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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2024年

2024-03-26 13:32:59合同范本

购销合同2024年 篇1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上述内容可以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的表格填写,也可以直 接用文字表述)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的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担保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购销合同2024年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二、质量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原材料供应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提)货办法,运输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供方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供方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少交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____________的罚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而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罚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延期交货的损失。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需方经济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偿付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退货,偿付供方以退货部份货款总值_______________的罚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份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罚金并承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每日应偿付供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千分之一的罚金。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7)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和签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二、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方代表人需方代表人

地址电话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号

供方业务主

管部门意见

年月日需方业务主

管部门意见

年月日签证机关

年月日

______省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

购销合同2024年 篇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合同为供方向需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供方每次具体向需方供货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金额等以出仓单为准。本合同供方具体以出仓单或对账单载明为准,出仓单与对账单不一致的,以对账单为准。需方对供方出仓单所载内容有异议的,应在签收出仓单时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供、需双方应定期对账。出仓单格式如下,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出仓单为准。公司出仓单?NO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供方标准执行。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除出仓单另有载明外,交货地为供方所在地。签收出仓单后交货,需方在收取货物时应签收出仓单,需方可授权其指派提货的司机、仓储保管员、第三方人员等签收出仓单。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若由供方代办运输的,供方代办送货至需方仓库或需方指定地点,运输手续、运费由双方另行商议。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根据产品特征包装,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在收货后应即对货物进行验收及检验,在检验合格前,不应使用。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一周内联系供方销售员。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付款后发货。□预付货款30%,货到付清。□货到需方?30天内付清货款。(在□打钩)

八、双方商议后,若货款需由需方指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就需方所欠货款对供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则担保人应在本合同担保认处盖章或签字,保证期间为两年。

十、违约责任:货到后需方按时付清货款,若逾期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行规执行。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胜诉方因此支付的_____、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担保人的,则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2024年 篇4

甲方(买方)  合同编号: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

一、成交房屋: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购房计划  平方米。

三、房屋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  元,电视天线费  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 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定金可抵 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10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 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 份。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买方)

单位名称:(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乙方:(卖方)

单位名称:(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月日

购销合同2024年 篇5

合同编号:_____

签订日期:_____

签订地点:_____

经供方:___需方:___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

2.商品质量:

3.作价办法:

4.交货时间:

5.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6.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7.结算方式:

8.运输办法:

9.供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__%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交货一个月,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外,并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10.需方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造成的损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三个月即按中途退货处理。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11.风险的承担

12.争议解决的办法

13.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4.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有效日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供方:需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到站:

开户银行:电话:

帐号:开户银行:

购销合同2024年 篇6

购销合同(工矿产品2)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购销合同2024年 篇7

购销-简单版购销合同范本钢材范本【1】买方:(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下称乙方)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X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 。

2、计量单位和方法:。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检验机构按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 总价:(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货款的支付时间:;货款的支付方式:;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3、预付货款:(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 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 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 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39;,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 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 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 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 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 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

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 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 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 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X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 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等单位。甲方: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茶叶购销合同书样本怎么写【2】甲方:内蒙古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为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之 成 系列高档白酒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确定销售关系: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销售关系,不经甲方特别书面授权,乙方只有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乙方无权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2、乙方与甲方的合作性质为 经销商。

二、销售区域、期限: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 (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3、销售期限:从X年____月____日至X年____月____日。

三、销售产品:

1、销售产品为甲方现有 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

2、甲方开发其他新产品,将另行通知乙方具体销售政策,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另行签约或以本合同为准。

3、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产品(价格体系见附表)。

四、销售目标: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完成销售目标(指乙方累计购货金额)(见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内进货金额不得低于 万元年。分月销售目标分解(见下表)(以当月____日前货款到甲方账上为准): (单位:万元)产品 (第X年)X年(分月比例) 合计金额(万元) 8 9 10 11 1213% 11% 5% 8% 9% 6% 5% 6% 10% 8% 9% 10%合计

2、乙方须完成销售目标,如乙方连续____月购货低于销售目标金额的70%,或至该月累计未完成目标的70%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备注:全年分解应按上表所列比例。新开户商家

第一次进货,应在此次基础上增加20万元作为首批进货。)

五、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需将订货总金额的全额货款以现金或汇票先行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交货和运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十天内发出货物,若乙方订货超过1000件,甲方以不影响乙方销售为原则分批分期发运。

2、运输工具: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安全的运输工具为主,运输手段和工具的选择由甲方决定,但一天以上的长途运输工具以火车运输为主。

3、费用承担:本合同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铁路到站运费以及货运保险,到站后费用,如中转费、掏箱费、装卸费、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提货验货:乙方提货时,货物破损低于3为正常运输破损,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破损超出3,应凭铁路部门和保险公司有效证明文件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索赔,超过____日视为乙方无异议。

5、乙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产品所有权即从甲方转到乙方。若无甲方书面签章公文许可,甲方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货或借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铺货及货款回收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传真或邮寄)给甲方,并详细列明所收货物品项、数量及金额;收货后____日内未通知甲方,视为甲方交货正确。

七、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情况、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调整产品价格。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对于调整产品价格提出的任何主张不承担责任。

2、责任:

(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4)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发运。

(5)如产品滞销是由于甲方供货延迟或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剩余产品由甲方按原到岸价(根据甲方供货时出具的单据,货号和批次确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实现零风险经营,但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以件为单位)。

(6)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应作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权利、责任 :

1、权利:

(1)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

(2)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____日内据具体事宜进行书面答复,若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做出书面答复,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责任:

(1)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合同签订后十____日内,组建15人以上的营销队伍,配送工具应即时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迅速提高服务终端能力。

(2)乙方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市场管理保证金,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在双方协议的销售配送区域内销售,不得擅自越区销售和低价销售。(见

第九条)

(3)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通路价格(附价格表),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严禁低价恶性倾销或刻意高价销售。

(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及成系列产品商标、专利之任何侵权产品,如发现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应在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传真或信函),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5)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双方确定的集团购货销售任务。(见附件四)

(6)做好促销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各职能部门及终端的协调,协助对活动礼品、品尝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任务量和各月订货计划,并作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足够的产品库存,防止市场断货现象发生。

(8)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终端数和目标进行铺货(铺货目标见附件)。

(9)乙方应按月提供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对乙方进行考核所需的资料。

(10)乙方与终端签订销售协议时,必须明确给终端配送的白酒产品,应包括成所有系列酒,并主动协助成系列酒的销售。(1

1)乙方应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员收集的当地市场动态,竞品信息、资料传给甲方。

九、市场管理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 万元,未按期缴纳保证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2、保证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到批发市场,如发生,甲方

第一次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

第二次有权扣除30%,

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终止销售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客户销售产品,如低于该价格,

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

第二次有权扣除30%,

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解除销售协议。

(3)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如发生,

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

第二次有权扣除30%,

第三次有权扣除50%并解除双方的销售协议。

(4)乙方将甲方产品与仿冒、假劣产品搭配销售,或恶意低价销售冲击甲方重点市场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3、对乙方市场管理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市场管理保证金不计息。

5、市场管理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上述违约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0天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否则,双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日内结清余下保证金。

十、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甲方的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但甲方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除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侵权责任。十

一、 签名及盖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新约定,均应为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否则,该合同或文件无效。

2、所有甲方驻乙方区域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行为必须以本合同为准,对超出本合同约定且无甲方特别授权的任何行为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对方业务人员或其他公司员工的口头承诺作为改变本公司约定事项的依据,若确需增加内容,须经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盖章公文同意时,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的借贷行为均属于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乙方有权向该个人追索其个人欠款。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汇出首批进货款,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批进货金额不低于 万元。十

二、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价格____区域的约定,可以根据

第九条的约定处理。双方的任何一方行为构成为违约,对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约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精神执行。十

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将取代合同生效前的双方的所有洽谈协议和以前甲、乙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经营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名称:内蒙古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名称:地 址:呼市乌兰察布西路内蒙古 地 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 表 人: 代 表 人:客户经理:电 话:(手提)开户银行:____市商业银行金盈支行 开户银行:账户:X01566 帐 号:税 号: 税 号:电 话:(047

1) 608 电 话:传 真:(047

1) 传 真: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X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X年____月____日【购销合同范本-简单版

购销合同2024年 篇8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2024年 篇9

甲方(需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材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建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业大厦 "工程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货产品的名称、规格及数量

供货产品PPR给水管,数量按供货单结算。

二、供货产品价格

PPR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米,此价格为含税价,运费由乙方负责。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供货方式

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交(传真或亲自送达)书面订单。订单应写明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并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在收到订单并确认后应积极备货(常规产品),在______天内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仓库(工地),并承担运输费用和风险。

若因不常用规格或乙方存货不足在上述期限内交货确有困难的,应提前通知甲方,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乙方送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即指派专人(授权委托人) ____________ 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生效,甲方若有异议的,在收货后三十天内提出。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根据乙方每月供货数量金额,双方应在每月______日进行对账认可,并于当月付清货款的______%,余下15%的货款在竣工后______月内付清,质保金为总货款的______%,如在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则将质保金返还乙方。货款可以支票、电汇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结算,货款支付到乙方(或帐户)方为有效支付。

六、附随义务

1、乙方应提供有关供货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技术手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证件。

2、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手册规范安装管道。

3、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要,甲方可向乙方借安装所需的焊接专用设备工具,并收取焊接专用设备工具的维护费及押金,进行技术培训和现场安装指导。

甲方退还焊接专用设备工具时,乙方应退还甲方的押金,如有损坏或丢失,甲方应照价赔偿乙方的损失。

4、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内容予以保密,不得私自泄露给他人,否则,应赔偿守约方损失。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经乙方确认后予以退换,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保修期一年,质保金为总货款的5%,如因产品质量导致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保留追究连带责任的权利。但因甲方保管、设计、安装使用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供货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

3、一方违约,情况严重,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订货人及指定收货人的书面委托书。指定的订货人或收货人变更的,应即向乙方出具新的授权书,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 工程完工后,如甲方所订产品因计划误差需要退货的,应保证所退产品外观无明显污迹、斑点和划痕。壹万元以内按原价退回计算,壹万元以上按原价80%退回计算。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的,由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签约人:__________ 委托签约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购销合同2024年 篇10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相关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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