. 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
十、 加工费的结算
1. 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25)日前结清截止上月二十五(25)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费,扣除加工费 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余额开具发票,甲方以三(3)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费(乙方如要求将承兑方式改为现汇支付,由乙方不低于月息0.28贴息给甲方)。
2. 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 年内结清。第 年结算 ,第 年结算 ,第 年结算 。
十一、 验收方法
1. 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标准与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或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双方如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按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结果为准。
十二、 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意见。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助。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将存在问题的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报告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退货的,扣罚当批货值的5,但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做出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它手段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按第(4)条接受扣罚。
(2)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
(3) 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4)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计划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
(5)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出货延误,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出货延误的,扣罚违约金5000元次,损失另计;
(6) 故意将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却冒充合格品的,扣罚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7) 未经确认,私自更换、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型号或供应厂家,扣罚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8) 送货实物数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货价值10~100倍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还必须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 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自动解除乙方未按时完成部份的订购计划。
6. 加工零部件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应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十四、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五、 合同的变更、解除:
1.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合同。
2. 乙方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或生产的合同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模具、商标标识、技术资料、供应商名单等,归还甲方。
十六、 不可抗力
1.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 其他
1.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货物来充抵。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日,或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现时。
3.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业务交往若干问题备忘录》、《商标使用管理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承揽加工合同书 篇6
定作方:
承揽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定做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时间、: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盖章(签字)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即生效,高于任何的书面口头协议。
定作方
单位名称:
(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承揽方
单位名称:
(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行:
帐 号:
邮政 编码:
税 号: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监(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承揽加工合同书 篇7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_____________》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结构加工制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钢结构工程施工图纸,乙方包工包料加工。
二、加工内容
本合同所涉之加工内容为甲方提供的锦绣物流仓储楼工程的施工图纸中的钢结构的加工制作(含抛丸除锈,刷红丹防锈底漆一遍)。
三、加工工期
从乙方收到甲方的第一笔预付款(或定金)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四、加工量、单价及总金额
1、以上价格均为《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_________)。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签字盖章,乙方须严格按图纸要求加工制作。
2、上表所列之加工量为暂定加工量,结算时按加工厂分解图、下料单、理论重量加量0%损耗计算。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合同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变更。
3、上表所列之“金额”的“合计”项为暂定总价。
4、本合同采用的定价方式结算。
五、运输方式:需方自提,运费自负。
六、结算、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万元为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为预付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款后开始组织生产。如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款,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不退还。
2、乙方生产、制作钢结构过程中,甲方付款提货,且甲方累计所提货物的价款不得超过甲方实际已支付的货款数额(定金除外)。甲方最后一次提货前,双方办理结算,货款应全额付清,乙方财务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货款并确认后,安排发货。
3、如甲方在现场安装时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问题。
七、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时提供给乙方完整、详细的工程施工图纸壹套。
2、甲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提货、验货,支付货款、办理结算。
3、本合同所涉及工程如中途有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在变更实施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的材料增减按实结算。甲方书面通知前产生的半成品由甲方承担,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支付乙方价款。
4、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需交乙方审核,对乙方提出的图纸错误,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后12小时内解决。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月日为甲方最后提货期限。因甲方原因造成在期限内未提完所订的全部货物,甲方应在最后提货期限届满后7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否则甲方提货时,市场价格上涨的,按照涨价后价格结算;市场价格下跌的,按照下
乙方责任
1、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内钢结构构件的材料采购和加工制作。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提出的技术要求、质量、数量、包装等具体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进度。加工完后,保存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
2、乙方负责成品构件的捆扎、装车等工作。
3、乙方在钢构件出厂时,需提供所采购钢材的材质证明,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技术资料一式四份(注:不含带MA章的探伤报告及第三方材料复检费)。
4、日开始供应第一批构件,供货要求详见甲方书面需货计划,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全部钢构件供完。
八、质量验收
1、甲方在钢构件出厂前进行质量复检。复检合格后,由于运输的原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加工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在48小时内解决。
2、质量异议期限:甲方收到产品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48小时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派员到现场查验并与甲方协商解决。如甲方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甲方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全部合格,甲方不得再以货物质量问题为由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约定,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缺陷,乙方仅对质量缺陷产品本身的价款损失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
九、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返工及原材料、构件报废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直接损失。
3、乙方无故延迟交货的,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4、本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前,任何一方不得毁约,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十、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在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必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人。保密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商业秘密之日起,至对方将该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涉之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生效,至构件交付完毕货款付清后自然终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书 篇8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________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托收。
7、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__________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书 篇9
委托方: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________数量________价格、交货期:
项目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元)总价(元)交货日期一季度二季度镀锌综架_________以上只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__万_____万淬火综条支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__万_____万合计
2.质量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_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
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
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
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____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纺织器材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书 篇10
定作人: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
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加工物名称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 量报 酬交 货 期 限 及 数 量
单 价金 额合 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质 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四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七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八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 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日内答复。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交定金(大写) ____________ 元。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定 作 人
定作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承 揽 人
承揽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