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销售代理合同 篇1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力、性能可靠的 软件产品。
2、甲方支持乙方开展 软件产品的市场宣传和销售工作。
3、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支持工作以及乙方在产品销售中所需的支持工作。
4、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有权对 软件产品的产品策略、市场策略和价格策略作必要的调整。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若乙方确实违反合同规定,破坏秩序,甲方有权做出直至取消乙方的授权销售代理商权利的处罚决定。
6、甲方保证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状况的真实性,并对客户软件使用中遇到的故障,进行完善的售后服务和终身维护。否则,因此发生的任何纠纷,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应在公司网站上显著位置宣传乙方的代理地位,向客户说明乙方的联系方式。为客户提供产品维护、升级和在线疑难解答。
8、甲方致力为乙方提供最佳经营环境并承诺自身不涉足授权销售区域的经销和零售,在乙方作为甲方产品销售代理商的合作期间,甲方不应建立第二家经销代理商。
9、为了保护乙方的宣传推广和成本投入,无论乙方销售区域的客户是否已经与乙方进行过接触或洽谈,均视为乙方客户。甲方不得擅自向经销区域内的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在提前将有关销售合同副本寄给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供货,并应在收到货款后三日内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 %的佣金。
(二)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供工商部门年检过的乙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法人代表、总经理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请随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
2、乙方在取得甲方的软件产品销售授权后,即可在授权指定的时间和地区范围内作为甲方的软件总销售代理商开展业务工作及渠道开发。乙方可在所辖地区发展地区分代理商,乙方应对该分代理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权在广告和信函上表明其为甲方的授权经销商。
3、乙方为甲方销售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等始终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独自或与任何第三方对软件系统进行翻制、复制、解密、反编译、反汇编和其他反向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不少于人民币十万)。
4、乙方可以免费得到甲方软件的宣传资料、销售及技术服务资料。
5、乙方所有销售的甲方产品均须从甲方合法获得,不得销售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乙方在向用户提供产品的时候,须保证一份甲方产品只提供给一个用户,并保证产品提供给最终用户。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产品提供给任何想利用甲方产品牟利或进行分发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采取其他任何方法违法销售或分发甲方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亦不能生产或销售与甲方产品具有竞争性的软件产品。
6、乙方在销售及推广甲方产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形象。乙方负责软件的销售推广、软件安装和调试工作,以诚恳热情的态度对待客户,注意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和形象,及时处理客户提出的产品使用问题和意见,其中属于技术程序原因的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由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
7、乙方在销售软件过程中,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底价,即 元/套。如确需变动,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
8、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最终客户资料(包括最终客户的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使用日期等内容),否则,甲方不负责其售后服务、系统升级或技术支持工作。
9、乙方应诚信守法经营,对自己的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应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销售、市场、库存、价格、代理规则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1、《 》软件的公开价格为: 元/套。甲方向乙方供货的销售价格为公开价格的 折,即 元/套。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 套至 套之间,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 %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 套至 套之间,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 %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 套以上,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 %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没有达到 套,则甲方将不提供返利给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天元科技软件产品订货单”(附件一),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公司公章,传真给甲方市场部。
2、甲方收到订货单后,在款到后 日内将货物发出。乙方应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尽快安排发货。
3、货物运输方式和货物到达地以乙方订货单要求的为准。
4、甲方承担乙方所订软件产品的运费。
1、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软件不能正常运行使用,甲方负责免费退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包装损坏,甲方负责免费退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1、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软件销售价格,但该价格不得低于产品底价。
2、软件实际销售价格高于产品底价部分的金额作为乙方代理销售的佣金。
十二、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另外,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也可以解除,但提出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因合同一方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另一方经书面告知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合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无继续履行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或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双方仍应履行未完毕之合同义务,并安排售出产品的售后服务事项。
1、甲方若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未经通知乙方并支付佣金,则属于违约行为, 应向乙方支付二十倍于该销售金额的款项作为违约金,以赔偿乙方商业宣传推广费用。
2、甲方若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即发展其它销售代理商,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进行销售或分发,愿按违约销售或分发的份数,以二十倍于所销售或分发的软件市场零售价的金额赔偿给甲方。
4、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愿接受甲方不低于五十万元的经济索赔。
5、无本合同或法律规定之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6、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另需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7、因一方履约不当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之间因履行本合同或因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解释与适用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凡涉及本代理合同补充、变更、解除等事宜,双方均可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产品订购单等双方业务往来形成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共 页,合同页面右侧加盖骑缝章。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市场销售代理合同 篇2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尽快推向全国,服务社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_______省_______市(县、区)的“______________”经营权授权乙方全权代理,并长期按________元/株供应产品。
2.乙方在该行政区内的.经营具有独立性、唯一性,即甲方不再在该地区发展代理商、批发商,保护投资方利益不受损害,乙方不得跨地区经营。
3.乙方有权在授权区内发展二级代理商或分销店,由乙方直接签定代理合同或供货。
4.甲方向乙方传授相关技术,并常年提供咨询指导。
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授权区内合法合权的经营活动,产品销售价格由乙方自定,乙方不得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二、供货
1.为了保证及时供货,迅速占领市场,乙方需以传真或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购货计划。
2.甲方可代办货运手续,并承担包装及________________km以内的运输。
3.甲方在乙方款到后保证及时按量送货,不得延误。
三、双方责任及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作为合作伙伴,各自作为独立的经济单位经营,各自独立承担经济责任,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应以代理商的名义开展业务,未经许可,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业务活动。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期满须续签,如乙方不提出续签要求,此合同自动终止。
四、在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无力经营,宣告破产;
2.合同期满,乙方不提出续签合同的;
3.乙方用其它植物顶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销售,坑害消费者,非法牟取利润的;
4.乙方采用其他非法手段销售被发现的。
五、其它
1.区域代理条件为:地区以上级(含地区)须承销____________万株以上,并在签定合同日首次提货____________株以上,县市级须承销________万株以上,并在签定合同日首次提货________株以上。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市场销售代理合同 篇3
市场销售代理协议书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订约人供货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商品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销售不少于________的商品。
3.经销地区只限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订单确认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5.付款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
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佣金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______%的佣金。
7.市场报告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广告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协议期限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天,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
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仲裁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
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场销售代理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本合同销售代理、市场推广之有关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与甲方一起完成甲方所开发的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销售策划、市场推广与物业销售执行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并保证与甲方按甲方的要求完成上述工作。
第二条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销售完毕之日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
3.1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合同执行的人员由甲、乙双方分别派出。
3.2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内容为:
a审核销售价格和付款方式。
b审核批准销售控制方案。
c审核批准计划外的费用支出。
d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e本合同双方另行委托的其他工作。
3.3当工作小组与乙方就上述问题产生异议时,应以工作小组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3.4为有利于本项目的对外推广,对外宣传标准为:
投资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展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案企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外名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费用计取及付款方式
4.1销售代理费
4.1.1甲方按照本项目房屋成交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该费用包括:
a乙方对本项目整体的销售组织、销售配合、销售管理等工作的执行费用。
b乙方承担其编制内人员(包括甲乙双方共同组建的工作小组中乙方委派人员)的工资、奖金、保险福利费、公关费用、交通费、服装费用、培训费用、办公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家具、办公设施如打印机、电脑等)、售楼处水、电费、保安保洁等人工日常性支出及花木租摆等所有费用。
4.1.2销售代理费每月底由甲方根据实际收到上月之房款(即客户交纳的房款,包括银行按揭部分到达甲方账户)后与乙方结算,其结算方法为:
a当甲方实际收到客户应交纳房款的________%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算相应销售代理费的________%。
b当甲方收到客户应交纳房款的______%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算相应销售代理费的______%。
c当甲方实际收到客户应交纳房款的______%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算相应销售代理费的______%。
d当客户办理入住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算剩余销售代理费的______%。
4.2市场推广费及品牌推广费
4.2.1甲方按照本项目房屋成交合同总价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市场推广及品牌推广费。该费用包括:
a市场推广过程中发生的宣传推广费用,甲方按计划书面审批后支付给乙方,该项费用包括:所有报章广告、电台、电视台、网络、户外媒体、营销活动等广告宣传费用及广告制作资料费等。
b项目现场售楼处、样板间的费用:包括现场售楼处装修及布置费、样板间设计费、样板间装修装饰费用、样板间家具费等日常性支出费用。
c品牌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形象的建立和传播、公司品牌活动、事件的开展和传播、公共关系建设和维护、公司网站建设与维护、公司获奖费用、公司宣传资料、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
d客户资源库(crm)的建立与维护费用。
4.2.2关于市场推广费用及品牌推广费的支付
a乙方根据甲方年初核定的市场推广及品牌推广费用计划,在其规定的范围内代理甲方具体执行,并根据计划代理甲方与有关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合同并支付相应费用。乙方应逐月向甲方申报费用执行情况,在甲方审核通过后,按审核批准的计划拨入乙方帐户。乙方代理甲方与有关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合同时,应书面告之甲方,并应就合同的有关内容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b品牌推广费用是由乙方根据甲方制定的品牌推广费用计划,与有关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合同并支付相应费用。乙方与有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合同应书面告之甲方,并应就合同执行结果通报甲方。
c如遇特殊情况,费用支出超过该月度计划时,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批准同意后,可提前支付下月度费用,并将相应费用列入下月度计划。
d甲、乙双方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市场推广及品牌推广费阶段结算。其中:
i甲方有权对本项目房屋成交合同总价款________%的市场推广及品牌推广费用总额进行控制。
ii在进行本项目各年度的分阶段结算时,当年________%的`市场推广及品牌推广费用若有余额,甲方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iii若当年的市场推广及品牌推广费用已超过当年房屋成交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甲乙双方以实际发生为准。
iv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在项目结束时进行最终结算,若整体市场推广及品牌推广费用超过总销售额________%的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应得的销售代理费中扣减。
v除本协议规定的________%市场推广费用外,甲方无须承担其他任何市场推广费用。
4.3在达到合同约定甲方付款进度时,乙方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发出提示付款的书面通知。
4.3.1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付款通知有异议的,甲方将在收到该付款通知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且暂时停止支付。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甲方再行支付该笔费用。
4.3.2若乙方未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导致甲方未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3.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的同时,必须提供正式的广告制作费用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之物业的市场推广所需的有关物业资料和文件并按计划完备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及合法性。
5.2审定和签署有关销售控制、价格方案、广告等销售过程中的各项决定。
5.3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5.4负责甲方投资开发的物业的施工质量和销售的售后服务工作。
5.5当乙方的工作损害其利益或乙方的工作不能满足其要求时,可以要求乙方终止正在进行的工作并予以改正。如乙方改正后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索赔损失。
5.6负责因提供的资科不真实、施工质量不达标和交屋时间延误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全面负责本项目市场推广和与之有关工作的执行工作,包括负责本项目市场的整体包装、广告宣传策划和销售策划、销售实施等具体执行工作,并有义务从市场及销售的角度对项目开发的各个环节向甲方提出建设性意见。
6.2负责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究工作,并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情况,及时对销售工作的各项计划提出调整意见。
6.3做到全力投入、全力以赴,经常、主动、及时地与甲方沟通,向甲方通报项目销售情况、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销售计划、广告安排及相关其它信息。
6.4协助项目编写销售管理文件,并负责培训业务人员。
6.5乙方有责任安排具体人员提醒客户付款并有责任配合甲方向发生欠款的客户催款,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
6.6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作出任何承诺(包括擅自承诺的有关物业管理费、车位费及其它费用的减免),负责在市场推广过程中因处理不当、错误引导或工作疏忽及虚假承诺而引起法律纠纷,并承担由此给甲方或其他有关各方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7乙方及其员工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和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上述资料和信息或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违者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仍然负有保密义务。
6.8根据甲方的计划,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分阶段完成销售任务。
6.9未征得甲方实现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根据本合同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6.10乙方收到甲方向其支付的当期相应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开具发票。
6.11乙方对其根据本合同进行的一切与远洋新干线项目有关的工作对甲方负责,并应在有关工作开展前,将工作的具体内容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取得甲方认可。
第七条其它约定
7.1本项目的销售价格、付款方式和打折权限由乙方提出建议,甲方审批,乙方无权擅自决定。若遇需特殊优惠的客户,其成交价低于批准的优惠价格时,需经甲方书面批准。
7.2本合同项下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单独排他所有,乙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乙方所提交的与完成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有关的文件及资料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由于乙方的成果中包含甲方的思想以及本项目的特殊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向第三方泄漏。否则,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3其他
7.3.1工作小组负责整体项目包装、宣传、策划及推广活动的执行费用的审核工作。
7.3.2乙方负责整体项目的销售组织、销售配合、销售管理等工作的执行工作。
7.3.3乙方负责承担其编制内人员的工资、奖金、保险福利费、公关费用、交通费、服装费用、培训费用等费用的审核工作。
7.3.4当乙方执行本条所规定的工作时,应维护甲方的利益,并应在工作执行前就欲执行的工作的具体内容向甲方书面汇报。
第八条违约条款
8.1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8.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销售及推广工作须延期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销售及推广工作须终止的,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工作。同时,甲方需对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工作进程所发生的实际而合理的费用予以补偿,并且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应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移交甲方。
8.4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8.5乙方保证按双方的约定完成相应的销售任务(销售任务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予以确认)及项目的市场推广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任务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就损失提出索赔。
8.6甲方保证认真、积极地配合乙方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工程各项手续合法,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划拨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出索赔;乙方应保证销售过程的各项程序,并按销售计划进行,反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8.7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引起仲裁,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因乙方原因所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仲裁,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九条不弃权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表述均不得被视为对一方权利的放弃,任何违约行为亦不得被同意免除或放弃追究另一方在某方面的违约责任,并不意味着免除或放弃追究该另一方在其他方面或后续发生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10.1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0.2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a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b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七日视为有效送达;
c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
d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一条联系人
11.1甲方指定,乙方指定,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代表其指定方并且其指定方仅通过该联系人负责与另一方的通知、提出询问、答复、提出意见、确认等本合同履行之相关事项,任何一方应对其指定的联系人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1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变更上述联系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对上述联系人的指定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意外事件(包括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等),致使本广告不能正常发布的,乙方应在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及证明文件;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发出上述通知的,乙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对发出通知的影响结束后____日内向甲方发出上述通知及证明文件。本合同项下的双方义务自不能发布之日起暂时中止。甲方有权选择广告发布期限按照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时间顺延或由乙方退还未发布期间的广告费。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消极影响。
12.2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已经收取的广告费,应当扣除实际履行期间发生的实际费用,将余款退还给甲方。
12.3由于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政府行政管制行为、互联网通讯提供商原因、操作平台及应用软件原因、网站遭遇不法攻击等原因导致网站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有关规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应在8小时内将事件情况通知甲方,并积极为甲方提供解决方案。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接受乙方的解决方案。若乙方未能在8小时内将事件情况通知甲方,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完整合同
本合同构成各方对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了此前各方就该等事项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合同或许诺。
第十四条修改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才能生效,本合同中未经修改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可分割性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包含的任何条款在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该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继承
本合同生效后,无论甲方或乙方的名称、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者等发生任何变更,甲方或乙方应继续或要求其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相关义务。
第十八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18.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标题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影响本合同的含义及其解释。
第二十条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销售代理合同 篇5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订约人供货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商品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销售不少于________的商品。
3.经销地区只限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订单确认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中作出规定。
5.付款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
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佣金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______%的佣金。
7.市场报告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广告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协议期限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天,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
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仲裁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
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其他条款11.1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
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
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的佣金。
11.2若乙方在*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__________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11.3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11.4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场销售代理合同 篇6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国________市(区)。
第二条 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 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
第八条 正当竞争
8.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8.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保 密
9.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 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 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条 佣金数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第十六条 平分佣金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条 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 佣金计算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九条 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 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条 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条 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四条 提前终止
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 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六条 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七条 赔 偿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 变 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九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三十条 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________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二条 仲 裁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