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绿藤熏鸡经销合同 篇1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
电话:___
传真:___
EMAIL:_
乙方:___
地址:___
电话:___
传真:___
EMAIL: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委任__作为在__销售其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__公司的关系纯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本协议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的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的产品,系指甲方所制造的产品。
第三条 甲方给予__公司在的范围内以独家进口并销售其产品的权利。
第四条 除公司外,甲方不得再委任范围内的其它公司为其经销商和代理商。
第五条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最优惠的价格即必须低于正常贸易的价格。
第六条 发生在双方间的每一笔交易都必须订立合同,双方均须受到每一个合同的约束
第七条 卖方责任
1.自费向乙方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每个样品为1-2个。
2.同意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向客户介绍甲方的网站,并表明其独家经销的身份。
3.在协议的有效期限内:甲方如获得专利产品的注册、或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均须立即向乙方提供。
4.甲方必须将希望与其建立商业关系的境内新客户转给乙方。
5.不断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和资料。
第八条 经销商责任
1.自费维持一个有
经营
能力的机构,切实地为甲方推销产品。
2.自费参加一些交易会或制作为了推销甲方产品的网站、目录等广告物。
3.在本协议的有效时限内,第一年的每个月的交易额必须达到万元,以后每年递增20%
4.向甲方提供一个由甲方认可的银行为结算银行。
5.不得购买和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
6.不断地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商业情报
第九条 本协议自_生效,有效期为___年。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如未能在续签本协议上达成一致,则本协议在期满时自动失效,双方再不受其约束。
第十条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发生了违约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纠正。如若违约一方在三个月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第十一条 一般条款
1.不可抗力: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遭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份无法履行本协议,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其责任。如: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击、台风、旋风、疫病、爆炸、机械事故、战争、暴乱、制裁、劳工纠纷或
政府
的政策性行为,或其它的确实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但一方必须将得到政府或有关机构证明的不可抗力原因的书面通知,以最快的速度送达另一方并直到另一方确认收到该通知时为止。
2.转让:本协议在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以书面的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均属无效。
3.商业机密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有效期内及期满的一年内向第三者泄漏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若由此而造成另一方的利益损失,则另一方有追索泄漏商业秘密一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利。
4.仲裁凡因本协议或其相关的事情而导致争执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应提请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双方由于进行仲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均由败诉方负担。
5.协议文本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书就,如若两种文字在字义上产生抵触时,必须按照两种文字的意义做出折中判断。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将于所约定的时间生效。
签订地点:__
甲方:__
乙方:__ 独家经销协议
温州市绿藤熏鸡经销合同 篇2
供货方(甲方):__________
经销方(乙方):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本公司生产的“绿藤”熏鸡销售给乙方,供乙方经营网络渠道经销等有关事项达成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经销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为期__年( __月)。如继续经销,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 日协商签署下___年( __月)度的经销合同。
二、经销事项:甲方授以乙方“绿藤”熏鸡产品在________地范围内的经销商,甲方不再在乙方所在地发展其他经销商。乙方不得经销与甲方同类的产品。
三、经销期内甲方供应的熏鸡的规格、价格:
绿藤品牌
规格
产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熏鸡
温州
如果市场行情变化,供货价格需变动时,甲方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待15天后,甲方按新价格供货。
四、质量标准:甲方提供的商品在商品包装及原材料,设计性能及表示上,应确保其完整性,保证该商品与其使用目的一致,并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规则,行业标准。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说明该商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的资料和报告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交(提)货方式:乙方将发货数量、规格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书面或传真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在__年__ 月__日前将符合双方约定要求的货物运输到乙方地址,由乙方签收或乙方指定收货人签收(视同乙方签收)。
乙方收货地址:_________
⑴地址: _____ 收货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⑵地址: _____收货人: 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或乙方指定收货人接到收货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以内组织人员验收入库,超过时间视为乙方验收合格入库,入库后不得换货或退货。
因受天气或交通因素影响,经双方协商交货日期可适当推迟 ____天。
六、运费:_______地至____地运费,运费由___承担。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乙方必须在__天内付清货款。未付清货款,甲方不另行发货。
八、经销期间,乙方应将所属的经营网络告知甲方,甲方不得与乙方所属的___经营网络发生业务关系,但乙方自行放弃的___经营网络除外;乙方及其经营网络不得向他人进货、销售熏鸡产品。
九、退货
⑴因甲方的责任,在乙方验收前发现商品包装破损、商品残缺.变质或不洁的,乙方有权要求退货。
⑵与订货协议不一致的商品,乙方有权要求退货。
⑶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规定及行业质量管理规定的,乙方有权要求退货。
十、违约责任:
⑴甲方所提供之商品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因甲方商品质量造成了人员伤害,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并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⑵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与乙方经营网络发生业务关系,应向乙方支付该批货款__%的违约金。
⑶乙方经销绿藤熏鸡期间,必须配备必要的冷冻冷藏设备保持熏鸡的新鲜度和质量,因停电、机器故障或保管疏忽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责任。
⑷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向他人进货、销售熏鸡产品的,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款__%的违约金。
⑸乙方无故拒收甲方熏鸡产品的,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⑹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部分货款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货方(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 址:_______- 地 址: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电 话: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温州市绿藤熏鸡经销合同 篇3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
经销商(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授权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时间
1.1甲方作为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经销商。
1.2授权经销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1.3授权区域包括:(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1.4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经销商。
1.5授权经销期限:
双方约定经销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甲、乙双方的试销期。
在试销期内,甲、乙双方都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均必须签署《解除授权经销商协议》并按照《解除授权经销商协议》中的规定执行。
试销期满双方都选择继续合作,并在约定本协议经销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经销甲方产品,乙方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二、销售任务、激励机制
2.1在甲乙双方约定经销期限内,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销售任务为人民币______万元;销售任务是指:乙方实际支付给甲方以经销价格达成的合同金额。
2.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在三个月内没有完成第2.1款中销售任务的______%,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的经销权,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3若乙方在本销售年度内超额完成销售任务,在甲方收到乙方全额产品款项后3天内,甲方对其超出部分按乙方实际支付给甲方以经销价格达成合同金额的______%作为额外奖励。
三、合作原则及规定
3.1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
3.2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蓄意诋毁甲方或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对乙方处以5万元的罚款。
3.3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市场保证金万元整。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且协议终止3天内,甲方无息退还此市场保证金,退还方式参见本协议3.6款。
3.4甲方保证乙方设备售后零配件的供应,在保质期内需要更换的零配件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质保期需要更换的零配件甲方将收取成本费。
3.5甲方在本授权区域可以授权多家经销商,其他授权经销商享有与乙方的同等价格,若乙方在该授权区域业绩突出(在相同时间段,乙方进货金额超过该区域所有授权经销商进货总金额的5%以上),则甲方可以授权乙方作为该区域的独家经销商,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独家经销商协议》并享受独家经销商的销售政策。
3.6甲方在本授权区域内设置了独家经销商,则乙方的授权经销商资格自动解除,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签署《解除授权经销商协议》,甲方将按照经销价收回乙方的库存设备,并在《解除授权经销商协议》签订3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市场保证金的7%,在乙方完全遵守本协议和《解除授权经销商协议》的前提下,甲方将解除协议签订的9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市场保证金的3%。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4.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与支持,并协助经销商组建本区域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乙方可以委派人员到甲方公司接受培训,产生的路费及生活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以及销售价格,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停止对乙方供货。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情况和库存数量。 4.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4.5若因为乙方个体及团队工作态度、方法等造成本产品在该区域未完成销售任务及甲方品牌受损,影响甲方业务发展规划,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经销商权利,或者为乙方更换其他经销区域。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产品价格进行销售。
5.2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以及召开演示会,在甲方批准的前提下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各半,甲方应该付出的费用将以货款的形式返还给乙方冲消货款。
5.3乙方不可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可拆解制造经销产品或类似于经销的产品,也不能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可代理或销售与经销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本协议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一年内,乙方不能销售同类似产品;协议终止后的5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同类产品。
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5.4对于乙方违反第5.3款中的任何行为,一经甲方查处,有权对乙方提起诉讼,并对乙方处以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的罚款。
5.5乙方自行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并承担各项费用及用工风险。
5.6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取得产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证件,以自身名义对外经营,自负盈亏,并保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5.7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制定的统一策划活动的销售方案或者推介会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执行或者打折扣执行。
六、销售行为规定
6.1产品价格(含17%增值税)
6.1.1乙方的合同单价必须遵守甲方的市场指导价,最高不可超过市场指导价,最低合同单价不可下调至市场指导价的8%。
6.1.2为快速应对市场变化需求,以及甲方认定的需要必须签订的受买人订单,甲方有权规定乙方给予受买人销售价。鉴于乙方给其价格的调整,甲方给予乙方的经销价将同比例调整,原则上下调不超过规定经销价的2%。 6.1.3在本协议的授权经销期限内,乙方完成本协议中2.1规定的销售任务额的8%,甲方按照乙方实际的回款额的5%给予乙方返利,如乙方完成销售任务额的1%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回款额的1%给予其返利,如乙方超过销售任务额的,甲方将按照本协议2.3款给予乙方额外奖励。 6.2订货流程
6.2.1乙方以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下单之前乙方与甲方沟通并确认交货时间,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客户单位、联系人、数量、产品型号、合同价格和交货时间。
6.2.2甲方按照乙方的采购单要求生产的设备发货后乙方需要中途变更设备参数或者附加特殊要求的,乙方须将设备先返还给甲方更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6.3付款条件
6.3.1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3天内把订单总价的3%定金汇到甲方指定账户;在发货前支付订单总价的6%;乙方在收到产品后6个月内支付尾款即订单总价的1%。 6.3.2甲方直接开据17%增值税发票给予终端客户,乙方则需将增值部分补交税点给予甲方。 6.4交货期
6.4.1甲方应在收到合同总价的9%金额后,按约定时间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6.4.2乙方收到货物检查产品是否有损坏并核对清单后签字确认送货单,如有异议应在7天内提出,与甲方核对。乙方签字确认后不得再以产品的数量、零件的短缺、部件的损坏等要求退款或退货。
6.5保质和售后服务
6.5.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18个月的保质期,从签收货物当天开始计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环境下,非人为原因发生故障,甲方将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 6.5.2如由于产品设计、制造自身的缺陷而导致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维修。
6.5.3在保质期外,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6个月的保质期。
6.5.4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 6.6跨区销售、反低价管理
6.6.1乙方将甲方的产品销售到指定区域以外地区的行为,或者甲方将产品销售到乙方销售区域的行为称之为跨区销售。原则上不允许乙方跨区销售。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要跨区销售的行为按照以下方式计量销售额:____________
6.6.2销售计量:买受人信息由乙方为第一申报人的销售订单计为乙方销售量;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书面申报信息后,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回复确认乙方是否为第一提报人,超过一个工作日甲方没有否决的,则表示甲方默认乙方为第一提报人;由甲方独立完成的或买受人信息非乙方为第一提报人的销售订单不计为乙方销售量。
6.6.3按照6.6.2的销售计量方式,不论是在乙方的授权经销区域以内还是乙方的授权经销区域以外由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产生的订单,销售业绩都应确定在第一申报人名下。 6.6.4甲方有权在乙方经销的区域内采取甲方直销及乙方经销这两种销售方式,并对该两种并存的销售方式进行判定,根据:"信息第一申报原则"认定销售归属,由甲方专人负责管理,并最终依据6.6.2的相关规定确认有效性。
为了客观公平的成为第一申报人,甲方会建立一个客户数据库平台,所有业务员(各经销商业务员、甲方业务员),必须第一时间通过短信、微信、邮件、网站等通讯手段将自己开发的客户资料上传至该平台,经平台维护人员核实后,将最先上传客户资料的业务员作为该客户的拥有者,若六个月内该业务员仍未与该客户签单,则其他业务员可介入。
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跨区销售行为。
6.6.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订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未登记的跨区销售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扣除其市场保证金的处罚。
6.6.5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并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6.6.6如乙方出现严重的未登记跨区销售行为或低价倾销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并对其处以销售价格1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七、商标使用
未经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的商标和文字标志。
八、保密责任
8.1乙方承诺不会将保密性资料用于非本协议规定之外的任何目的,且不会披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一经甲方发现,将处以乙方市场保证金双倍的罚款。 8.2乙方要与掌握及了解保密性资料的员工签署保密,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资料。 8.3与甲方相关或产品相关的资料的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若用于协议规定之外的目的,必须征得甲方许可;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8.4上述保密条例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经销关系终结之日起3年内持续有效。
8.5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十(1)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并销毁所有相关电子资料。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8.6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赔偿不低于违约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计算)销售额的2%,并没收乙方的全部市场保证金,甲方将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8.7保密性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获得的客户信息、产品保密参数、往来邮件等。
九、生效及协议的解除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15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低于违约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计算)销售额的2%。
9.3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____________1)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2)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9.4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违约方承担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在事件发生后九十(9)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9.7甲方对乙方的销售任务完成情况按季度定期考核,如乙方一个季度未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3%,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并寻找其他经销商。
9.8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日,甲乙双方针对本协议的具体执行方式或协议的具体内容需要补充完善的,必须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补充条款将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具体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