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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供销合同(安徽省)

2024-04-07 19:37:11合同范本

商品供销合同(安徽省)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_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商品购销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品供销范围

乙方为甲方销售其自产的______________产品或代理、经销的______________商品(后附产品明细)。

第二条 商品质量

1.甲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约定的特定标准履行。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市级以上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注册商标证明、QS检验标志,进口商品需提供相关证明,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对经营烟酒、黄金饰品、音像制品、现代通讯器材、医药类等需办理专业经营许可证,同时乙方也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和企业成立时的验资报告书。

3.对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商品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检验产品的要求负担。

4.甲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包装应符合标识要求,要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注册商标:成分含量以及使用说明书等;对于经营药品、食品、化妆品、饮料等还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保鲜期、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

5.甲乙双方要贯彻信誉至上、顾客第一的原则,乙方对所出售的商品要包修、包换、包退,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如因商品质量问题给乙方和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分清甲乙方的责任,按甲乙方责任的比重由双方共同负担损失。

第三条 商品价格及变动

1.甲方提供的商品供货价格应公平合理并经双方议定,供货价格应包含增值税、关税等各种应由甲方缴纳的税金以及乙方要求的包装形式的包装费,运送到甲乙双方合同上约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2.约定的进货价格应保持稳定,未经双方事先同意不得变动价格,如果需要变动,双方需提前一个星期商定,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才可调整。

3.甲方产品供货价格以后附甲方产品《价格表》为准。

第四条 商品交付

1.乙方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脑自动传真、临时的紧急传真或电话形式向甲方订货,乙方电脑自动传真系统的记录以及物流管理部门的催单记录将如实记录甲乙双方的订货过程,甲乙双方同意以上记录作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关商品交付违约责任的凭证。

2.甲方送货或委托第三方承运时应随货附带送货单,并列清乙方的编码、商品名称、包装规格、单品数量,送货价格,乙方要在甲方的送货票据上签字,作为乙方收到甲方货物依据,同时也作为甲方与乙方结算货款凭证之一。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_______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甲方提供的保质期在_______外的商品乙方不能拒绝收货。

4.甲方应按订单列明的商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将商品运至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整齐的堆 置于乙方验收货物人员指定的栈板上。甲方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坏,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5.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甲方延迟交货,若为正常商品订单,乙方将按此订单的净购货金额_______‰/日收取违约金,若为促销品订单,乙方将按此订单的净购货金额的_______ ‰/日收取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应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6.乙方的收货部门人员验收商品时应对所验收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仔细的清点,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订单要求的,可拒绝验收。如乙方在到货后的_______小时内无法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订单不可分批出货,如需分批出货,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并重新开立订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7.甲方交付商品时应在乙方的订单上填写交付数量。如果实际交付的数量大于填写的交付数量,超出的部分乙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实行验货抽样点收制度,甲方实际交付的数量小于填写的数量,甲方应在两日内补交缺少的数量,否则乙方可在付货款中扣除少交数量的部分货款。

8.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订单按时,按量,按质送货至指定地点,如_______次未按要求送货,经乙方和甲方协商后,乙方可另选物流商代为送货,如甲方不予接受,乙方可保留终止合约,停止往来及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五条 商品退换

1.乙方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脑自动传真、临时的紧急传真或电话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及换货要求,双方约定不能退货或换货的商品除外。乙方电脑自动传真系统的记录以及物流管理部门的核实记录将如实记录甲乙双方的退货及换货过程,甲乙双方同意以上记录作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关退货换货违约贡任的凭据。

2.当甲方收到乙方商品退货单时,应于收到通知_______日内领回该退货商品,若逾期未领,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支付该批商品的价款,并有权自行处理该批商品,所发生的仓储、保管、运输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3.当甲方收到乙方商品换货单时, 应即时至乙方办理换货手续, 若于收到通知日内未处理者,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支付该批商品的价款并办理退货,所发生的仓储、保管、运输等费用由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换货时应保证商品的质量,商品的原貌特征与验收货物相同时甲方才可以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换货。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商品供销合同(安徽省) 篇2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方严格按照需方提出的混凝土及要求,准确计量,并接受需方的随时抽查。供方严格按照《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92)、《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生产;提供的商品混凝土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 T14902-20xx,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的要求。

2、供方负责向需方提供有关砼的技术资料及相关的生产资质证书、营业许可证、实验室的资质证书或实验室人员的执业操作证书及供方给实验人员出具的。

3、供方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给需方每次所提出的砼量,并保证砼供应的连续性,如因供方的运输过程缓慢延长供料时间而不能保证需方所提出的砼质量要求时,供方无条件更换当次当车砼给需方,供方送达施工现场的砼外观不满足质量要求时,供方无条件更换砼至满足砼质量要求为止,其间因更换砼导致的工时延误、及相关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在砼的浇筑过程中,供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因供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90分钟罚款20xx元(交现金或在结算时扣回);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损失均由供方负责;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需方有权拒绝签收,供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指派专人协助需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需方现场管理。

5、现场浇筑时,供方技术人员配合需方管理人员现场取样砼试块,标注后由供方人员带回搅拌站进行标养,28天 抗压强度按照《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进行评定。因供方供应的商品砼导致的质量不合格,经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达不到砼质量要求的,造成工期延误的经济损失和对需方形成信誉影响的损失由均供方承担。

6、浇筑混凝土混凝土时,供方需按要求给需方提供随车砼的运输单、预拌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及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以支付货款。

7、需方每次用商品混凝土时提前12小时通知供方,使用的数量及到达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延误。

8、在施工现场的供方车辆、人员要听从需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供方车辆的交通事故由供方负责,并赔偿因事故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严重时经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二、 交(提)货地点、方式

1、需方通知供方所需的商品混凝土方量、时间、地点,供方按时、按质、按量送达需方指定地点。

三、运输方式及达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1、供方采用商品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送至施工现场。

2、供方的有限运输距离内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强度检测评定标准》 进行评定及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即时整改。

五、 结算方式及期限

1、按照供需双方初步商定的砼方量达到20万元时支付10万元为一批次进行结算。

2、按照需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拨款方式进行支付,如因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延误支付供方的材料款时,合理顺延支付日期,待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后进行支付。

六、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七、违约责任

1、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双方协商解决。

2、供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混凝土等级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供方承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沧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剩余合同原件交由需方集团公司经营部备案。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商品砼款付清后,待具有试验资质单位出具所有工程部位合格报告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安徽省) 篇3

甲方(供货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特供)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

第二条 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 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 1小时内对能否接受(修改)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不得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应商的商品。

7、乙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条 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1、甲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标的物单证和有关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 1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 验收标准: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5、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 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第六条 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存在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2)零售商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正常价退货。

第七条 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 (2)货到付款 (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 日。

2、采用前款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 天。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 B、15日 C、30 日 D、45日 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乙方不得以下列情形为由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

(1)供应商的个别商品未能及时供货;

(2)供应商的个别商品的退换货手续尚未办结;

(3)供应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未达到零售商设定的数额;

(4)供应商未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

(5)零售商提出的其他违反公平原则的事由。

4、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根据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不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经甲方在合理期限催告仍拖延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依法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 (2)转帐支票 (3)电汇 (4)其他

8、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九条 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应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百分之五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

5、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供货商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送达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安徽省)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_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商品购销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品供销范围

乙方为甲方销售其自产的______________产品或代理、经销的______________商品(后附产品明细)。

第二条 商品质量

1.甲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约定的特定标准履行。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市级以上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注册_____证明、QS检验标志,进口商品需提供相关证明,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对经营烟酒、黄金饰品、音像制品、现代通讯器材、医药类等需办理专业经营许可证,同时乙方也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和企业成立时的验资报告书。

3.对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商品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检验产品的要求负担。

4.甲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包装应符合标识要求,要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注册_____:成分含量以及使用说明书等;对于经营药品、食品、化妆品、饮料等还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保鲜期、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

5.甲乙双方要贯彻信誉至上、顾客第一的原则,乙方对所出售的商品要包修、包换、包退,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如因商品质量问题给乙方和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分清甲乙方的责任,按甲乙方责任的比重由双方共同负担损失。

第三条 商品价格及变动

1.甲方提供的商品供货价格应公平合理并经双方议定,供货价格应包含增值税、关税等各种应由甲方缴纳的税金以及乙方要求的包装形式的包装费,运送到甲乙双方合同上约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2.约定的进货价格应保持稳定,未经双方事先同意不得变动价格,如果需要变动,双方需提前一个星期商定,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才可调整。

3.甲方产品供货价格以后附甲方产品《价格表》为准。

第四条 商品交付

1.乙方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脑自动传真、临时的紧急传真或电话形式向甲方订货,乙方电脑自动传真系统的记录以及物流管理部门的催单记录将如实记录甲乙双方的订货过程,甲乙双方同意以上记录作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关商品交付违约责任的凭证。

2.甲方送货或委托第三方承运时应随货附带送货单,并列清乙方的编码、商品名称、包装规格、单品数量,送货价格,乙方要在甲方的送货票据上签字,作为乙方收到甲方货物依据,同时也作为甲方与乙方结算货款凭证之一。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_______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甲方提供的保质期在_______外的商品乙方不能拒绝收货。

4.甲方应按订单列明的商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将商品运至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整齐的堆 置于乙方验收货物人员指定的栈板上。甲方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坏,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5.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甲方延迟交货,若为正常商品订单,乙方将按此订单的净购货金额_______‰/日收取违约金,若为促销品订单,乙方将按此订单的净购货金额的_______ ‰/日收取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应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6.乙方的收货部门人员验收商品时应对所验收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仔细的清点,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订单要求的,可拒绝验收。如乙方在到货后的_______小时内无法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订单不可分批出货,如需分批出货,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并重新开立订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7.甲方交付商品时应在乙方的订单上填写交付数量。如果实际交付的数量大于填写的交付数量,超出的部分乙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实行验货抽样点收制度,甲方实际交付的数量小于填写的数量,甲方应在两日内补交缺少的数量,否则乙方可在付货款中扣除少交数量的部分货款。

8.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订单按时,按量,按质送货至指定地点,如_______次未按要求送货,经乙方和甲方协商后,乙方可另选物流商代为送货,如甲方不予接受,乙方可保留终止合约,停止往来及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五条 商品退换

1.乙方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脑自动传真、临时的紧急传真或电话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及换货要求,双方约定不能退货或换货的商品除外。乙方电脑自动传真系统的记录以及物流管理部门的核实记录将如实记录甲乙双方的退货及换货过程,甲乙双方同意以上记录作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关退货换货违约贡任的凭据。

2.当甲方收到乙方商品退货单时,应于收到通知_______日内领回该退货商品,若逾期未领,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支付该批商品的价款,并有权自行处理该批商品,所发生的仓储、保管、运输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3.当甲方收到乙方商品换货单时, 应即时至乙方办理换货手续, 若于收到通知 日内未处理者,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支付该批商品的价款并办理退货,所发生的仓储、保管、运输等费用由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换货时应保证商品的质量,商品的原貌特征与验收货物相同时甲方才可以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换货。

4.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销售的商品,如过季、滞销,商品违反(或可能违反)中国产品质量、技术及安全规定或侵害(或可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乙方有权进行退货,其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退货时应保证商品质量,商品的原貌特征完好甲方才可以退货,否则甲方着权拒绝退货。

5.经营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品实行统一的进、销、存管理。对出现的丢货、少货等问题,应分清责任,产品经乙方专业人员验收货物后出现的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担解决。

第六条 发票交付货款结算。

1.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发票,写明不合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净购货金额, 和包含这些税的购货金额。甲方可选择以下三种形式交付发票交给乙方_______。

(1)在每次交货时交给零售店的财务人员。

(2)每隔_______天交付发票一次,此发票涵盖在此期间向有关零售店交付的所有货物。

(3)结算前_______日向乙方财务人员送交发票。

2.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_______

(1)预付_;

(2)现结_______日(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_______日(起始时间为:当月1日至末日、当月_______日至次月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为循环结算周期)

(4)其他,具体定义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日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的人员进行帐务核对,对帐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的验收单/收货单、退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帐结果,乙方应给甲方出具《商品对帐结算单》, 在货款结算期间,甲方开具出的发票、验收货物凭证和有关凭证,需要交给乙方,以便给甲方结算货款,在此期间,乙方收到票据凭证的人员需在甲方票据签收回执单上签字、盖章,或乙方出具收到甲方结算货款凭证的说明,以证明乙方收到发票和结算票据凭证同时并没有给甲方结算完毕货款。

5.乙方的付款条件系按甲方的不同而约定,乙方付款方式按甲方的不同结款日为原则,每月定期支付并将货款汇入双方约定的银行账户或以支票、现金、电汇方式支付。进货折扣、奖励折扣及其它折扣,一律于进货计算乙方实际应付款项时即予扣除。甲方的销售货款,乙方应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结算。

6.合同上甲方已承诺的各项费用,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或乙方从甲方货款中扣除。逾期支付费用款超出_______个月以上者,追加欠款_______‰/日的滞纳金。

7.付款方式的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均应依照中国境内银行的操作程序、指南和惯常作法办理。

8.如因甲方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原因而致乙方受到各级_____询问、调查、立案、处罚,或收到法院诉讼通知的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全部款项的支付,直至_____出具案件终结文书或法院出具终审生效判决为止。在此期间乙方不能扣除任何没征得甲方同意的费用。

9.乙方在双方正常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对供应商的货款进行克扣、拖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口对应付的货款进行延期结算,乙方没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日,应当按日支付应结算货款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乙方在结算甲方货款过程中开具远期支票的应在___日内。如果每延迟___日,应按日支付应结算货款金额万分之___的违约金。

10.如甲方需要更改甲方的付款目的,企业名称、税号,账号开户行等甲方单位信息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的_______个连续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新的信息已更改完毕,并通知甲方,在此操作过程乙方不能收取任何的费用。

第七条 反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坚决拒绝商业索贿、行贿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甲方如对乙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回扣”“退佣”“招待”“娱乐”“置业”“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他一切对乙方员工物质上有直接受益的行为,以企图获取订单或其他形式的商业利益的,皆视为商业贿赂。甲方人员若违反规定进行贿赂者,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关系、订单及本合同。乙方并冻结所有应支付的货款或经由法院讼请甲方赔偿乙方的名誉及其他一切损失,乙方任何职员要求甲方与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甲方提供相关证据与乙方,乙方查实后必将严肃处理,并为甲方保密,同时乙方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供应方更多的商业机会。如甲方不配合乙方调查,经乙方查买后将对甲方终止合作关系解除合同。

第八条 驻场人员

1.当甲方因业务需要而派驻人员在乙方所属卖场时,甲方所派驻的试吃、驻场及展销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均需符合中国的《劳动法》相关规定。甲方派驻人员在乙方所属卖场工作时所发生的工伤等一切意外伤害及意外事件,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可委托乙方在乙方经营场所招募驻场人员,甲方应及时向驻场人员支付薪资等费用。甲方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权在向甲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此笔费用支付给驻场人员。

3.甲方派驻人员应遵守乙方统一管理的各项规定,如偷窃乙方卖场商品,乙方无权进行处罚,应交由所在地公安部门处理。如有重大违反乙方卖场内的者,经乙方通知甲方后应立即撤换该人员,若因此损害乙方信誉或权益时,甲方应赔偿全部责任损失。

第九条 委托加工品

当乙方提供原料、零部件或成本给甲方制造乙方指定商品时,甲方保证不为第三者使用乙方所委托之加工品,否则甲方愿意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乙方委托加工品之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同意妥为保管与保密并承担遗失或损坏的风险。

第十条 端架的承租

1.甲方向乙方承租端架时,若甲方需要布置,应以简易装潢不影响陈列为原则,设计的图稿需在活动开始_______日前送交乙方并由乙方书面确认,甲方才可布置,布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2.活动结束后,甲方应立即将端架恢复原来样式,并经乙方检验认可。若有损坏相关器材,其修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拆卸下的陈列器材甲方于7日内若不收回,则乙方有权处理,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配合甲方端架陈列,而下的大量订单,根据双方事先临时签订合约办理是否退货。

3.端架承租期间,若甲方产品发生缺货(端架陈列量不足_______)现象,且甲方无法及时补货,乙方可更换其他商品陈列,并终止临时和约。

4.甲方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为扩销自己的产品而开展的促销活动,乙方应积极支持、配合并创造条件。乙方每年举办的大型活动及宣传活动(如店庆等),甲方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对所发生的字传费、促销费、年节假日费、商品打折等相关费用,乙方应本着与所提供的服务对等原则进行_____,对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用在所对应的宣传、促销活动上面,对剩余的费用应还给甲方,不能挪做它用,对所收取的费用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对所花费的费用进行详细的说明,并邀请甲方进行共同的参与。乙方对于在活动中收取甲方的费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给甲方开具与_____项目

对应的发票。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月。是否续签,应提前_______个月提出,在续签合同未生效前,可先按本合同执行,但是在续签合同生效后,可在续签合同之日起执行新的合同。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产生法律约束力,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并订立有关书面合同,在变更或解除合同内容时不得附加额外的条件。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一方可在发生任何以下有确切证据情景时,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另一方时中国法律所定义的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持续_______个月或更长时间。

(2)另一方进入破产,无偿付能力,.解散或其他类似程序。

(3)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7)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如若任何一方违反本供应合同的规定,且未能在守约方商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可终止本合同。在此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损害。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与结算。乙方可缓解该结算期内货款 元,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缓解的货款应退还给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当本合同执行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按照以下第_______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

1.合同的所有附件,双方往来票据、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均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所有通知或联系事项应以书面确认并以邮寄或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送置乙方,乙方在任何时间改地址或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安徽省) 篇5

甲方(供货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特供)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

第二条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小时内对能否接受(修改)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不得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应商的商品。

7、乙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条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承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1、甲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标的物单证和有关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验收标准: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5、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第六条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存在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2)零售商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正常价退货。

第七条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日。

2、采用前款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天。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10日、15日、30日、45日、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乙方不得以下列情形为由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

(1)供应商的个别商品未能及时供货;

(2)供应商的个别商品的退换货手续尚未办结;

(3)供应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未达到零售商设定的数额;

(4)供应商未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

(5)零售商提出的其他违反公平原则的事由。

4、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根据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不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经甲方在合理期限催告仍拖延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依法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帐支票(3)电汇(4)其他

8、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着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九条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应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延迟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品。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供货商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送达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供货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乙方(零售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商品供销合同(安徽省) 篇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编号:

新签

续签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遵照《经济合同法》和有关合同管理条例及商品质量管理规定,签订以下供销合同:

一、商品品种价格:甲方同意销售乙方所提供的 系列商品。具体品种、价格以乙方提供的商品报价表经甲方核准,并填写《商品入场许可书》为准。数量以甲方每次的《订货单》为准,同时乙方必须如实填写甲方提供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供表中所要求的资料。(《订货单》、《商品入场许可书》、《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贿赂行为: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使乙方的商品能以最低价格、最短的周期销售给顾客,故严禁乙方直接或间接、人为地增加商品的成本,如给甲方业务员回扣、礼品及其它方式的赠予等、乙方的商品供应价格不公平地高于其它商场等,一经查出甲方以乙方采取:

三、结算方式:(请在以下内打√或确认)

1、货到天结付货款;

2、月结天结付货款

3、实销实结:当月实际销售金额,于天结付货款。

五、质量保证:乙方要确保所有的商品(包括进口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规范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关商品检验检疫合格资料。因质量问题对甲方或顾客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以及对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经济赔偿;若乙方向甲方供应假冒伪劣商品或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侵权的商品时,甲方有权没收其所有商品;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直接的、和关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包括对顾客造成伤害、损失的赔偿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款、诉讼等经济损失),以上过失同时并处以5000元/次的损失补偿。

六、低价保证:乙方供给甲方的商品价格,应是市场的最低价。同时有义务如实地向甲方提供其商品的市场销售信息,包括该商品在主要商场或超市的零售价及销售情况。如甲方市调发现市场零售价格低于乙方给甲方的供货价时,甲方应先知会乙方,并可直接将供货价调低,对已送及库存商品价格进行补差,并对乙方处以5000元/次的损失补偿。

七、品种价格变动:乙方的商品如有价格变动,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重新填写《商品入场许可书》:如有新增品种须向甲方提供样品并填写《商品入场许可书》由甲方业务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场销售。

八、商品退货: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如出现滞销、过期或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须退货时,甲方按须退商品打退货单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将须退商品退回,否则按须退商品金额收取每天5%的仓储费。

九、促销活动:如乙方要进行商品促销、广告活动,必须与甲方另行协商签订《促销合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遵守并执行《促销合约》的全部条款。

十、销售返利:双方应长期共同搞好商品营销活动。由甲方负责组织商品营销推广、乙方每月给予甲方价格优惠支持,优惠额为销售金额的 %每月在货款结算时扣取。

十一、 交货期限:甲方《订货单》发出三天内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仓库质检人员验收,逾期送货每天扣款20元。《订货单》发出30天内示能送货时,即视为乙方主动终止合同。

十二、

十三、结算人员:为保证货款结算的安全准确,乙方不得让他人代开结算票据,票据和收款单位必须与签订合同时的名称相符。同时乙方同意甲方为乙方制《作供应商结算卡》作为乙方结算人员的身份依据,并在货款结算时出示,否则甲方可拒付货款。

十四、合同终止:如因商品销售不理想,甲方可以主动终止合同并通知乙方,且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投资费用及损失;或乙方因故终止合同时,应由乙方出具体证明,办妥有关终止合同手续。单方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自办妥合同终止手续起缓延三个月清结货款和合作保证金。

十五、业务变更:在合作经营进程中,乙方如有涉及各项变动、变更时应按甲方的要求填写《供应商变更申请表》办理手续,并交手续费200元,如属业务转让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办理手续,并交3000无业务转让手续费,方可转让。如私自转让处以5000元以上的违约补偿,并全部重新签订合同、办理入场手续。

十六、促销费用:双方约定由乙方支付以下商品销售费用,任何情况下以下费用均不能退回。

1、 新品促销推广费用:

2、 临时促销推广费用:

3、 新年度合作赞助费用:

十七:其它事项:

十八: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

十九、本合同一式参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甲乙双方盖章、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安徽省) 篇7

甲方(供货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特供)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

第二条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小时内对能否接受(修改)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不得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应商的商品。

7、乙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条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运输方式:运输费用承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1、甲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标的物单证和有关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验收标准: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5、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第六条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存在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2)零售商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正常价退货。

第七条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日。

商品供销合同(安徽省) 篇8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级别、数量、单价、金额

二、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干压陶瓷砖GB/T4100-20xx系列标准。

三、 包装标准及费用:按甲方出厂的产品包装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装卸责任及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_供方负责运输货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汽车可到达地点) __

2、运输方式:_汽运 ____________

3、装卸责任及费用:货物的装车及运输由供方负责,卸货则由需方负责

4、产品使用项目名称和地址:

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次日起,供方在5天内,将第一批货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汽车可到达地点)。

6、交货地点:

7、接货人: (1)姓名: 联系电话:

8、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五、验收方法:甲乙双方应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风险自乙方签收后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_货到工地结清所有货款。 _

七、需方指定 (电话: )负责跟甲方对帐并签收甲方的发票

八、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九、双方约定事项:

1、乙方如出现拒付货款、付款延迟、付款不足等情形,甲方可以延迟交货,且对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拒付货款或延迟付款3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按上述约定延迟交货或解除合同的,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已发产品货款并从拖欠之日起每天承担应付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2、乙方已接收的甲方产品,在包装和质量上与甲方所发货物一致时,在不影响甲方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如:整箱、不浸水不破损),可以多退少补。

3、本合同约定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甲方发票按实际发生量开具。

4、该批产品价格仅对上述项目有效,乙方有保密义务。对因乙方泄密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十、其他补充事项:

1、验收之前的损耗由甲方承担,验收之后的损耗由乙方承担。

2、超合同的另订协议。

3、磁砖加工费由需方负责。 _____ ___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该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并加盖公章,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安徽省) 篇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

1.产品清单及价格设备名称:数量: 单价 合计: 元 (大写(人民币) )

2.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元)预付款。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

三、保修条款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

3.用户未按要求拆卸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安徽省) 篇1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遵照《经济合同法》和有关合同管理条例及商品质量管理规定,签订以下供销合同:

一、商品品种价格:甲方同意销售乙方所提供的 系列商品。具体品种、价格以乙方提供的商品报价表经甲方核准,并填写《商品入场许可书》为准。数量以甲方每次的《订货单》为准,同时乙方必须如实填写甲方提供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供表中所要求的资料。(《订货单》、《商品入场许可书》、《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贿赂行为: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使乙方的商品能以最低价格、最短的周期销售给顾客,故严禁乙方直接或间接、人为地增加商品的成本,如给甲方业务员回扣、礼品及其它方式的赠予等、乙方的商品供应价格不公平地高于其它商场等,一经查出甲方以乙方采取:

1、暂停或终断一切业务关系;

2、暂拒付所有未结算之货款;

3、赔偿/次以上的损失补偿,并对已供之商品作价格补差

三、结算方式:(请在以下内打√或确认)

1、货到天结付货款;

2、月结天结付货款

3、实销实结:当月实际销售金额,于天结付货款。17%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税务资料详见《供应商结算卡》)

五、质量保证:乙方要确保所有的商品(包括进口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规范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关商品检验检疫合格资料。因质量问题对甲方或顾客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以及对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经济赔偿;若乙方向甲方供应假冒伪劣商品或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侵权的商品时,甲方有权没收其所有商品;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直接的、和关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包括对顾客造成伤害、损失的赔偿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款、诉讼等经济损失),以上过失同时并处以5000元/次的损失补偿。

六、低价保证:乙方供给甲方的商品价格,应是市场的最低价。同时有义务如实地向甲方提供其商品的市场销售信息,包括该商品在主要商场或超市的零售价及销售情况。如甲方市调发现市场零售价格低于乙方给甲方的供货价时,甲方应先知会乙方,并可直接将供货价调低,对已送及库存商品价格进行补差,并对乙方处以5000元/次的损失补偿。

七、品种价格变动:乙方的商品如有价格变动,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重新填写《商品入场许可书》:如有新增品种须向甲方提供样品并填写《商品入场许可书》由甲方业务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场销售。

八、商品退货: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如出现滞销、过期或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须退货时,甲方按须退商品打退货单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将须退商品退回,否则按须退商品金额收取每天5%的仓储费。

九、促销活动:如乙方要进行商品促销、广告活动,必须与甲方另行协商签订《促销合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遵守并执行《促销合约》的全部条款。

十、销售返利:双方应长期共同搞好商品营销活动。由甲方负责组织商品营销推广、乙方每月给予甲方价格优惠支持,优惠额为销售金额的 %每月在货款结算时扣取。

十一、 交货期限:甲方《订货单》发出三天内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仓库质检人员验收,逾期送货每天扣款20元。《订货单》发出30天内示能送货时,即视为乙方主动终止合同。

十二、是专柜 非专柜。如双方进行专柜合作时,必须另行协商签订《专柜合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遵守并执行《专柜合约》的全部条款。

十四、结算人员:为保证货款结算的安全准确,乙方不得让他人代开结算票据,票据和收款单位必须与签订合同时的名称相符。同时乙方同意甲方为乙方制《作供应商结算卡》作为乙方结算人员的身份依据,并在货款结算时出示,否则甲方可拒付货款。

十五、合同终止:如因商品销售不理想,甲方可以主动终止合同并通知乙方,且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投资费用及损失;或乙方因故终止合同时,应由乙方出具体证明,办妥有关终止合同手续。单方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自办妥合同终止手续起缓延三个月清结货款和合作保证金。

十六、业务变更:在合作经营进程中,乙方如有涉及各项变动、变更时应按甲方的要求填写《供应商变更申请表》办理手续,并交手续费200元,如属业务转让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办理手续,并交3000无业务转让手续费,方可转让。如私自转让处以5000元以上的违约补偿,并全部重新签订合同、办理入场手续。

十七、促销费用:双方约定由乙方支付以下商品销售费用,任何情况下以下费用均不能退回。

1、 新品促销推广费用:

2、 临时促销推广费用:

3、 新年度合作赞助费用:

十八:其它事项:

十九: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

二十、本合同一式参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甲乙双方盖章、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后生效。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可商定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的附件有: 内打√或确认)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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