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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作生产合同

2024-04-26 21:56:59合同范本

公司合作生产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丁方:

地址:

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尽快使企业启动出效益,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愿将服装车间之设备、设施作为合作投入(锅炉、油炉及化工设备设施)供生产使用,原服装厂之房屋、设施及地皮,因属于集体财产,故只能租赁不得作为股份改变性质,具体如下:

一、合作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到时各方愿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续签。

二、原服装厂区内设施包括:厂房_________间(其中生产用厂房_________间,生产厂房_________间)机井_________眼,潜水泵_________台及厂区设施地皮等。可租赁给公司,年租金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由公司负担,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应将租金一次_____给甲方。超期应按日_________%的违约金进行支付,否则终止。

三、各方投入及股份的分配

1、甲方投入_________万元(已投入),乙丙丁三方投入_________万元(已投入_________万元,还应继续投入_________万元)。

2、股份及利润分红,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利润每月考核一次,除留足再生产资金外,各户股东每一季度按股份分红一次。

四、在合作期间有关工商、税务、环保、电力、技术、劳动、安全等职能部分的有关费用,统一由公司负责。

五、公司领导权责

1、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生产、经营及宏观调控财务等工作。

2、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配合总经理负责好各自的份内工作。

3、生产经营主管,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好各自的份内工作,对特殊情况下应紧急处理的事,可先处理后汇报。

4、总经理有权处理_________万元以下生产性开支和_________万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超过部分应由公司讨论通过。

5、副总经理在总经理外出或其他总经理不能亲自处理的业务时,行使总经理权力,外出办理业务有权处理生产性开支_________万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_________元以下。

6、生产经营主管,在总、副经理领导下除搞好本质工作外,有权处理生产性开支_________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_________元以下。

六、如新建、改建房屋结构或厂区内新建任何改变原厂区形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资金均由公司承担。

七、违约责任

在合作期内,各方必须依法自主经营,在经营期间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__________,一经发现合作终止,所有股份均充公;在经营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四方负担。

八、在协议有效期间,公司对甲方的厂房、公共设施及设备只有使用权,不准出售、转让和抵押,特殊情况四方协商解决。

九、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每月_________日前必须将上月工人工资全部支付,不准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拖欠超过_________日,将按日_________%支直至付清为止。

十、合同生效,甲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给公司施压影响正常经营;如遇人力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合同终止,乙丙丁三方有权将新增设备拆走。

十一、合同生效开工之前必须将原欠工资债权、债务结清,否则不得开工。

十二、未尽事宜四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各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各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约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约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约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丁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约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合作生产合同 篇2

公司合作生产经营合同

第一条 约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___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 “技术协助”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 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 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 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 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年。

第九条 合营期限

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年。

9.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 仲裁

10.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 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3. 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 合同文和工作语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

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 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

电 挂:_____________ 电 挂: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合作生产合同 篇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在北京签订____________技术转让及合作生产合同,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章定义

1.“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立式弯板机

2.“考核产品":系指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并按附件5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由甲方制造的第一台合同产品

第二章合同内容及范围

1.由乙方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使用的技术,合同产品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1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全部有关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2及附件3

3.乙方授与甲方在中国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前四台合同产品只在中国国内销售在此以后甲方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销往下列国家:,如合同产品按政府间经济贸易协议规定销往其他国家或由中国承包商在中国购买,随承包工程出口,则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在合同期间,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部件及原材料,双方将通过协商另签合同

第一台及其后诸台合同产品的分工详见附件1

5.乙方负责图纸及资料的转化并在乙方工厂及其有关协作工厂培训甲方人员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使甲方人员掌握合同产品的技术

6.乙方有义务派遣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

7.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专用工具夹具及设备和检测合同产品所需的技术资料

8.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其合同产品上标注甲乙双方联合商标或“按

公司许可证制造"字样

第三章价格

1.鉴于乙方按本合同第二章12345678所尽的义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英镑的入门费

2.合同期内,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他规格产品的全部资料,则甲方应为每一规格的资料向乙方支付英镑乙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

3.甲方应就每台出售的合同产品向乙方支付提成费,前五年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8%,后五年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6%乙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

净销售价:销售价扣除运费税费包装费储存费保险费安装费,并减去向乙方购买零部件的费用

第四章支付条件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本合同费用均以英镑信汇支付甲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英国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2.本合同第三章1所规定的入门费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入门费的10%,计英镑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英国政府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同样的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②金额为入门费总数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③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④由英国银行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英镑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

入门费20%计英镑于乙方发出本合同附件3第3.2.1条所规定的临时资料3个月后,并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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