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1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小学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四)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五)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六)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小学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3
1、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需事先由本人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附有效证明,提交教务批准后方可做缓考处理。
2、学生考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不准参加该科目的考试,该生将参加该科目的补考。
3、凡擅自不参加课程考试的学生,该课程一律作旷考处理,成绩以0分记录,不予补考。
4、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3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学生应参加补考,且成绩上限以50分记;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2及以上者,该课程应重修。
5、国际预科阶段期末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无故不参加补考,作为考试不合格处理。
6、国际预科学年学分未达标者及升学考未合格者,将不能升入专业课一年级学习。
7、学生在专业课学习期间,若有补考后仍不合格的课程,学生须在毕业前重修该门课程。
8、学生在专业课学习阶段,经过补考,一学年累计取得的学分数低于该学年应修学分总数60%的学生,作留级处理,学生将重新学习上学年的课程,已通过的课程可申请免修。
小学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4
一、禁令
1、荆门一中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
2、确有需要使用手机的,由学校统一通知安排。
3、学校在校园各区域设有公用电话,方便学生使用。
二、检查通报办法
1、各班级要通过班干部、小组长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结果由班级自行处理。
2、学校将通过值周教师校门口的随机抽查、教务巡查、教师检查、校园巡查等方式加强检查,检查结果报政教处汇总处理。
3、全体教职工有责任在校园随时发现并教育处理学生。
4、学生违规被检查发现,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从重处理。
5、政教处每周升旗仪式上通报检查情况,学校《情况通报》上通报相关情况。
三、处罚办法
1、学生违规将手机带入校园,均当场没收;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班会课、课间、集会等)使用手机,均没收手机,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将手机带入考场,视为考试作弊,单科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在考场使用手机的,同时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3、学生违规带手机进校园的,每次扣个人积分20分,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0分,取消个人进步奖和学期评优资格;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取消其享受助学金资格。每月班级量化分数被扣10分及以上的,该班级当月将被取消“五星班级”评选资格。
4、被没收的手机统一由班主任管理。学期结束前,由个人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学校同意后,通知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本规定自20xx年9月5日起开始实施。
小学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5
1、学生因病、因事外出校门须凭班主任老师批条(须德育处盖章),并向门卫登记。
2、各班副班长负责每天上课、自修课及其他集体活动的点名工作,并将点名册每周一次上交教务处。若有同学无故缺席,须立即告知班主任或德育处老师。
3、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接电线、使用台灯、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
4、禁止在校内烧纸玩火,禁止使用蜡烛。遇有火情立即报告。
5、课桌、箱子及时上锁,晒出衣物及时收进。身边不留过多现金,贵重物品不带进学校。
6、不留宿外来人员,同学间不得拼铺,以免疾病传播。遇同学生病较重,须立即告知班主任或德育处老师。
7、不准爬、翻墙,不准登上高楼平顶嬉戏,打扫卫生时注意安全。
8、通过走廊、楼梯靠右行,不可拥挤推拉、追逐打闹。前方遇有人摔倒等紧急情况须立即停步并冷静处置。
9、严禁向窗外、阳台、走廊里泼水或扔掷杂物。
10、陌生人上访,需留心防范,不可随意跟其离开学校,遇可疑人物应及时告知老师。
11、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按要求进行实验操作。未经教师许可,严禁把实验用品带出室外。
12、体育课要注意安全,须听从体育老师安排,不可违章操作。
13、要遵守交通规则,出门骑车注意安全,校内不准骑车带人。
14、未经学校组织或家长同意,禁止下水游泳。
15、假日期间,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16、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走读,更不得外出租房住宿。
17、注意饮食卫生,严禁在校外吃不清洁食物。
18、遵守其它公共安全规则,确保人身安全。
小学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6
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课堂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主渠道。抓好课堂管理与考勤是创造良好学习氛围,形成良好学习风气的必要条件。为规范护理学院课堂考勤管理,依据《辽宁医学院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护理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一、课堂管理规定
(一)学生要尊敬老师,讲文明有礼貌,衣着整洁得体,积极配合教师教学工作。
(二)按时上课,遵守上课时间,学生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就座,保持安静,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要课前向辅导员老师请假。事后补假一律无效。
(三)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准讲与上课无关的话题。上课时要精力集中,认真听讲,关闭手机,不准接打电话和发接短信,不得擅自走动和出入,不准有妨碍他人学习的行为。如有以上行为按违纪处理,合并扣德育学分。严禁在课堂上睡觉。课间不许在教学楼内进行体育活动。
(四)保持教室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不准在教室内的公共设施上涂画,不准就餐和吃零食,不准将饭菜和零食带入课堂。
(五)团结进取,互相帮助,独立思考,保持良好的学习风气。
(六)听课时要认真做好笔记。
二、课堂管理办法
(一)各班应切实端正对课堂管理的认识,统一思想,将课堂管理视为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严肃认真地做好这一项工作。
(二)各班应选拔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学风监督员负责考勤。
(三)学生自开学之日起开始实行考勤。凡教学计划所开课程都要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请假者以旷课论处。
(四)旷课一天按8学时计,实际旷课时间超过8学时,按实际学时计;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三次计1学时。
(五)学生请假必须经由辅导员老师批准,填写《请假单》,由班级学习副班长核准签字后,于课前上报给学风监督员,并由学风监督员上报给上课教师。
(六)考勤表情况由各班学风监督员每周统计一次,填好一式两份《学生考勤周报表》,交护理学院学生分会学风监察部,学风监察部将汇总结果交至年级办。
(七)班级同学如发现考勤失误,可直接向年级办反映,举报电话4673226/4673236。
三、考勤办法
(一)学风监督员课后将考勤情况登入《课堂考勤记录本》,及时交辅导员老师签字。
(二)学生请假一律凭《请假单》,否则按旷课计。
(三)一学期,上课期间,累计病事假超过40学时(含40学时),扣德育学分1分。以后每增加1学时,扣德育学时1分。
四、奖惩条例
(一)违反以上课堂管理规定条目的,每人每次扣1分。重复违反规定的,每增加一次,在上一次扣分分值基础上加扣1分。在同一周内连续二次违反课堂管理规定的,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奖资格。违规者为学生干部、学生党员,每人每次在原分基础上扣分加倍。
(二)学生一学期内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下者,每旷课一学时扣其本学期德育学分2分;旷课10学时及以上者,按《辽宁医学院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德育学分中文明守纪一项记为不合格。
(三)一学期累计擅自缺课时数达到所修课程时数的1/3者,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四)年级办及时检查学生考勤情况,对达到处分节次的学生按《辽宁学院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五)《班级考勤周誌本》、《学生考勤周报表》逾期不交达两次或以上的将对该班学风监督员进行通报批评,德育学分相应扣分。
(六)每学期每个班级的课堂考核成绩为100分。核分标准严格按照本学期内课堂考勤结果(占总分80%)和《任课教师对学生课堂情况反馈表》(占总分20%)统计。课堂考核成绩为本学年班、团支部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七)每学期对从事学风监察工作的学生干部和学风监督员进行一次考评,对于工作负责,表现出色的学风监督员给予德育加分及评优优先、物质表奖等。
(八)对于课堂管理检查过程中受到表扬的个人、小组或班级,每人每次加0.5分。
(九)成为护理学院树立的先进典型的个人和团体,每人加2分,评优评奖及组织发展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