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二手机动车维修合同 篇1
甲方(托修方): 乙方(承修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机动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托修车辆基本信息: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颜色
发动机号
VIN代码/车架号
上牌照日期
行驶里程
二、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杭州市汽车维修行业车辆维修预检交接单》、《杭州市汽车维修行业车辆维修》;若是事故车辆,须填写《杭州市汽车维修行业事故车辆修理(拖车、拆检、委托定损、修复)委托书》。
三、维修配件材料:
乙方使用的维修配件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粘贴配件经销质保凭证;若甲方自备配件的,乙方应当查验配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
车辆维修需更换的配件由承修方提供
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配件□
车辆维修需更换的配件由托修方提供
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配件□
承、托修双方混合提供配件应另附清单说明
四、维修预算金额(概算费用)
1、工时定额和结算收费执行标准:
经向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后的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 《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经向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后的企业自行制定的标准□
工时单价 元。
2、维修预算费用: 元,其中:工时费 元;材料费 元。
五、接车、交车日期:
接车日期
年 月 日
接车地点
交车日期
年 月 日
交车地点
六、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
托修方当场验收并签字确认□
验收标准
经竣工检验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原厂标准□
七、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
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 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公里或者 日
国家标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八、结算方式:
人民币现金结算□ 转帐支票结算□ 其他方式□
九、其他约定:
维修过程中追加维修项目
追加维修工时费和材料费
延长维修期限(天)
客户确认签字
十、承、托修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1.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承、托修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承、托修双方签章后生效。
托修方(签章):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签字):
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修方(签章):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签字):
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杭州市二手机动车维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指定乙方为维修车辆的定点单位,订立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二、维修费用
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山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
三、结算方式
每月30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根据维修费用清单椐实支付维修费用。
四、质量保证
1、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3、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等的检查。
六、合同的解除
1、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以上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4)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2、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经催告仍未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七、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合同成立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__X代表人:__X
____年__月__日
杭州市二手机动车维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设备进行维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内容
1、乙方承接甲方 维修工作,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各项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
2、维修项目内容:
(1) (2) 3、项目施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交货期:乙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完成设备的全部维修内容,并调试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二、合同价格:
1、设备维修项目主要配件及价格(单位:元)
2、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为:整(含17%税,备件费、设计费、安调、调试、运费、培训、维护费等),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此费用。
三、结算方式
1、设备维修、维护完毕,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特殊设备经第三方检测中心检定并验收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2、甲方在收到上述发票经审核符合要求后1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无息)。
四、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1、基本要求:设备维修、维护完毕后,质量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满足甲方使用要求。性能、精度应完全符合工艺要求和行业标准。
2、具体要求: 3、技术标准:
五、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向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维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 2、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并专人配合。 六、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向甲方的操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2、维修检调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对其员工的安全负责;
3、维修中需要的设备等由乙方负责自筹或租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设备维修、安装调试及验收
1、 检修过程精度或装配检查,需要有双方项目部门技术人员认可,并作记录; 2、 所有更换的备件在装配前,由双方技术人员确认并验收,方可使用;3、设备维修后,设备的精度、性能,达到使用要求和工艺技术要求;
4、设备检修完毕,乙方自检,准备验收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乙双方填写“验收报告”;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乙方立即整改,直至达到合格要求,最终双方将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八、交货期及质保期.
1、交货期: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全部维修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 2、质保期:自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 个月;
3、更换的备件在质保及调试期间,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均由乙方免费负责更换,经甲方通知后,乙方不能按时更换,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相关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九、验收标准及方法
1、设备验收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安装调试人员等参加。组织调试,甲方派出专人配合。2、按双方签订的技术条款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验收,达到原合同出厂技术指标。3、验收时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交付甲方。
4、设备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项目负责人及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则支付对方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货时间顺延,调试、验收中的产品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期,责任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合同总价款中直接扣除。
3、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转让、更改。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