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生活仪式感的高三作文
中国自古以来讲究“礼”的重要,可见古人对于仪式的重视。我想,这是由于从仪式中能传达出来一种无形的力量。
古代历代君王在登基后都要去泰山封禅,以表达对上天的感恩与祈求来年国泰民安。这样盛大的仪式,会不自觉得让人心中产生仪式感,也会让君王自内心产生责任感,产生动力去建设国家,使百姓富足。这就体现出仪式能激发出仪式感,在一种特定的环境下,能让人受到感染,从中获得力量。
但若是仪式只具有机械、公式化的流程,参加仪式的人心中毫无波澜、对仪式背后的意义毫不了解,这样的仪式也不会有任何力量。仪式因有仪式感而变得内涵丰富,才具有现实意义。在懵懂无知的小学生时代,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仅仅是“按照学校要求完成任务”,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历史的兴趣与国家民族情怀的培养,在不知不觉中,每周同样的升旗仪式,不只是简单的注目礼,心中自有自豪与担当,而这份自豪与担当的仪式感,让仪式变得有了崇高的意义。国旗飘扬于风中,心中便有“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信念。仪式感让仪式变得真实,变得亲切,让仪式传达出力量。
从中不难看出,心中首先需有一份仪式感,那是人们从生活中油然而生的情感,而不是被逼迫的、被强制的,而仪式是这一份特有的仪式感的载体。人们常说“时间能抚平一切事物,若人们只怀有一份仪式感,却无从表达,就好比怀有一腔杀敌热血的将领不能带兵打仗。在仪式中,我们回忆、感恩,并将这份仪式感在心中再次坚定,从而自内心中激发力量,而不是让仪式感”一去东流水”。
仪式与仪式感相辅相成,两者皆因对方而有意义,从而迸发出无尽的力量。
第二篇:生活仪式感的高三作文
成长,意味着第一次。第一次奔跑,第一次笑,第一次哭,第一次跌倒,第一次……。仪式感是伴随着第一次,所以仪式感也陪伴着成长。
在我初来乍到这个大大的校园,害羞总是难免的。进到班级,看到几十个陌生的面孔,我就静静地坐在最后一排。看着如同炸锅一般的教室,真能吓死个人。随后慢慢的慢慢的不害羞了脸皮厚了能与他们打成一片这便是一个仪式。
你处在这个世界,总会有仪式以你为主角,也会以他人为主角。同样,没有你的仪式,礼炮也会打响。
十二岁生日,是一个盛大的仪式,可在那一天我并不高兴,我不想成长不想担负责任不想为了吃饭而努力。但经历过后也挺开心的。最起码我完成了一个阶段--“长大成人”。也就是变成了一个大孩子。
在这个仪式上,我大快朵颐,充分表现了吃货的品德。生日过后,一切依旧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就这样一个仪式就过去了,来时匆匆去时也匆匆。那一夜,我想了许多,想着如何为了未来去奋斗,不过现在看来,那只是一个少年的臆想。
“道理总在不经意间流出来”,在我看来仪式也总在不经意中结束。仪式感并不仅仅总在那些特殊的日子才会有,它也存在于很多事情中。比如吃饭,如果你重视它的话那也是一种仪式,你忽略它的话,那就只是一个过程。
各种各样的仪式都需要门票贵的话你就会重视,而仪式感也油然而生,便宜的话也是一样。不管在哪一种场所,你总会明白一些道理,而这些道理也是你成长路上的基石。我想,仪式感与成长的关系大致也就是这样。正视你的成长,正视你所做的每一件事。
第三篇:生活仪式感的高三作文
每一个字,都有自己的韵味,自己的风骨,我们要让每一个字都倍感自信,我们要认真写好每一个字。
为了写出一手好字,我每次写字前都要好好酝酿,一笔一画,当思横平竖直,偏旁部首,定要清晰可辨。深思过后,方可挥笔。三指执笔,放入浓墨中吸饱墨,将笔头一点点捋尖,手臂发力,那墨便被均匀地涂抹在纸上,下笔时定要轻缓,切忌下急笔,否则笔毛会炸成一朵花,产生杂毛,从而造成那一幅富有灵魂的作品里的一点点瑕疵,给人一种“卷面杂乱”的感觉。所以在蘸完墨后捋笔时要到位,笔头尖,笔肚圆。书写时提笔带的尖用勾笔收,遇到带尖的笔画,那一尖要用提笔来展示,这会增加字的整体美观度,写字要注重其整体,左右对齐,或是左高右低。一个字,风韵立马就显现了出来,写字时所要的端正态度,则是对字最起码的尊重,以上,则是写出一个优美而有风骨的字要经历的仪式。
我的毛笔字是从我爷爷那里学来的,每一次写字,都要用那个精致的砚台,亲自磨出一砚好墨,他从来不用那些已经配好的墨汁,他说这样写出的字又舒坦,又留香。我一开始觉得他事多,而后我才发觉,的确如此,自己想要的墨的浓度只有自己知道,写起字来流畅,写出的字也更加劲道。于是,我写字时也像他一样,在一个平坦的石桌上,用砚亲自磨墨,然后用那根笔杆光亮圆滑的老毛笔去书写,写出的字自然也就更加劲道,疏而有力,写完后,一个字一个字地去品,去察觉字的风骨,去察觉那一丝丝墨香,使我沉醉。我觉得,墨比酒更易醉人,因此,古人不但饮酒,还会饮墨。写完后,会将字小心翼翼地收了,收在一个精致的盒子里,不时还会再拿出来欣赏品味。
一根好笔,一滴好墨,碰上一张白纸,便可变成一篇有灵魂的字,心里的骄傲,是对这字的自豪,不是中国人,怎识得方块字?一个字,一种形,一个风骨,一个故事,认真写好每一个字,让每个字都有仪式感,这才是写字的真谛。
写字,在于认真,认真写字,才有仪式感,体会好这种内心的尊敬,然后,写出那一个美丽的方块字。
第四篇:生活仪式感的高三作文
好像满世界都在吼叫:“生活要有仪式感!”有的沙哑,有的清快,有的则带着哭后浓重的鼻音。他们说隆重的仪式能让人永远记住那一刻,但若打心底里在意,那隆重的仪式不过是做给外人看看的罢了。有了别人的同情,感同深受,赞扬,人们内心得到了极大的安慰和满足,自然,这隆重的仪式就变得更加重要了,这不是仪式感,这仅仅是仪式,倘若不投入情感,只不过是走走过场罢了。
当然,这样说也不是认为生活不需要仪式感,生活需要简单的仪式,而内心则需要极其庄重,隆重的仪式感。
只要心中是在意的,是思念的,哪儿都是最庄重的仪式场所。
阿太走后,我坐在她的家里,信佛的阿太平时捻的佛珠还放在床头,几处香和神明的像摆放在柜子上,一切的一切都像阿太还没离开我们一样。跪在枕头上,重重地磕几个头,默默念着保佑阿太平安,在天堂顺顺利利,还请神明多关照她。说着说着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我不信佛,不信神,不信鬼怪,但我仍担心着阿太的魂会不会被鬼怪拉着,毕竟她腿脚不便。想着如果神明能分担我的思念,那相信神明也挺好的。
捻着佛珠,嘴中念念有词,虽然我也不知道我在念什么,只是极力模仿阿太生前的模样,想着阿太这样日日念,魂早就随神明去极乐世界了吧,想着想着,虽然还在哭,但心渐渐安定了下来。这就是我内心的一种仪式感。
几天后,阿太的葬礼,我没有去,别人不解地问我为什么,我说:“不过是一具用过的肉体,有阿太灵魂在的时候,她(肉身)才显得珍贵,没什么好去的,她灵魂已经走了。”
这表面上的仪式,不去也罢。
生活需要仪式,但简单一点吧,内心一定要极其隆重,庄重,这才是对生活,对亲人,对自己的尊重。
第五篇:生活仪式感的高三作文
每一个字,都有自己的韵味,自己的风骨,我们要让每一个字都倍感自信,我们要认真写好每一个字。
为了写出一手好字,我每次写字前都要好好酝酿,一笔一画,当思横平竖直,偏旁部首,定要清晰可辨。深思过后,方可挥笔。三指执笔,放入浓墨中吸饱墨,将笔头一点点捋尖,手臂发力,那墨便被均匀地涂抹在纸上,下笔时定要轻缓,切忌下急笔,否则笔毛会炸成一朵花,产生杂毛,从而造成那一幅富有灵魂的作品里的一点点瑕疵,给人一种“卷面杂乱”的感觉。所以在蘸完墨后捋笔时要到位,笔头尖,笔肚圆。书写时提笔带的尖用勾笔收,遇到带尖的笔画,那一尖要用提笔来展示,这会增加字的整体美观度,写字要注重其整体,左右对齐,或是左高右低。一个字,风韵立马就显现了出来,写字时所要的端正态度,则是对字最起码的尊重,以上,则是写出一个优美而有风骨的字要经历的仪式。
我的毛笔字是从我爷爷那里学来的,每一次写字,都要用那个精致的砚台,亲自磨出一砚好墨,他从来不用那些已经配好的墨汁,他说这样写出的字又舒坦,又留香。我一开始觉得他事多,而后我才发觉,的确如此,自己想要的墨的浓度只有自己知道,写起字来流畅,写出的字也更加劲道。于是,我写字时也像他一样,在一个平坦的石桌上,用砚亲自磨墨,然后用那根笔杆光亮圆滑的老毛笔去书写,写出的字自然也就更加劲道,疏而有力,写完后,一个字一个字地去品,去察觉字的风骨,去察觉那一丝丝墨香,使我沉醉。我觉得,墨比酒更易醉人,因此,古人不但饮酒,还会饮墨。写完后,会将字小心翼翼地收了,收在一个精致的盒子里,不时还会再拿出来欣赏品味。
一根好笔,一滴好墨,碰上一张白纸,便可变成一篇有灵魂的字,心里的骄傲,是对这字的自豪,不是中国人,怎识得方块字?一个字,一种形,一个风骨,一个故事,认真写好每一个字,让每个字都有仪式感,这才是写字的真谛。
写字,在于认真,认真写字,才有仪式感,体会好这种内心的尊敬,然后,写出那一个美丽的方块字。
第六篇:生活仪式感的高三作文
今天与昨天不同,今天收获了一束芳香,而昨天我有一束阳光。昨天与前天不同,因为前天的我两手空空,一无所有。每天都是未来时光里最年轻的一天,每天都因不同的事而愉悦,每天盈满了仪式感。
今天泡了一杯佟小曼的蓝莓花果茶,苹果粒浮于表面,酒红色的茶水,一闻有浓郁的果香,浅尝是酸甜的口感,也有薄荷的清凉,萦绕于舌尖之上。
几乎每一天在家的早餐,爸爸都会变着花样做,从最简单的馒头与粥,到广式蒸笼,虾饺烧麦,也有豆腐脑,胡辣汤油饼一类的外带食品。偶有从姥姥家拿回的包子等等,也是在第二天早上煎一下,有速冻的就蒸一下,用清秀的瓷盘盛着,筷子躺在筷架上,深灰色的餐垫跃入镜头,当然还有一束花,灼灼地开着。哪怕是为了摆拍,这种仪式感也会让我心情变好。一束绽放地灼灼的花,苍翠的叶子,散发着隐约的香气。餐饭白气缭绕,也很香。色香味俱全,我喜欢这样充满仪式感的早餐。
最有仪式感的一天是十二岁的一天,不是因为什么“半成人礼”,而是在那天,妈妈送了我一束粉玫瑰,带有她亲笔写的卡片,那天不是什么重要的日子,却是我最值得记忆的日子。
相比于白灰黑的电脑文档,我更喜欢一份信笺所传递的温情。好看的信纸,是对方或自己喜欢的颜色,黑色或蓝色的字体,是你喜欢的样式,好看,值得怀恋。哪怕写错了,也会成为亲切的怀念。
有人说只要仪式不断,就永远不会忘记。
仪式感,其实是给自己幸福的体验,生活需要仪式感,有仪式感,生活才会美好起来。
第七篇:生活仪式感的高三作文
农历二月十二日是花朝节。在这一天,人们要走亲访友,互相赠送花的种子。这样的场合每个人都要盛装出席,不宜过分艳丽,干净素丽则刚好。这是对花的尊重,是一场特殊的、带有仪式感的活动。
反比如今,网络技术的发达、沟通的便捷导致交往的随意敷衍。万事的求快求简,让仪式感悄然湮灭。最近,在网上看见一则消息。一位女孩为了把她和男孩的故事画进画册中,几乎天天熬夜到凌晨二三点,75页的画册才完成。当她郑重地把画册交给男孩时,男孩先惊讶后一脸疑惑不解地问道:“你为什么做这个?这有意义吗?”看到这,身为旁观者的我怜悯这个男孩的漠然麻木,心痛却不可怜这个诚挚的女孩。因她能用心去做,勇敢表达自己的内心,在最美的年纪做一件这样的事,本身在做的过程中就遇见了自己的诚恳之心。即便最后的结局以泪结尾,但能在自己的仪式感中,做自己的真心,这本身就是件珍贵的经历。
仪式感经常被遗忘,但这并不代表它不重要,人们在生活中应当要有仪式感。庄重地写一封信给即将毕业分离的同学,在分离时与珍重的人一一拥抱,每日留一段闲暇看书,对父母表达爱意与感激之情……这些生活中看似微小的事,往往用心去做,就会变得有意义。很特别的一天,对特别的人,做特别的事,并使对方感到爱与温暖,这便是仪式感。
这是一种对生活认真、尊重、敬畏且热爱的态度,它与刻意,矫情、做作、虚伪无关,它是我们热爱生活的一种方式。用心去做一件事,用心去表达自己的情感。大胆地去说,去做,不让明天的自己为今天的懒怠而后悔。
皓月当空,执笔练字,郑重地在书签上写下自己对友情的珍重……
她相信,时光会见证她的用心。相信,这长书签将变成她们友情中的一片星空。在垂垂暮矣,记忆模糊之际,那片璀璨星空会永远地铭记。
第八篇:生活仪式感的高三作文
有仪式感的一天,一定是快乐的一天。
我喜欢有仪式感的日子,也许仪式非常的简单,就是在你生日时给你送上一份插着蜡烛的小蛋糕,为你唱上一首“生日快乐”歌,或是送一个小礼物就是那么简单,却能给你带来一阵的温暖与快乐,如果没有这种小确幸,人生只不过是干巴巴的沙漠罢了。
我有两个好闺蜜,她们总能够不断地带给我惊喜。印象最深刻的是六年级时的.一次生日,那时“小黑屋”是我们三个人的秘密基地,小黑屋很隐蔽,没有人经过,我们三个曾在里面一起笑过、哭过、疯过。那天不知是谁让我去小黑屋的,我一个人去了那儿,那儿莫名的寂静,刚打开门就被吓到了,只见里面两个黑影,“哇哇”地大叫,定睛一看是她们俩啊!往桌子上一看,放着一块正方形的小蛋糕,我当时又惊又喜,那份惊喜也在我的童年记忆上刻上了美好的印记。
与朋友们在一起久了,毕业了忽然离开她们,还真有一些不适应,就连在操场中奔跑,都能够想起她们对我的加油与助威,我想念她了,我想抱抱你,或是就这样看着你,一句话不说,耳机里播放的都是曾经我们一起听过的歌曲,我只是在很多很多的小瞬间,想起你。比如说一部电影,一首歌,一句歌词,一条马路和无数闭上眼睛的瞬间。
生活需要仪式感,思念让我找到箱子底下的照片,看了又看,这就是爱里最好的仪式感。
第九篇:生活仪式感的高三作文
最近正值清明时节,有人翻山越岭、远渡重洋,只为一次与思念的人相见相聚,只为一场跨越生死的叙话,只为献上一支青绿的艾蒿,只为让那已逝的人与事不被时光的尘埃掩埋。
可很少有人知道,在不久前,还有一个为花而生的节日——花朝节。每年的农历二月十二花朝节,人们会走亲访友,互相赠送花的种子,为平凡的日子,添一份美丽与诗意的感动。有能力的富裕人家,会为花的美丽开一场巨大的盛宴,人们纷纷慕名而来。多少家的清秀佳人与翩翩公子在满园春色中相遇,在这初春的美景中又碰撞出多少美丽的诗行。夜幕时分,院子里会点起丝绸做的灯笼,以便更好地照亮花的美丽。
古时,仪式感在人们是生活中无处不在,不论是端午飘散着的粽子清香、响彻着的赛舟呐喊,还是中秋团坐一席的赏月团圆和精巧月饼,还是春节时的合家团圆、守岁叙话。可现如今,花朝节被遗弃在历史的角落里,各类佳节的形式也不断简化,又是为何?
我们在繁忙的生活中,少了一种仪式感,忘了给平凡的生活送一朵花。信越来越少被人使用,代替的是冰冷与敷衍的表情包。街道上,只见人们脚下生风、面色冷峻。甚至在书店里、咖啡店旁,都很少有人贮留。只有各色的网吧,围团着打游戏的少年。
有人会说,仪式感是生活的负累,自己并没有多余的时间与金钱去追求仪式感。
但其实,仪式感并不是满室金光、富贵堂皇的住所,不是精致昂贵、价值上万的佳肴。它是让你的心灵感到愉悦、特殊的美丽触动。如车站临别前,好友间真挚的拥抱,是为这次相见的时光的定格,和为下次相逢的期冀。轻轻一拥的仪式感,让你们的分离不再常含泪水而是饱含思念,让相隔的每天都因这一次庄重的告别仪式而闪闪发光。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你思念的生长中,诚心诚意地写一封信,配上精巧的信纸,为它熏上芬芳的味道,从这绵绵思念中涌出诚恳动人的心意,寄出一份动人的想念。
曾经有一堂语文课,令我非常难忘。课上,老师别出心裁地给每人发一张精致的明信片,并让我们写上一段美丽的句子,赠与你所思念的人。那一堂课,我们异常庄重用心,认真地回忆所珍藏的往昔,将涌动的心潮汇成最动人真挚的句子。这堂课让我懂得了,仪式感是必要的,它让平凡的事变得特殊,让绵长的感动取代遗憾的落失。它让爱被铭记,让每一天都变得闪闪发光,留有余味。它是我们对待生活的一种方式,对生活认真、尊重且热爱的一种态度。
古人尚且为了一朵花的美丽而奔波,而我们由于脚步匆匆而忽略了太多美好。为了生存,忘了生活,只能沉淀疲乏不甘,所以,让我们在平凡的生活中诗意地栖居,为平凡送上一朵花吧。
第十篇:生活仪式感的高三作文
都觉得小酌配的上初雪的仪式感,今年的初雪来得有些晚,但下雪这件事看老天爷的心情,对它来说:没有早或晚,只要是来了,都是刚刚好。
对一个深冬出生,名字中带“雪”,还十几年如一日穿裙子的人来说,对这个季节实在是爱不起来,但是我不反对任何以初雪为形式的庆祝,记得多年前, 我的上司是个广东人和香港人,那年冬天,他们在北方赶上了人生中对他们来说重要的下雪季,当他们从窗户看见鹅毛般的雪片从空中落下来的时候,兴奋得恨不得拉开窗户就往下跳,丝毫没有考虑我们是在20层楼以上,作为土生土长的北方人,看见他们这个“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只能在背后送他们两个大白眼。
后来我想:他们看见雪的兴奋跟冬天我们往南一路走一路脱的兴奋感估计等同,这样一想,我就平衡了许多。
被他们拽着下楼,给他们拍站在雪中各种姿势的照片,我们北方人都觉得冻成狗他们却在雪地里玩起了打雪仗,那一刻,我深刻理解了什么叫“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的感觉了。
初雪来临,人们习惯用一场跟家人或者朋友间的小酌来庆祝,作为喜迎初雪的来临,顺祝来年是个丰收年。
可对于我奶奶来说,小酌应该是迎接睡觉的仪式感更为贴切,记得小时候,我妈妈有事让我跟我奶奶一起睡,每到临睡前,我奶奶都用白色小瓷酒盅倒上两杯白酒,然后就着几颗花米下肚,然后关灯睡觉。
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花生米是白酒入门级的黄金搭档。
后来,我发现我老爹也是喝酒后就睡觉,原来,酒后不闹事儿是我们家的家风,是祖上传来来的优良传统。
初雪来临,我觉得这种天气应该喝点黄酒,放上姜丝陈皮加块红糖,温热后下肚,红喉咙到脚底都是暖的,微醺之后,上床,打开笔记本,找一部老电影,缩着身子到深夜,雪夜,也是另一种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