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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2024-04-01 14:45:01实用范文

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篇1

坚持对人机制、激励机制、实绩优先的原则,突出优劳多得,为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教师,不断提升学校品牌,特制订本奖励制度。

一、单项奖励

1、奖励项目

①辅导学生参赛奖。

②学生习作发表辅导奖。

③论文(经验)发表奖。

④报道奖。

⑤教育科研课题奖。

⑥满勤奖。

⑦参与校本研训活动奖。

⑧业务竞赛奖。

⑨个人荣誉奖。

2、说明

①团体获奖。获盛市、县奖励给奖,省级双倍取值给奖。

②有几个辅导者(作者),成果集体共享(各人所占比例,由行政组酌情审定)。

③以上奖励和奖分视当年本校具体情况,再看奖励级别和人数,由行政组集体确定。

二、教学质量奖

1、成绩达标奖。

2、成绩优胜奖。

三、目标管理奖

1、方式。依教师德、能、勤、绩四方面的计分分等给奖。

2、德、能、勤、绩的考评计分依《七星河中心小学教师岗位目标考核细则》相关条款进行。

四、特殊贡献奖

以在某领域做出了公认的重大贡献为依据给奖。

可由行政组加记目标管理分。

五、说明

1、各项奖金额,由行政组讨论依实情而定。

2、本方案由行政组负责解释。

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篇2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实行奖励。

2、年初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学期末奖惩。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在学期末的绩效工资中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对安全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6、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7、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8、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篇3

一、签到

1、教师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早自习前20分钟,下午上课前20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放学铃声响后。(时间以学校打铃器为准)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任何人不得代签。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或需要提前离校者,应事先向值班领导打招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视为迟到或早退。

4、教职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须向值班领导打招呼,班子成员、打字员、会计有事外出,须直接向校长打招呼,但不能影响正常上课。上班时间内,如发现不在岗又未打招呼者,每次计作旷工半天。

二、奖励

1、学校设立考勤奖每月100元(包括每月的误餐费),全校教师,如全月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可全额获得此项奖金。

2、全学期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学校另加奖50元,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3、教导处因故安排教职工代课,每上一节,奖励3元。

三、处罚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款5元。误课者,一并处罚,每误一节课罚20元。

2、教职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须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病假须县级医院证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先口头请假,回校后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计作旷工。

3、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一天罚100元,代签者每人各罚20元,值班领导询私舞弊者,罚100元。(本月不足的,下月继续执行,直到扣足为止)

4、每学期病假累计达二周以上或事假累计达一周以上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旷工一天以上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5、教职工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一般不得私自调课(公开课、听课或处理公务需调课者除外)。否则每人各罚20元。

6、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父母、子女、配偶生病住院(须县级医院证明),确需本人护理者,给予3天护理假,(福利假)3天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四、批准权限

时间在一天以内的向分管教学校长或当日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一天的向校长请假。在征得同意后,本人告知教导主任。

五、要求

1、全校教职工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2、值班领导要按纪律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4、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与《谢区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暂行规定》一并实行,如有抵触,以教育局有关规定为准。

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篇4

为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发展学生多元智能,扩大教学成果,特制订教师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一、学科教学质量及学科竞赛奖励。

1、乡质量抽测:按均分进行奖励。(40%+及格率40%+优秀率20%+学生人数权重=综合成绩,每超过一百个分点奖励10元,寄宿部超过6个百分点以上计算奖励,不享受寄宿部待遇的老师除外。)

2、学校质量抽测:

(1)四、五、六年级语文,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2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2分范围内(含2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四、五、六年级数学,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4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4分范围内(含4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

(2)一、二、三年级衡量方法与四、五、六年级相同,奖次设:一、二年级奖前两名,三年级寄宿班、走读班各奖前一名。综合科、英语科等学科仿照语、数学科计算方法执行。专职教师所带班级要高出兼职老师所带班级2分,享受寄宿班待遇的要高出走读班5分。

3、县质量检查:集体获前十名的分别奖500、400、300、280、260、240、200、160、120、100元,个人单项奖100、90、80、70、60、50元。(集体与个人不重奖)市级以上加倍。

4、学科竞赛:(属闭卷竞赛)获县一、二、三等奖(含选拔参加省竞赛,视县一等奖看待),每生50、30、20元,省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每生奖300、200、100元。以上奖金奖给辅导老师,若各班抽出集训的,辅导老师得奖额的五分之四,任课教师得奖额的五分之一。其它形式竞赛参照体育文艺比赛执行。

5、单元过关要及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改好试卷,填好录分表上交,过关是否及时以查作业批改日期为准可误差2—3天。)

二、体育与文艺比赛奖励。

1、乡校团体赛前三名,按50、40、30元奖,未设团体奖的情况下,个人单项奖前三名,按20、15、10元奖(奖给辅导教师)。

2、县级团体比赛一等奖300(第一名5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个人单项奖按县设奖的奖次进行奖励,最低名次奖5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5元(奖给辅导老师)。

三、优课评选奖励。

乡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区以上逐级加倍(二、三等不加奖)。

四、教科研成果奖励。

1、在正规出版社、报刊社公开出版发表的教育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报告等。市级报刊每篇100元,省级报刊每篇300元,国家级报刊每篇500元。

2、在县、市、省、国家级有关部门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县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20元。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国家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3、县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批准立项的课题、成果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等。立项的课题:县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通过成果鉴定的课题:县级200元,市级500元,省级1000元,国家级xx元。在教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奖的课题按“第二项论文评比”进行奖励。

4、乡、校级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等。一等奖4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篇5

为提高我部教师的业务水平,促进教学的顺利开展,督促、激励教师积极向上和自我约束的工作作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对我部教师制定基础科学部教师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1、对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且教学效果优秀者,每学期评2—3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积极参加学院、教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为了鼓励教研室教师进行课程建设,我部对于在课程建设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和教研室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4、对获国家、省、市级有关教学成果的教师上报学院,同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认真备课、主动积极地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且教案书写工整清晰细致、教学效果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6、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励制度,我部不定期进行35岁以下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设立奖项以资鼓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基础科学部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推荐到全校的讲课大赛中去。

惩罚制度:

1、对无故不参加学校、部教学会议和政治学习一次者批评教育,多次者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2、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累计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学部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3、无故出现误课者,取消学年评优资格和罚款,并上报学校教务处,通报批评。

4、对不维护教师形象,不积极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屡教不改的教师,上报学校,并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

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篇6

一、奖励:

1、毕业学年,依据规定,按升学成绩给予奖励。

2、学生参加区级和区级以上的各类竞赛,按规定进入授奖名次者,学校给予指导教师奖励。

3、教师在市级和市级以上的专业报刊发表反映本校工作或者教改经验的文章,学校给予奖励,并复印存档。

4、每月检查教案、校本培训、听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等,按完成情况给予奖励,以奖金形式发放。

二、处罚:

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除奖金:

(1)不服从分配,行动消极,任务完不成者。所带学科成绩低下者。

(2)随意缺课,按节累计。工作造成失误或者损失严重者。

(3)学校大会、集体备课、公开课、校本培训,无故不到者。

(4)体罚学生,造成事件者。

(5)备课和批改作业存在问题,按条例要求给予处罚。

(6)搞不团结,行为不文明影响全校工作者。

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篇7

为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辅导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真正发挥“窗口行业”的作用,为此制定本校奖惩制度:

(一)奖励

1、每月平安奖50元。

2、每月全勤奖50元。

3、每学期招生结束后,所有老师介绍过来的学生给予5个百分点的奖金。

4、每周优秀班每月奖30元。

5、优秀日常活动(包括辅导纪律、教室卫生清洁)组织奖,每月奖50元。

6、优秀生活老师(包括宿室整洁卫生、对学生日常打理)每月奖50元。

7、学生接送老师每周整队有序接送学生奖30元。

8、协助校长,执后勤工作,热心于学校,一切工作井然有序,每月设设工作突出奖80元。

9、与学生沟通好,有爱心,有责任心,家长反响好,每月设优秀老师奖100元。

10、学生在校表现突出,进步很大的,且受班主任肯定的,每月设奖金100元。

(二)惩罚

1、教师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工资20—50元。

2、学生在班级里吵闹不做作业或跑到别班级吵闹,教师没有即时督促,扣工资30元。

4、在校内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漫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30—100元;和家长争吵的一次扣50元。

5、在校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经查证属实一次扣工资50元;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学校的荣誉和形象的,经查证属实一次扣工资100元。

6、每月对班级学生调查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资50元。

7、教师必须根据校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如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30元。

8、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10元。(谁当班谁负责)

9、事假一天扣6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30元。

10、旷工一次扣工资100元,上班迟到30分钟以内的扣工资50元;会事假扣工资30元,会病假扣工资20元。

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篇8

为了深入开展教师综合素质的训练工作。塑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校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按时参加教师综合素质培训,认真完成作业、在研讨活动中发言积极的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2、能把所学理论应用于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教学成绩突出者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教师综合素质培训,积极撰写论文,并发表的教师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4、结合所学内容在校级做公开教学的教师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5、在校组织的综合素质培训有关竞赛中获奖的教师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二、惩罚制度

1、如一学期中在培训时请假超过三次,那么将扣掉一定的学时分。

2、如无故善自不参加学习者,按旷职处理。在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不记学分。

3、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教师将不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记入成绩。

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篇9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学校建立奖励措施如下:

凡是获得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科研成果获奖、赛课等,或专业教育教学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或取得各级教育部门、政府表彰的,学校按照下列奖励政策予以一次性奖励,并公开表彰表扬。各项评奖费用自理,获奖(荣誉)或论文发表以证书(或发表专业学术杂志)为准,向学校提供原件予以说明方可享受相应奖励。多人次取得的成果,荣誉以此奖金作为奖金总额,由参与者共同享受,不单独享受。

正式教育组织、机构论文、评选获奖或在教育类杂志、报纸正式发表奖励发放对照表:

奖级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一等奖500元200元150元100元

二等奖300元150元100元50元

三等奖200元100元80元30元

优秀奖根据情况酌情奖励。

正式行文通报表彰、表扬或具备荣誉证书的个人奖励办法:(单项工作集体奖和全面工作集体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分管负责人奖励时应比获得相应荣誉的个人奖励高一个奖次。)

奖级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

表彰xx元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150-200元200元80-100元

表扬1500元800元600元300-500元300元100-150元100元50-80元

除以上奖励外的各项其它需要奖励的荣誉、成果等,学校根据实际酌情考虑,原则上没有证书、奖状等说明的一律不予以奖励。对含金量高的荣誉、获奖可增加奖励幅度。对科研成果获奖和参加各类赛课获奖的将加大相应的奖励力度。对推荐参加区点赛课或演讲等活动未获奖的同志予以适当的工作奖励(30元以内),以资鼓励。

对以上奖励办法如有疑问,可向学校行政办咨询,学校校长主持负责解释。

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篇10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校教师奖惩制度如下:

一、考德(20分)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计基本分20分。

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校内集体活动的一次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2、乱定学习资料、私自向学生收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歧视差生经查属实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作为师德规范不合格处理。

4、受教体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属实一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

6、推卸教育责任,无故把家长叫到学校告状的。每人次扣2分。

7、经提醒不服从学校分配的每次扣4分,消极怠工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二、考能(30分)

1、学历、计算机、普通话(3分).每一项不达标扣1分。

2、继续教育(2分)。能按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记1分。完成作业的记1分.

3、备课(6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4、上课(8分)。按教学业务能力分成a、b、c三级,a级记8分、b级记7分、c级记6分。

5、作业批改(4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6、计划总结(2分)。按要求制定教育教学(复习)计划总结得满分,缺一次扣一分,未按要求制定一次扣0.2分。

7、教师代表学校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说课比赛、技能比武、录像课评比。获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获市级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省级及以上记3分。参加其它未经层层选拔,但经学校备案的比赛,按降级减半记分。参加校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加记0.3、0.2、0.1分,最高分为0.4分。每人只能记一次分。

8、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校级记0.25分,县级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1.5分,全国级记2分。可累计最高分为2分。

三、考勤(10分)

全勤记满分。病假每天扣0.4分,事假每天扣0.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旷课一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5分。病事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法定产假、婚丧假等除外。

四、考绩(40分)

1、教育效果(10分)。任教班级学生有违法、严重违纪或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责任教师每人扣2-10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其他任课教师每人扣1——2分。

2、教学效果(30分)。

(1)、语、数教师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平均分获得年级第一、第二、第三者,基础分为25分、24分、23分。(带双课头者取平均分)

(2)、提高得分。计算公式为(本学期平均分—上学期平均分)x0.2

(3)、其他教师该项取语数教师平均分。

(五)附加分

教育科研(5分)。有论文在省级及以上获得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市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8分,三等奖记0.6分。发表的论文按同级获奖论文一等奖记分,校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记0.25分,教学设计、教案、教学实录、课件按同级获奖论文减半记分。期末有教育教学研究专题总结的每学期记0.1分。合格课题按同级获奖论文三等奖记分,组长、课题执笔人各得1/2分,其他成员每人记0.1分。同篇论文由2人以上合著,由合著者平均记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论文发表指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论文获奖指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论文记分应学科对口,教育管理、德育类可记一篇。最高记5分。

2、辅导学生加分。

(1)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县级竞赛获一等奖记0.3分,二等奖记0.2分,三等奖记0.1分;市级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记0.3分,三等奖记0.2分;省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5分,三等奖记0.3分;国家级记1.5分。团体、个人不重复记分,有团体的以团体为准加倍记分。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优胜奖等按省、市、县记0.3、0.2、0.1分.最高记3分。

(2)竞赛的得分由任课教师、班主任与指导教师分配,其中指导教师记50%,50%由班主任和任科教师平均分配(以文字记载为依据),任课教师、班主任加记的累计总分最高为0.5分,不能突破规定分。

(3)辅导学生作品在正式报刊发表的市级及以上每篇记0.2分。最高分为1分。

3、为了更好的宣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情况,每发表一篇报导县级加记0.2分,市级加记0.3分,省级加记0.4分(发表在各级教育的报道按同级减半记分,最高记0.5分)。校园网上发表按县级减半加分。最高分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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