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网站建设合同书 篇1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有关的策划、设计和制作。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数量、价款、交付和验收方式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规定的工作进度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或者分阶段实施。其中,网站的主体功能建设与培训(详见附件和技术文档要求)必须在甲方的经营旺季(十月份)到来之前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力根据延误情况,以减少支付金额的方式弥补损失,其标准为:自10月1日起,每延误一个月(不满一个月的,达到或者超过20天以一个月计,不到20天则不计),克扣合同总金额的10%否则损失赔偿。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时制作网页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详细内容与要求,详见技术文件中的要求。
第四条 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第五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根据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及图片
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
式。
5-1-2 甲方在使用建设完成的网站的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地,
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
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
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
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
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
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
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
5-1-3 对违反5-1-1和5-1-2的要求而进行的使用、操作所引起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
担全部责任。
5-1-4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5-1-5 依合同约定使用合同标的。
5-1-6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臵网站的域名、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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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5-1-7 如乙方因公(如拍摄实景、培训、搭建网站与维护等)在甲方单位停留,甲方应提供住宿与餐饮,标准与己方员工待遇相同。来往车旅费用须由乙方自己承担。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网页制作等网站建设工作。具体工作详见本合同附件。
5-2-2 乙方在交付网站之后,需根据附件二中的条款,为甲方提供培训、技术咨询与维护服务。
具体的操作方式以及费用,详见附件二。
5-2-3 依合同收取费用。
5-2-4 网站建设的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第六条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为乙方进行网站建设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在使用本合同标的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 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九条 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保证该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附件一的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条 本合同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对该等程序、文件源码的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标的作品及其程序、源码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以据本合同委托创作的作品。
第十一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内容有不同之处,则以本合同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前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第十八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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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二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主要营业地(北京市东城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第二十四条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电子邮件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电子邮件
日期: 日期:
安全网站建设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建立虚拟网站,为甲方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中国法律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作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及时提供有关企业的文字材料,相关介绍等电子源文件材料。照片_____等可直接提供,但要保证清晰,材料完整准确。
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网站建成后,可以自行管理虚拟主机,可以利用虚拟主机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可以自行规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自行管理出现的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依据协议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在使用本合同标的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应对甲方的网站提供日常维护。
按协议在规定时间完成网站的策划,制作及功能开发。
提供服务: 设计及制作网页_________页之内;其中含中文网页_________页,英文网页_________页。(栏目划分,制作内容等由甲方提供书面材料) 注册域名:_________,租用空间:_________M 。
提供本网站页面广告宣传半年。
网站中注明该网站由乙方策划制作。网站建立后,乙方将负责甲方的网站安全性等问题,除特殊不可抗拒因素外(如空间提供商服务器升级等)将保证甲方网站始终能正常运行。
乙方将确保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不被第三者(甲乙双方人员外)所使用或掌握。
三、协议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付款方式:此协议签定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0%预付款;既人民币_________元。网站制作完成后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24小时内,甲方应支付乙方80%合同余款,共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欠应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一切服务和承诺。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二笔款项后24小时内为甲方开通相关设置,网站上传开通等工作。
四、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连接的计算机访问自己的网站。
主页无文字拼写及_____错误(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
后台数据库程序正常运行。
验收合格,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验收期限为三天以内。
验收合格且网站开通后,如果甲方需要修改主页内容,改动内容每页超过三分之一者按新页计算。乙方将以优惠的价格收取成本费。
五、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后要及时支付费用,每拖延一天甲方支付乙方网站整体价格的1%违约金(既_________元人民币)最多不超过20%。当在规定付款时间20天后甲方款项尚未付清,乙方有权利关闭甲方的网站。
乙方要按时完成甲方的网站制作和软件的开发工作。如果在此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此项工作则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整体网站价格的1%费用(既______元人民币)最多不超过20%。(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造成的网站制作时间延长,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_____。
八、附则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网站建设合同书 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宣传,拓宽宣传渠道,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网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国法律,上述甲,乙双方就委托设计,制作网页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除非有特别的说明,本协议中“委托方”与“甲方”指同一主体;“受托方”与“乙方”系指同一主体。
第一条 本协议项目的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数量,价款,交付和验收方式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 协议履行期限按照附件的工作进度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协议期限)。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数据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第四条 乙方承诺在履行协议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行为。
第五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提供有关甲方的材料及图片等,并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
5.1.2 本协议标的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5.1.3 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
5.1.4 依协议约定使用协议标的。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主页的制作。
5.2.2 可以在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
5.2.3 依协议收取费用。
第六条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协议费用,以及提供其它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 工作完成后乙方以纸介、磁盘或cd.rom形式将协议标的交付给甲方,也可以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网页上传到指定的网络服务器上。
第八条 本协议标的在交付后三日内,乙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请求进行修改。在上述期限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合格。
第九条 本协议之总金额为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第十条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数据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在使用本协议标的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同意,本协议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二条 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协议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制作,设计的,应保证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附件的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协议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三条 本协议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作品及其程序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这些作品。
第十四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协议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某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协议,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档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协议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第十二条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协议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协议其它条款对协议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它权利或追究任何其它过失的放弃。
第二十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在本协议其它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某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二十二条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第二十三条 一方变更通讯位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位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本协议的终止,撤销,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协议目的进行。
第二十六条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某协议的其它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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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