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碎石开采加工合作承包合同 篇1
甲方现有加工______的需求,乙方现有______加工设施。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利用其所有的______加工设施、设备,为甲方一方有偿加工______服务,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精煤,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指标把精煤加工成______及副产品。
第二条加工数量
在甲方保证乙方焦炉安全生产所需的必要用煤量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月初提交的精煤数量计划组织生产。(每月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3.5万吨______所需的精煤,如果遇到市场原因或特殊情况,甲方只能提供保证焦炉安全所需煤气量的精煤约600吨左右/天)。
第三条加工费及付款方式
3.1加工费以______出厂过磅数量为基础,以用户结算单为结算依据,包干加工费用为_______元/吨焦(不含税价),加工费包括精煤进厂后直至加工成合格品______出厂及副产品生产的所有费用。
3.2付款方式:加工费用以月进行结算,次月的1号结算,5号付款。
第四条______及副产品所有权
4.1合作期间,乙方厂内所有的原料、______及副产品(包括焦油、粗苯、煤气)的所有权均属于甲方,由甲方自己销售。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需保证乙方焦炉安全生产所需的必要用煤量。
5.2甲方所提供的精煤应符合甲方要求加工______的质量指标。
5.3甲方负责精煤的进出厂汽车调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5.4合作期间,甲方委派总工及其他管理人员常驻乙方,对甲方的原料生产产品及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提出整改建议并做出备忘录。乙方负责甲方驻厂人员的安全、办公及食宿。
5.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计量器具进行监管、校检和提出更换。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6.1保证焦炉及相关生产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证生产工艺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参数要求;保证化验、计量相关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证配煤、装卸设备正常运行;保证产品质量、数量的保全、储存;乙方员工要有热情的服务态度,不得收受贿赂,不得故意刁难而收受财物。
6.2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甲方的原料及产品能够正常出入。
6.3乙方应充分配合甲方人员工作,并无偿提供必要的工作及生活设施及其它便利条件。
6.4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自行购入煤炭进行加工销售,也不得再和其它任何第三方合作,开展加工或经营。
6.5乙方必须保证各种计量设施准确无误。
第七条违约条款
7.1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加工订单(包括生产品种、数量、质量指标和完成时间等)保质保量地完成加工任务,由于乙方加工货物的质量、数量不符合约定造成甲方在与客户履约过程中违约,查清造成损失的责任方,由责任方承担造成的损失。
7.2由于乙方的设施设备或工艺指标不符合加工生产的要求而造成副产品停产,停产5天之内(包括5天),甲方每天应支付的______加工费用按约定费用的30%执行,以弥补甲方的损失;停产5天以上,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损失以正常标准应生产的副产品的市场价确定)。
7.3合作期间,双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双方各由自身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产履行时,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间根据本合同应生产的______及副产品所能产生的预期利益(甲方所能产生的预期利益以每月能生产______吨,每吨______以_________元计算,副产品每吨以_________元计算)。乙方的损失为所约定的加工费用。
7.4在合作期间,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原料及产品的安全,如因偷盗等造成甲方原料及产品丢失,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7.5乙方保证______代加工业务的正常运行,非甲方原因造成不能生产或影响生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运走甲方的所有原料及产品。
7.6在合作期内,乙方把加工的产品及副产品交付甲方,如果没有按时交付或对现有货物进行扣押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第八条其它
8.1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补充或变更内容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
8.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采石场碎石开采加工合作承包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采石场碎石开采加工合作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 采石场的管理,加大开采力度,提高矿石开采量,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 采石场从事矿产开采,本协议期限
暂定 年,从20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20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除在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
二、上缴利润:
1、乙方应按照每开采一方石料向甲方计提 元作为其承包甲方石场的承包费用。
2、乙方应保证在承包期内每月开采石料数量不低于 立方。如乙方开采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最低标准的,应按照每月 元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3、上缴利润应经双方确认,每月月底进行结算。
三、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甲方应承担办理矿山证照、手续和职能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
甲方应做好矿山开采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建设维护用于出入石场的道路、水电设施等,确保道路通畅。
甲方负责协调与村民关系,保证石场的开采工作能正常进行。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在承包期限内,甲方有权派员对乙方的开采状况进行监督,以确定石料的开采数量。
乙方:
在本协议约定承包期限内,乙方自行承担开采石料所需的采矿及运输设备。开采过程中所需的工人由乙方自行招募,并承担其工人的工资、保险、石场经营所产生的水电费、运输费等费用。
乙方为承包期内采石场的法定代表人,对采石场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对在采矿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做好矿山采矿的安全措施,如因乙方在采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导致甲方采矿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缴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2、乙方完不成当月开采指标,应按照约定开采指标支付甲方承包费。如乙方无故拖延承包费的结算,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或要求乙方按照最低开采指标一次性支付 个月的承包费。
五、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