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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800字初中

2024-01-26 19:06:33读后感

读后感初中 篇1

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每次,翻开手中的这本《昆虫记》,阅读到书中作者潜心研究昆虫、观察昆虫的一幕幕时,我总是会被他所折服,《昆虫记》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文章的语言浅显易懂,为我们介绍了昆虫世界的各种趣闻逸事,是一部集知识、趣味、文学、哲理于一体的集。这本书精选了有关红蚂蚁、蜜蜂、蝴蝶、螳螂、金步甲、蜘蛛等各种较为在生活中常见的昆虫,让我在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中学习了科普知识。

那么,我就说书中的建筑大师迷宫蛛吧。迷宫蛛也叫作圆网蛛。它是个无与伦比的纺织工人,它用蛛网来猎取那些自投罗网的小虫子们,坐享其成,可谓“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有两条宽阔的黑色饰带,饰带中间夹着白道子和褐色的斑点,不过到快要产卵的时候,圆网蛛就要搬家了,它结的丝囊色泽鲜亮、外观富丽精致。

在圆网蛛产完卵后,它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卵化出来了,但它们要在这个袋子里过冬。岁月无情,母蜘蛛的食量渐渐小了起来,体力也不足了,虽然如此,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寿命。但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拖着蹒跚的步子不停地巡视。最后。在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的墙壁,精疲力尽地死去了。

读到这里,我觉得母蛛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全部责任,我十分感动,母蛛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母蛛伟大的精神让我想起一句:世上最伟的力量就是母爱。

想到自已的母亲,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总是鼓励我,帮助我,我要感谢她。将来,我也要向她对我一样地对她好。

读后感初中 篇2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那是每个母亲愿望,她们会不惜一切的代价让孩子们的未来更好,世界上的每一个生物都一样,狼也是其中一种。

母狼紫岚就是其中之一。她坚信她与公狼黑桑都是强壮而机敏的好狼种,只要流的是黑桑和她的血统,也是一头剽悍强壮的好狼。果然,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紫岚的大儿子黑仔就如同黑桑一样超前,他一个多月就独自出门捕猎了,有时候还有可能捕捉到小鹿等等呢!一般的小狼一个多月还蜷缩在一个角落了呢!两个月独自驰骋草原,真让人佩服啊!两个月的小狼最多就是在洞里走走而已。如果以外不发生,命中注定,必是将来的狼王。紫岚给她最好的待遇:未断奶是,他一人就要霸占三个乳头呢!断奶后,他吃内脏和好肉,而另外的三只小狼只能吃皮和骨。一开始那三只小狼抱不平,一向到被母亲撕下他的一点皮毛才算数呢!除了蓝魂儿。可千防万防还是放不了意外:黑仔在洞口附近抓野兔,弟弟妹妹在洞里嬉戏,妈妈紫岚也出去捕猎了,没有母狼的保护他独自在野外。不幸发生了,可怜的黑仔呀!就死在这样一个黑鹰的手里。未来的狼王,一个称职的狼王,就这样结束了他的生命紫岚精心培育的狼王啊!多么可惜啊!紫岚心里必须有说不出的痛。

紫岚并没有应此而泄气,她立刻脱离了痛苦、悲哀,他要让蓝魂儿成为狼王!蓝魂儿一开始可能是因为紫岚偏爱黑仔所以对这样的待遇有点不习惯,他每药一口都抬头看母亲,似乎很警觉。紫岚却向他微笑,在心里念叨:吃吧!尽情的吃吧!它们属于你,爆发出狼残暴的本性吧!你是新一代的狼王!久而久之,蓝魂儿也习惯了,他开始认为自己吃好的是理所当然的。很快到冬天了,狼群开始群居了,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眉眉来到了狼群中,蓝魂儿很出众,他是少年狼团的团长呢!他甚至能比过公狼呢!那次,下着大雪天寒地冻,到处没有吃的,狼群就去找比他们凶猛几倍的狗熊吃。可狗熊躲在树洞里冬眠,树洞狭窄,进去引熊出洞的狼没有一个是活着出来的,但哪匹狼愿意牺牲呢大家都一筹莫展,唯有蓝魂儿愿意,他在熊鼻子上咬了一口,而后立刻跳到熊掌上,狗熊本能的抬起一只爪子,蓝魂儿就趁此机会跳出来了!这是聪明过狼呀!紫岚的狼王梦还没有结束,我也为紫岚、为蓝魂儿感到高兴呢!但是,没有生活经验的蓝魂儿死在了捕兽夹里。有一天,他禁不住美食的诱惑,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很难过,她的心血被捕兽夹夹碎了,她的心肝被捕兽夹夹疼了,为了不让心肝生不如死,她把心肝蓝魂儿的气管咬破了,把蓝魂儿咬成两半,把他埋了……可

惜呀可惜!一个狼王又死了。

最后的双毛了,他一开始很自卑,在紫岚的训练下,他也出众了,可在与狼王的战争中,将要胜利的那一刻,被狼王的一声气势十足的嚎叫唤出了自卑最后……最后死了!每个妈妈都是如此,费尽心血,不求回报,只有一个宿愿:让我们的将来更完美!妈妈谢谢你!

读后感初中 篇3

故事讲述了一个农村男孩和一个城市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男孩青铜是个哑巴,女孩葵花是个失去双亲聪明的女孩。一次特别的机会让葵花和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生活。青铜家很穷,挣来的钱只够青铜或葵花一个人上学,青铜放弃了一生的梦想,让葵花去读书。放学,他们一起玩耍,一起採芦花做芦花鞋……为了给自己贫困的家省钱,葵花没有参加学校组织的拍照活动;为了能多编些芦花鞋卖,葵花放学后就去采芦苇花;为了赚钱给奶奶治病,葵花独自一人跑到江南捡银杏;为了省钱给贫困的家,葵花故意把考试考砸;为了让哥哥被人看得起,葵花想方设法教哑巴哥哥识字写字……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他的城市。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葵花所在的地方,大声的喊出“葵花”。青铜和葵花的感情是那么的纯朴、善良、充满互助的爱心。这就是感人的《青铜葵花》!

我常常会想起“他们”兄妹,不知道“他们”现在过的怎么样!而我们班现在的同学们,学习用具和玩具应有尽有,幸福的生活在富裕的城镇,“他们”是否生活条件也好了呢?爸爸妈妈利用休息时间,还常常带我去旅游,让我饱揽祖国大好河山;我喜欢的课外活动都会尽量抽时间送我去学。我学围棋三年了,爸爸妈妈都是非常支持我,来回50公里的路,不管刮风下雨,坚持每个星期接送。要是青铜或葵花能有我现在的条件,那该是多么幸福啊!青铜和葵花的课外时间只能去採芦花,每时每刻都在努力着为养家而奋斗,他们是我学习生活的榜样。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可逃避困难,要勇于面对挫折,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祖国。

是青铜和葵花让我懂得人类生存的价值-----是努力,是坚持,是关心,是爱。痛苦不是一两个人有的,而是大家都有的。我们也要有对待痛苦的决心,长大了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读后感初中 篇4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并要我开门拿包裹。”苏菲随手把门带上后,便拆开了信封……

苏非用手指着镜子里的自己说:“你是谁?”此时苏非和我的脑子里想得是一样的:我是谁?不用说,我是庄子婷,可是这个叫庄子婷的人又是谁?是我。得,又绕回去了:我是谁?我居然不知道自己是谁,这不是太可笑了吗?我甚至无法去决定自己的长相、父母、家族,我更没有选择自己是人还是兽的权利,这不是太不合理了吗?但这些却是我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世界从何而来?”我不知道,说实话,到现在为止没人真正知道不是吗?

哲学问题是永恒不能改变的吗?是,也不是。有关于宇宙之类的各种事物的来源,各种各样的类似问题在人类脑海里占据了几千几百年了,我还想不着,没有人可以解决或回答这些疑问,而人类也永远不会停止自已的思考和探索。同时,随着人类时代的发展和生活的巨大改变,新的问题每天会不断冒出来,机器人会有自知力吗?人脑是如何进行运作的?人类和机器的实质区别在哪里?

这些问题太烧脑了,来我们说些可以实时解决的。想要保护地球的多样性,我们就应该彻底改变自己的思考方式、生活模式,把我们所处的时代当做生活的中心如同把地球当成宇宙的中心一样可笑。对我们来说,当下自然是最重要的,最有意义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未来不重要,我们应该像尊重现在一样尊重未来。

我们是生活的主角,人类则是地球的主角。

读后感初中 篇5

《黑骏马》作者安娜·西韦尔一生只创作了《黑骏马》一部小说。作者第一人称的手法叙述了黑骏马一生的辛酸经历,它是一匹性格温顺,精力旺盛,身强力壮的优种马,然而命运多舛,几易其主,开始是在尊贵的庄园主那里理解厚待,然而好景不长,主人家变故,黑骏马被卖。随着年龄的增长,它又被卖,成了出租马,最后沦落为伦敦街头的苦力马,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但晚年的黑骏马有了个好归宿。

黑骏马的生活真是十分的奇特,不停的变主人,它也没有为此失望,也没有堕落下去,而是坚强的活着。我们要爱护动物,不能够对它们十分地粗鲁,要保护动物。安娜·西韦尔在14岁时不慎摔坏了膝盖骨,落下了残疾,她常常驾着一匹矮脚马拉的马车出游。安娜从小就喜爱动物,憎恶各种虐待动物的行为。她对马的感情尤其强烈,她不仅仅明白马,还掌握了超多的马术知识。

去世前卧病在床,花了长达8年的时刻创作了这部极具影响力的小说,她创作《黑骏马》就是呼吁人们必须要善待动物。伤情的句子

安娜动物始终充满着仁慈之心,无其是与人类平等的生物。她驾车从来不用鞭子,而是透过缰绳的变化和自己的生活来指挥马。在她们家,绝不允许出现虐待马的事情,马和人友好的相处。要是出门碰到别人残忍地鞭打马。她都会上前去劝阻,尽量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虐待动物是多么残忍,错误的行为,就应要保护马。

此刻世界上有许多流浪的小狗和小猫,如果不是有专门收养它们的部门恐怕它们也活不了的,如果每个人都愿意收养一只动物,那么这些可怜的动物们就不会可怜了。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果收养了它们,就不就应虐待它们,应为它们也是有思维的。从黑骏马身上,我们能够看到很多人类的品质:诚实可靠,坚强勇敢,温顺友善。虽然他经历磨难,却始终没变。这不禁引发了我们的思索:作为人类,我们就应具有什么样的品质,我们这么不屑一顾的虐待动物,不正是我们模视了动物身上的优秀品质吗?人不是就应好好地体会动物身上的辛酸吗?正因动物是我们的朋友啊!

我们要呼吁生变的人保护动物,不能伤害它们,让安娜的愿望实现吧!

读后感初中 篇6

在这个由血色染成的世上,无所贵贱,无所强弱。只要是以一种生命的形式存在于这片血色之中,都要应对弱肉强食的生命法则。

无可否认,爱与自然的法则共存。若没有了爱的联系,这个时代的生命,可能早已被下一个时代所遗忘,就是在这片血的侵染下,生命依旧以不同的形式诠释着爱的译文;梦醒,叹吁的间隙,爱仍旧呈于心底。

远处的雪丘上,狼群正凝望圆月,哀声鸣唤同伴。这个隐秘世界中的魁影,这个杀戮与谋略并兼的战斗主义者,这个圆月下独步走在雪地之巅的魁影。雾霭如一层巨云,平整的铺在日曲卡雪山下的草原上。在冷风呼啸的大草原中,狼群迈着碎步,闻嗅猎物的行踪。

在日趋卡雪山下,有一只体态轻盈的母狼,叫做紫岚。它的名字赋予诗意,而它真正的形态,也的确如此。这传奇一般的狼,正独步走在日曲卡雪山的碎石之中。它的腹部撑鼓着,它就要分娩了。

往常的一日,诡秘的紫岚从山庄里猎走了猎人家里的一只幼鹿,因为身体轻便,不容易被察觉。它鬼魅的一身短鸣,讥嘲驯鹿的愚钝。这样,足以饱餐一顿了。但在跨跃横栏不久,公驯鹿反应过来,犄角撞着碎石,而后昂首大吭,大白狗、猎人都闻讯赶到。

猎人和狼的眼神,在柴堆上碰撞,一个混沌,一个愤慨。猎人偕着大白狗,上前追赶。大白狗血色的双眸看到了紫岚,它犹豫了片刻,便奋不顾身的冲上前去追捕狼。狗比竟是狼的退化,实力于比狼逊色一些,所以,白狗并不在狼之上,狗的这一错误决定,只是为了讨得猎人的一片欢心。到一处绝路,紫岚只好停下来,稍加叹吁,似乎要与大白狗决一死战。或许鹿肉可嘉,狗肉也还行哩!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紫岚的腹胃有些胀痛,仿若支持不住的样貌。

狗眼看上去,感觉紫岚好像很难受的样貌,没有了战斗的旺盛与激情,只是一幅招架不住的态势,好像一面空洞的防线。所周知,狗不如人类聪慧,但也不乏智慧,并不是愚钝的动物。于是,它又从反面的角度想,狼是一种很狡猾的动物,也许在自己被它所迷惑的时候,便在顷刻之间用锐利的狼爪,舀下几块皮肉。狗在狼的利齿前心怀不安,它还是不敢上前去打斗。紫岚已经脆弱了,白狗疑惑似的盯着它。

白狗向前探了一步,看了看狼狰狞的面容,又缩了回来。但它意外地发现,狼的腹下,探出来了个粉红的肉物!紫岚咬咬牙,已经生下了第一个。。。。。

它木然的抬头,白狗纵身一跃,扑面而来。它跳上狼的背脊,用犬齿撕咬,用利爪狠挠,再将狼毛撕扯下来,叼在犬齿之上。紫岚的肉如一块硬物,砸在石头上。它咬牙切齿,汗水之间竟也拥出了血水,它无力走动,只得让白狗在它的背脊上肆虐,待至疲惫。

也许是骄傲的缘故,狗站在地势较高的石头上面,吞咬着刚刚撕下来的皮肉,这算是一种无言的炫耀与讥弄。但狗却白白浪费了机会,紫岚的孩子已在胎水之中缓缓站立起来。紫岚护着它们,低沉的声浪如在真空之中的烟雾,传着愤慨于杀戮的讯号。狗受到了惊吓,在转角处消失了。

紫岚用沾着凝血的舌头舔舔自己的孩子。它以生命的代价勾勒出母爱的伟大。它隐忍着疼痛,脸上堆满欣慰的面容,它仰天长吼,这声响伴着远山在草原的雾霭中回荡。

沧桑的月在暗空中浮上云际,又是一阵血色,又是颤栗的低吟。

读后感初中 篇7

在我看来,曹禺设置戏剧冲突的技巧是无与伦比的。两代人,分别来自两个对立的阶级,由于多次命运的巧合纠缠在了一起,复杂感情的纠葛使他们那本已伤痕累累的心雪上加霜,在命运的无情摆布和感情的残酷玩弄下,他们已无还击之力,死的死,疯的疯,逃的逃,两个家庭在一天之内毁于一旦。这就是封建家庭对人性的摧残。读完之后,莫说剧中人物,连我都痛苦万分,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了。

“雷雨”,这个名字取得太妙了。“雷雨”,贯穿于字里行间,贯穿于环境描写之中,贯穿于人物性格、人物感情之中,贯穿于故事情节之中,贯穿于结构形式之中。《雷雨》故事情节的发展具有夏日雷雨的特征:开始时乌云密布,空气闷热难当,随后,空气的气氛渐趋紧张,时不时伴随电闪雷鸣,随后,大雨骤至,雷电轰鸣,整个宇宙都发怒了。再看繁漪那充满愤怒与压抑,最终走向变态极端的感情,周萍那极度悔恨、惧怕与希望并存,罪恶感与歉然同在的感情,鲁侍萍那饱受折磨仍逃脱不了命运残忍玩弄的内心,哪一样不是“雷雨”特征的典型写照。对制度的批判,对罪恶的揭露,对人物的同情与无奈,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都化作了两个字:雷雨。

虽然四幕长剧的时间跨度仅仅是一天,但我却觉得像是过了一年还不止。一天之内,人物的感情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情节发生如此大的转折,实在叫人能以想象,但我们不得不相信它是真实的。人物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矛盾网、仇恨网,作者正是通过把各种复杂的矛盾糅合在一起,从而表现作品的主题的。周朴园被迫或自愿抛弃了已生下两个儿子的鲁侍萍,三十年后,周朴园偶遇鲁侍萍,矛盾一触即发。工人鲁大海为争取工人的权益与自己并不认识的亲生父亲发生矛盾,被自己同父同母的哥哥周萍痛打,周萍由于与自己的后妈繁漪发生了不自然的关系而悔恨不已,决定痛改前非,却摆脱不了失去精神依托的繁漪的纠缠、威胁,与此同时,周萍爱上了鲁侍萍的女儿——在周家当侍女的四凤,恰巧,繁漪的儿子周冲——一个善良、真诚的少年也对四凤情有独钟。四凤面临母亲和周萍的抉择,周萍把人交给了四凤,却受到繁漪的牵制,周冲面临母亲和哥哥双方面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交错在一起,终于在周朴园暴露身世之谜后酿成了惨剧。这惨剧是偶然的,太多的巧合,天命,但又是必然的,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扭曲、摧残必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作者的高超之处在于,他让矛盾相互交织,无处不在,让人分不清谁是谁,谁爱谁,谁恨谁,但一切又是那么的鲜明,让人的心都能感受到。

我认为繁漪是最具“雷雨”性格的人物,也是剧中人性扭曲最大的人物。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主要体现在繁漪身上。周冲在剧中是最无辜、最悲惨,也是最值得同情的人物。他年仅十七岁,天真烂漫,虽出生在阔家庭,但没有丝毫强权思想、等级观念,他追求平等,追求自由,待人真诚,对下人四凤真心相爱。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青年,在封建家庭复杂的矛盾冲突中白白地毁灭了。周冲的死是最不应该发生的,所以周冲的死是对腐朽的封建制度最有力的控诉。

读后感初中 篇8

毅力乃成功之本,是一种韧劲,一种积累。荀子有云:“锲而不舍,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毅力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地惊人的一股力量,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更会坚强地去面对。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一个在社会底层挣扎的贫苦少年,逐渐成长成为一个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的历程。他的一生非常坎坷,然而他凭毅力使自己继续活下去.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自从认识朱赫来以来,他的心被共产党吸引住了.经过几番波折,他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他出生入死,英勇杀敌.在战争中他也受了不少伤.最严重的一次就是被弹片击中头部,死里逃生.痊愈后,保尔没有忘记党,拿起新的武器,重返战斗队伍,开始了新的生活!他十几岁就立足杀场,英勇杀敌,热爱祖国,在战场上,他被砍了好几刀都大难不死,年轻的他后来疾病缠身,但他仍不停地忘我工作,有休假疗伤的机会他也不愿意放弃工作,毅力真是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啊!

许多名人志士也是在挫折中锻炼了自己,考验了自己,使其成为千古佳作。例如马克思写《资本论》用了40年,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花了30年时间,司马迁编《史记》历史20多年等等。毅力是很重要的!

而我却不能很好地坚持。比如,英语老师让我们每天坚持听读英语15分钟。一开始还觉得挺新鲜,还能天天晚上坚持听读英语,有时候还多听几分钟,可是后来越来越觉得乏味,慢慢地听的时间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不听。我就像小猫钓鱼那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没有坚持。而保尔却能坚持不懈,我十分惭愧!

成功者前进的每一步也许是细小的,但他一直前进着,永不停滞,积之一年,十年,几十年,那就十分惊人,十分可贵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就谈不上不上毅力了。每个人做什么事心中都有一种动力,而我们会被这动力支持着,直到到成功。

读后感初中 篇9

《草房子》这本长篇小说的主人公是油麦地小学校长的儿子桑桑,作品记下了小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桑桑和他的家人是开学不久才调过来的,桑桑的父亲原是一位猎人,打猎直到25岁。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可他一直坚持读书,才当上了校长。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的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惨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刹那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塑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桑桑得鼠疮快要死时,温幼菊的发自内心的鼓励…这一切;既清晰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小学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的六年!

在这本书里最使我感动的还是杜小康。杜小康家住在油麦地的一间"红门"里,他们家几代都在油麦地经商,是油麦地的首富,所以他爸爸杜雍和对他一直是有求必应。可就在他爸爸拿了自家所有钱又去购买一批货准备继续经商时,船翻了,他们家破产了,杜小康停了学。懂事的他在停学后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父母维持着生计,在校门口卖东西,没有一丝卑微的神色,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不怕苦,不怕累,精神饱满地过着每一天。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富有时不要浪费,在贫穷时不要卑微,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学习中要不畏艰难,只有刻苦、勤奋,对生活充满信心,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草房子》让我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在这篇小说中,我也学习会了成长的意义!

读后感初中 篇10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需要时常翻翻书,让自己有更开阔的视野。寒假也不例外,这不,我看完了一本《草房子》,想要知道书里讲了什么吗?那么就跟随我的步伐,去看一看书的内容吧!

这本书讲述了小男孩桑桑身边的人身上发生的事,有秦大奶奶尽力保护油麻地小学的一草一木,有光头孩子“秃鹤”的那颗光头被油麻地小学的孩子笑话等等等等。《草房子》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触动着我的心,但令我最敬佩的是纸月那份不怕苦,没想到她居然可以为了来油麻地小学上学,每天早上坚持走上三公里的路程。

与纸月比,最令我惭愧地是一年级的那件事:国庆长假,我和妈妈都窝在家里没事干。结果妈妈突发奇想,她说:“反正在家也没什么事了,不如锻炼一下体质,去爬山吧!”我也拍手叫好。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走到黄龙洞,大大的红色的“缘”字扑入我的眼眶。我看看后面的山,“也不是很高吗!”于是,我和妈妈振振精神,开始了爬山之徒。开始,我大步大步地向前迈去,觉得轻松自在,似乎有用不完的体力;可是后来,我就觉得小腿上好像绑着10吨重的铁,每迈几步就要歇一会,已经快要有放弃的念头了;大约到了这座山的中高段,我觉得体力已经耗尽,便一屁股坐在路边的石板凳子上,任凭妈妈怎么劝说我都不想再向上爬了,甚至哭了起来。最后,妈妈也实在拿我没办法了,一把把我从凳子上拉起来,无奈地带我下了山,坐公交车回到家里。现在,我“认识”了纸月,“看到”了她的坚持,她的不怕苦,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如果生活在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的我们,都能拥有像故事中纸月的那份美好品质,遇到苦难忍一忍,也许咬咬牙,就过去了,那么,你也许会更加的乐观,更加的积极向上,这个世界也会因你而变得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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