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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学写传记作文

2023-07-20 23:30:01初中作文

篇一: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学写传记作文

自打我在上一年级有美术课时,管老师就开始教我们画画,虽然中间换过一次老师,但管老师仍在我的心中有不可磨灭的形象。

管老师每一次来给我们班上课,都竖着一头干净利落的马尾辫;五官比较迷你,眼睛、鼻子、嘴巴都很小巧玲珑;哦,对了,管老师还有伊桑好听的娃娃音,一开口说话让人感觉萌萌大。管老师的脾气也好。为什么呢?因为每一次我们在美术课上偷偷的写作业的时候,一旦被发现,她就会心平气和的说“把作业收起来,下课再写”,又是管老师都让我们画画(当然是乱涂乱摸,画出来的是四不像,应付差事,好写作业)就可以写作业。对于其他老师而言,如果课堂上被抓住再写作业,先会被送到田老师那里,然后就在操场上红袍无权,再回来写八百字的作文。

管老师不仅脾气好,而且化工业高,每一次遇到男患得患失,管老师总会在黑板史昂演示怎莫话,那流畅的胡文,优美的线条,奇特的立体鲜虾农组成一幅美丽而又慎懂的话,让我惊叹不知。因此,管老师神人了哟个半饱画家的任务,每一次老师去让我面老实话的话,我都做不到管老师话的效果,一是我不会用粉笔鞋子,而是我不会想管老师一样,有两种颜色搭配。

管老师每一次来给我们班上课,都竖着一头干净利落的马尾辫;五官比较迷你,眼睛、鼻子、嘴巴都很小巧玲珑;哦,对了,管老师还有伊桑好听的娃娃音,一开口说话让人感觉萌萌大。管老师的脾气也好。为什么呢?因为每一次我们在美术课上偷偷的写作业的时候,一旦被发现,她就会心平气和的说“把作业收起来,下课再写”,又是管老师都让我们画画(当然是乱涂乱摸,画出来的是四不像,应付差事,好写作业)就可以写作业。对于其他老师而言,如果课堂上被抓住再写作业,先会被送到田老师那里,然后就在操场上红袍无权,再回来写八百字的作文。

这就是我们的美术老师,他让我们懂得了视觉上的美,并让我们创造这种美,让我们与美打上交道。

篇二: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学写传记作文

“喂,老爸,过来一下!”我在房里大喊大叫,“马上就到,殿下。”俺爸就是这样一个人,脾气随和,还挺有幽默感,是我家响当当的户主兼大厨,对我的学习(特别是作文)还挺关心。

虽说老爸才30出头,却已“未老先衰”,银发黑发挤满一头,我说他“黑白相间——新时代的奶牛”,他也不愠不怒,还说什么“我家天天能喝牛奶了。”

不过老爸的精神很好,眼珠黑黑的,亮得有点像探照灯,脸并不白,相反经历了风吹日晒(他经常参与户外活动),显得发黑油亮。我说他与非洲人没什么两样,他笑笑,冒出一句:“我是乔丹。”

老爸从来不端“我是老子,你是儿子”的架子,因此,我俩像朋友一样无话不谈,经常一起去玩。一次,我和老爸去爬山,山还挺高的,树不多,可路却少,估计是座荒山。

爬着爬着,汗流浃背的我脚下一滑,滚了两米多,像个大土球。站起来,垂头丧气地不想走。老爸狡猾地一笑,从包里掏出一个东西,露出一角让我看,还说:“看,快来拿!”我明知他在逗我,可又一想:莫非真是什么好东西呢。便飞一般地去抓,老爸又向上快跑,追到山顶,结果是瓶矿泉水。

老爸笑着说:“怎么样,嘻嘻,我们到山顶了。”

我也跟着笑了起来。

老爸从不对我管头管脚,但不能算是放任自流,少数的事对我还是提一些意见,这样,我便养成了做事有自己主见的习惯。

当然,我的学习他是挺关心的,特别是作文。别看我老爸其它方面不怎么突出,写写弄弄到挺在行,还发表过几篇施旅行日记和诗歌呢。

我的作文就是被老爸“管”出来的。从前,我对日记不感兴趣,但我爸为了提高我的写作水平,便想方设法“诱”我写日记。方法一:告诉我写日记的好处,并说把我写得好的拿去发表。这使我有点手痒了。方法二:举例告诉我世界上的作家、伟人都是从小事记起,从日记开始的。既然你想当三毛,就好好写吧。

终于,我经不住诱惑,写作水平也日见提高。

老爸的特点还有很多,在此不一一介绍了。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爱老爸老爸也爱我。

篇三: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学写传记作文

姓刘名__,诞于二十世纪末,年方二七,正值豆蔻年华,生长于北京皇城根下,性格豁达开朗,喜好读书者,正是本人也。

余甚爱博览群书,于烟波浩渺茫茫书海中追寻人生之价值与真谛,每有会意,便欣然忘寝食,直至夜时方休。

余喜食树莓,亲旧亦知余如此,常邀余至其家坐尝。

余亦常着文章自娱,也曾试填词,只因大爱自古风流才子之雅韵,余爱东坡居士“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之豪气;余亦爱辛弃疾“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之警醒。

余自幼便立志,虽无法企及杜子美“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之壮伟,但亦不小也,余望终有一日,能如靖节先生般心性淡然,虽“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也能在学习工作之余去欣赏那夕阳尚好的美景;余也曾想能像李大学士般挥洒笔墨,酣畅淋漓,做一风流骚人,余正努力中,望有一日此愿终能实现。

李大学士有言:“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余乃有雄心壮志之辈,余相信,有志者,事竟成,好也不负润之先生“中华儿女多奇智”之期望!

在20__年5月15日,我来到这个世界,经过父母的养育,父母的教育,在他们的怀抱重长大,渐渐地我进入了我梦寐以求的中学。现在,我就读于金海中学0811班,今年15岁了,是一个遵守我自己原则的人,我在心里想着我每天要怎样过才快乐、才开心。

在这三年里,我学会了许多,看到我的不足,找到我自己的缺点;让我最满足的是我还交了许多朋友。

这三年的学习,对我也是一个训练。面对如此紧张的学习,让我懂得了合理安排时间,合理运用时间,不像以前,没有明确的目标,而耽误了许多宝贵的时间,丢下了许多重要的课程,这对我而言是一个杯具啊……

这三年中,我学的东西可能是有限的,但我知道学无止境,所以我会一直努力下去,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生活中。当然,这三年中也给我留下了不少深刻宝贵的记忆:由于同学下课嬉闹的;有上课不认真被老师批评的,当然也有一些被表扬的,等等。这些珍贵的记忆,握会一直留在脑海中,一直都挥之不去。

也许我以后并不会在重点中学读高中,但我会记住给过我初中三年美好生活的学校,也很感谢老师们含辛茹苦的教我们知识,让我体验了很多我从未接触过的事情,我永远也忘不了自己做过的第一个化学实验,业绩的自己连接的第一个电路,这些有趣的而精彩的机会都是老师们给的。

篇四: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学写传记作文

穿着棉质长袖的我,停留在红似火的枫树下。

微风拂过,树叶随着风的律动下落,这风中,带着些许凉意。数数看,这已经是我度过的第十四个秋季了。从瓜瓜坠地的嚎嚎大哭,我便打开了人生的篇章透过双眼看到的崭新世界,蓝天、白云、青草、绿树。

陌生得无一熟悉的地方,可在这里,我去选择了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高高的个子,简单的打扮,短发时,会稍稍挽起一边的头发至耳后,看上去似乎文文静静的,却从骨子里透露着不羁。不知为何,同学们都说见到我第一眼,就觉得我气场十足,连我自己都被这样的评价吓到,其实跟我玩熟了以后,才知道,原来这人就是一人来疯。

我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不管是性格,还是在外表上,我不介意别人动我很平常的东西,对待考试,也一样会大大咧咧,常常粗心大意,犯一些不该犯的错误,可是平时,我去很喜欢自己的性格,对待男同学,自己也会当做知心朋友般,好像自己也是男生似的,跟他们称兄道弟,就因为这样,我身边的兄弟并不少。

我一直都很坚强,不喜欢哭,在我看来,那只是一种抓不着的情绪。所以就算自己伤口再痛,压力再大,自己也会咬咬牙挺过。我不喜欢靠眼泪获取大家的同情,甚至可怜。我希望自己能够靠自己的能力,让别人崇拜,就算现在我还离那里距离甚远,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不放弃。我一定能成功!

我喜欢串寝,常常会带着许多的零食,等到大家晚上正high的时候拿出来,每个寝室转一转,抖动在手上的零食,不一会儿,便可见底。当零食分享光的时候,充斥在心中的更多是快乐,在我看来,再好吃的零食,也比不上同学们的笑脸。你说不是吗?零食是乐趣之一,对于我这种精力永远旺盛的我来说,跟同学在一起又疯又闹,是寝室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寝室里有叫声的时候,总是会有我。

后座的男同学,曾回答过这样一个问题,他是个自信的人。当我问他:“你觉得我内向吗?”他马上停下手中的笔,惊讶的看着我,说:“如果你是内向的话,那我就自卑了。”

我当即捧腹大笑,在别人眼里。我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在别人眼里,我是一个活泼外向的人;在别人眼里,我是个每天都很开心的人。是的,我的心态,决定了我的性格,我的一切。帮随着春夏秋冬的变换,我仍在成长,我慢慢告别以往,同时也在努力改变自己,改掉自己那又臭又倔的脾气;改掉自己对任何事都不上心的态度;改掉自己无所事事的坏毛病。人无完人,我只希望自己能越来越优秀,进入了附中,我边有再一次拥有了向梦想追逐的机会,我要好好的把握,这仅有的一次机会。

半卷长袖至手肘,半卷长裤至脚膝,哪个站在枫树下,等着再次绽放的我。是我,让我更成长,是成长,让我更我。

本人乃__是也,姓__名,我因家父以璐译为美玉而得名。于20__年5月21日有幸降临人间,饱览风云。现年13岁,就读于日照市田家炳实验中学。长相平平,哪敢在此多费笔墨,如此而已。

家中有一父一母外加一姐,父亲乃市政公司一职员,母亲乃一名副其实全职太太,姐姐目前就读于潍坊学院,是一大二学生,成绩那可谓。家境如何,并不影响我们的生活,一家人其乐融融,无话不谈。

20__年,我终于跨进了校门,成为了日照第三实验小学中的一员。昔日的欢乐被我所认为的困难且乏味的知识替代,虽是如此,但成绩还是比较可观,都是大家眼中的好学生。

20__年9月,我正式成为了一名中学生,在班内担任课代表、宣传委员等职务。不知从何时起,我就成为了同学眼中的母老虎,其实这不怪我,或许是我的性格所造就的“成就”吧。说到这里,再简单介绍一下自己的性格,可能是因为父母的教育吧,我很争强好胜,什么事都想很努力的去做,但也许正因为如此,遇到的困难就越多,所以也养成了爱哭的性格。不过,在以后的生活中,还是希望能学会坚强,正视一切困难。有人说我对人不友好,但我想解释一下,交友,要交好友,学习不求上进的,没必要多费功夫。其实,我也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常常会为他人的命运而落泪,这点,可能知道的人寥寥无几。总之,我就是个性格多变的女生。

从小到大,我都是大家眼中的乖学生,得到的荣誉自然也不少。

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作家,用笔尖点缀出一片朦胧的世界,用真心塑造出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将自己的情感赋予笔下的生命。

我的爱好有很多。我常常喜欢在清晨,享受阳光的沐浴;我常常喜欢在深夜,享受宁静的惬意;我常常喜欢在雨天,享受自然的美丽;我常常喜欢在书页间,寻找唯美的痕迹。

13年的人生体验,使我认识了世界,使我学会了感恩,使我懂得了追求,使我看清了脚下的路。我知道,只要肯努力,我的未来不是梦。

梁某飞,男,汉族,20__年出生。外表粗糙,皮肤黝黑,眼睛极小,神情猥琐。时而挤眉弄眼,时而神经不已。生性豁达,天生乐观。性格单纯,对原力一无所知。

20__年9月15日,烈日当空,万里无云。猛烈的阳光直射大地。就在我们在3507宿舍沐浴之时,梁某飞先生回来了,手里拿着喝完的酸奶瓶,显然是要在宿舍垃圾桶里丢垃圾。他大吼:“还有谁洗?”顷刻,刘某著从厕所沐浴所出,浴袍加身,答曰:“无人,可进。”此时,意外来临,梁某飞先生不知是受刚打完篮球的影响还是其神经性格突发。只见其拉着刘某著,心潮澎湃地说:“看我库里式三分!”

话音刚落,梁程某飞先生身体一正,双腿微蹲,脑袋一偏,神情严肃,目光直视垃圾桶,仿佛眼中一起事物都是浮云,都是虚幻,只有那被视为目标的垃圾桶。而后双手一举过肩,做出一个十分标准的投篮姿势。同时右手手腕一扭,手指发力,酸奶瓶便按照完美的抛物线,以优美的弧线准确无误地掠过垃圾桶。正值刘某著欲笑梁某飞不进之时,险象环生,此时的酸奶瓶如同一个骄傲的跳水运动员,它做出了第五组动作,向前翻腾一周半,并转体三周,以刁钻的角度分毫不差地飞进了便坑,甚至起身子都为碰旁一分一毫。“5136!”便是旁人对它的赞美。

“球进了!”刘某著高喊道。电光火石之间,之间梁某飞先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厕所,又以雷霆万钧之势关上门。无人知道梁某飞先生在里面干什么。勇士潘某宇打开门,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梁某飞先生此时如同成语中的猴子一般,“水中捞月”就是他正在做的事了。不过,这件事非同小可,乃是一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惊人壮举——“勇掏便坑”!梁某飞先生小心翼翼地尝试着,生怕手碰到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他用神功“二指禅”夹着酸奶瓶浮在水面的未被沾湿的突起部分,将其夹出来,丢进垃圾桶。这一次可没有意外发生了。

事后,刘某著侃道:“某飞,所幸片刻之前我是在沐浴而非如厕,你得感谢我啊!”李某杰道:“太勇了,‘勇掏便坑’,这种为宿舍献身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次次日晚,晚修过后,地点还是宿舍,梁某飞先生神经抽搐,脑子瓦特。突然以JR式神经抽风。梁某飞先生玩起了角色扮演,想象自己为足球运动员“C梁”,并做着C罗庆祝动作。只见他怒吼一声,嘴巴一撅,脑袋微偏,眉毛一挑,用力捶自己的胸膛,双手一举,一伸,一展,最后竟将衣服脱下甩飞,大秀肌肉。甚至还想象自己在绿茵场上,将宿舍地板作为草地,双腿跪地,从宿舍的一端滑到另一端。实乃神经之举也,不过还挺像的。俗话说得好:“JR不神经,天天全明星”。而面对此情此景,我只想说:“某飞不神经,天天是球星。”

梁某飞先生,现年13岁,却具老戏骨之风,可见其对足球之热爱。而从其“勇掏便坑”,可见其生性率直,责任心强,敢为人先,甘于奉献自我,有为集体做贡献的精神,是二十一世纪五好青年;是成长在五星红旗下的优秀的共产党的接班人;是甘于做那颗钉子的雷锋精神传承者。

梁某飞先生,时而神经大条,时而严肃不已,幽默,团结也。

篇五: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学写传记作文

武昌城内有此人,其身长五尺,双目能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脂,不甚打理,不拘小节,其发凌乱,名曰:鸡窝头。则成头皮之风水宝地。不爱装扮,尝衣冠不整。

视金钱如粪土,名利为糟粕,以书本为知己者,此人矣。与书为友,怜书为粱肉者,是人也。书则充乎其屋内。尝《史记》、《三国》、《石头记》拏于手而口图狂言道:“我乃书圣后代是也!”罢,狂笑不绝……

一日晨,至其好友,途一岛,观其风景适好,三面环水,一面负山,云雾袅袅之中隐约啁啾声或现或隐,穿其者,溪两条也,而其岸势犬牙差互,明灭可见,源竟不可知也。乃席地而坐右溪上,取《水浒》一卷,细观之,每到精彩之处,不禁脱口而诵,声若洪钟。一时间,鸟雀乱鸣,绕树三匝,无敢依枝。唯余其狂笑不绝于耳……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不觉已至酉时,而尤未尽兴也,然人非天仙,俗界之粱肉菜蔬亦不可少。匆匆奔至家,复取《水浒传》研之,母直视其曰:“吾儿苦也,一银耳汤置于案上,渐凉,速食之。”竟曰:“小二!先烫一壶好酒来!但有菜蔬果品,只顾买来,一发算钱还你!这厮,只顾来聒噪!”

话未必,只见其母怒目圆瞪,气冲斗牛,见状,忙唱个诺,曰:“不知母亲大人在家,失礼,失礼!”自闪一边,一股脑食之,便又取书观之。其爱书几何,可见一斑!

此人更不拘小节,不爱打理,观其早起上学便可知之:

正值五更天气,闹铃大作,一个鱼跃而起,掀开被子,穿上衣服,踏上拖鞋,睡眼惺忪的来到洗脸池前,左手持牙膏、右手握牙刷,左手一捏,右手一递,便开始洗口,毕,便去清书包,忽觉满嘴牙膏泡沫还未冲洗干净,便又回头冲洗一番,则浑身上下湿淋淋,可以此至学社乎?无奈,复更衣,复毕。正待出门,忽现其父其母站于门口,怒目而视,缘则此人的早起交响乐尝另全家不得安宁。此人便飞奔出门……

此何若人?本人是也!

篇六: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学写传记作文

笑圣小传

“哈哈哈,嘿嘿嘿―――”午休后的我还在眯着双眼,迷迷糊糊地趴在座位上,这一阵爽朗的笑声着实地把我给从梦境中拽了回来。揉揉双眼,定神细视:一米五的袖珍身高,又黑又瘦的小脸,眯着一双烁烁放光的“鼠眼”却显得特别明亮。“喂!你小声点不行呀?!”

“哈哈――――”他反而更变本加利了。哎!看来我是甭想再迷糊会儿了。真不知道他那么矮小的身材怎么能爆发出那么高的分贝。

数学课上,老师正津津有味地讲着典型题,顺口问了一句:“对吧?”只听他又扯着那高分贝嗓子说:“当然!”之后,便少不了一顿“粉笔套餐”。英语课上老师讲到任何一个有趣的地方,他便会扯着那高分贝的嗓子哈哈大笑。惹得我们也笑了起来。事后,总少不了老师的“表扬”。惟独语文课上,他就像睡过去了一样,双目无神,总是会被语文老师“爱怜”地敲打几下,像敲打顽固的老玉米。

五音不全的他经常在自习课上或者寻找某一物品时“引吭高歌”,被周围同学“反击”后,仍然嘿嘿傻笑。

他很爱笑,挨批后,依然保持哈哈心态;考试考砸了,总是几秒钟的沉默后,便恢复了哈哈心态。真是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爱笑。

“哈哈哈―――”这不,他又扯着他那高分贝嗓子笑开了。

大家都知道他是谁了吧?没错!他就是我的后位――――“笑圣”石均港。

点评:作为他的老师,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笑声确实很有杀伤力呀!笑,仿佛是他的独门暗器,总会杀人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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