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进京人员需集中观察 两类特殊人员可申请居家观察
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昨天召开,会上介绍,入境进京人员中的两类人员,包括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隔离观察的,有单独住所且住所内没有其他同住人员的,可以申请居家观察。居家观察期间出现拒绝接受医学监测、隐瞒谎报病情、擅自外出等情形的,立即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费用自理,引起疫情传播或者造成传播风险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市社区防控组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革介绍,当前,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呈现加速态势,境外输入已经成为本市疫情防控的主要风险,从3月16日零时起,所有入境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观察。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具体来说包括两类人,一是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隔离观察的,二是有单独住所且住所内没有其他同住人员的,可以申请居家观察。
张革介绍,申请评估程序方面,回京人员在入境前,本人或家人应主动与居住地社区联系,报告是否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申请进行居家观察。社区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人员查证核实后,符合条件的同意居家观察。
做好居家观察期间的管理服务方面,本市明确了四条工作措施,一是组建管理服务小组,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居家观察人员有专人负责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二是居家观察人员要签订居家观察告知书,居家观察期间出现拒绝接受医学监测、隐瞒谎报病情、擅自外出等情形的,立即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集中观察,费用自理,引起疫情传播或者造成传播风险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居家观察人员需要陪护的,允许1名陪护人照看,陪护人与居家观察人员均不能出家门,居家期间均应佩戴口罩,分住不同房间,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四是做好服务保障,积极回应居家观察人员诉求,为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其“居家无忧”。
张革介绍,从京外其他口岸入境的进京人员,也适用于该政策。
保障
入境人员交通转运车辆专车专用
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容军介绍了入境进京人员交通转运服务保障工作情况。对于机场与集中观察点之间的旅客摆渡运输,驾驶员和转运车辆在此期间不参与其他社会运输服务,同时,经海关、卫健部门初筛以后,初步认定排除新冠疫情人员方可乘坐转运车辆,车辆满载率不高于50%。
容军介绍,市交通委已在首都机场设立了入境进京人员交通服务保障现场调度组,制定了详细的转运方案和应急预案,优选经验丰富的运输企业、人员和车辆,全力投入机场与集中观察点之间的旅客摆渡运输及市域内应急运输保障。
人员、车辆配备方面,市交通委从全市客运行业里选择了有重大活动保障经验、且信誉良好的运输企业承担入境人员交通转运服务保障,入选企业挑选了技术过硬的管理人员和优秀驾驶员,配备了车况良好、乘坐舒适、可载行李的大巴车、中巴车、商务车。转运车辆做到专车专用,驾驶员和转运车辆在此期间不参与其他社会运输服务。
防疫方面,各运输企业应按要求做好车辆和座椅等设施消毒,做到“出车一趟、消毒一次”,司机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司机与乘客采取必要的物理隔离等措施。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分级分类为调度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等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经海关、卫健部门初筛以后,初步认定排除新冠疫情人员方可乘坐转运车辆。提前对接航班、旅客、行李数据信息,提前备班做好转运准备,有航班进港就有转运服务。在转运工作中严格遵守转运要求,实施乘客隔座运输,严格控制车辆满载率不高于50%。针对入境旅客行李多的特点,安排货车参与行李转运,客货车合理配比、做到货随客走。提供从相关医院转运检测结果为阴性入境人员的服务,提供从新国展集散点接送旅客转机和转乘铁路的交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