柑桔季节性购销合同 篇1
需方(甲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供方(乙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了搞活流通,促进柑桔生产的发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
品名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合计
第二条品质规格:按CH0 年 月 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柑桔季节性购销合同 篇2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遵循自愿、城实信用原则,就产品购销达成以下协议:
二、产品质量:甲方出售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注和行业标准。
三、交货:
1.交货时间: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货物。
2.交货地点:
3.乙方指定收货人身份证号码:
4.甲方交货时,乙方指定收货人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收货证明。
四、安装和验收:
1.甲方应在交货后 个工作日内将产品调试和安装完毕,乙方有义务予以协助配合,对甲方的安装调试工作有异议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交易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在当天内向甲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乙方逾期未出具验收证明的视为验收合格。
五、付款结算:
1.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款项的方式,包括并且限于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2.支付时间:
3.本合同交易标的物所以权在乙方货款全部支付完毕后转移。
4.双方银行开户具体情况已通知对方,乙方不得向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收取现金货款的甲方人员支付现金货款。
六、违约责任及索赔
1.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则甲方应从规定交货日十天后的次日起,每向乙方赔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的违约损失以逾期移交产品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2.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自逾期日起,每日按逾期付款之总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偿付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甲方原因而使乙方拒绝接受货物的,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拒绝收货原因。
七、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及合同相关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同意由甲方总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意思表达真实,合同在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经乙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柑桔季节性购销合同 篇3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满足需方项目施工的需要,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要求:满足GB/T5031-20xx规定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交货方式按本条款第 (3) 条执行。
1、需方自提 :。
2、供方送货: 供方负责运输,货至交货地,。
3、其他方式
(二)交货时间:
(三)交货地点:巴塞罗那俱乐部昆明海埂青训基地项目工地现场。
(四)交接货人 :供方交货人: 需方收货人: 任何一方联系人若发生变更,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五)装车、运输及卸货费用承担按本条款第 2 条执行。
1、供方仓库的装车费用由方承担,货至交货地,卸货费由 方承担。
2、其他约定
四、产品验收
(一)数量验收:
1、本确认单仅代表对供货数量及外观的认可,并不能解除供方对产品内在质量所负的责任。
2、供方供货清单必须加盖公章,清单数量必须明确标注件明细,方便需方验收。
(二)产品质量验收:
1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需方应在数量及外观签收15日内书面向供方提出,供方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3日内予以回复,并按需方要求给予解决 。
2、本合同中材料质保期为从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六、结算方式按本条款第 (三) 条执行。
(一)现款现货。
(二)对账结算:本合同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收货数量与合同单价乘积为准;合同签订,需方即向供方支付 作为预付款,开始供货;双方按 进行对账结算,结算时间为 ,需方于 向供方支付 ;
(三)其他约定至合同价的95%,留5%作质保金,质保期满10日内结清全款。
七、款项支付方式及发票开具
(一)支付方式按本条款第 1 条执行。
1、银行转账支票。
2、现金支付。
3、电汇支付(款项电汇前供方必须提供确认函并加盖公章明确相关电汇信息)。
4、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1)需方以供方承担需方承担月银行承兑贴息;
(2)需方承担贴息部分,按同期银行贴息率,双方认可后,由供方统一办理贴息,其费用由需方支付给供方,供方开具发票。
5、以其他支付方式约定:
(二)发票开具
1、收款时供方必须按;
2、由于供方未按需方要求开具发票或完善相关付款手续,需方可拒绝付款。 八、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需方的权力和义务
提供给供方材料进场时的堆放场地;在供方进行现场组装时停止对塔吊的使用,并提供必要的电源。
(二)供方的权力和义务
进入施工现场后,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本人、需方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供方车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各类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生产;进入现场的各类车辆设备确保噪声、排放等达标,材料的运输过程中注意密封不洒落,装卸过程中确保安全、不扰民、不乱扔废弃物,并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
九、违约责任:
定时间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 1 ‰的违约金;需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按违约款金额计算,每天支付 1 ‰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 10 %
十、其它约定事项
(一) 针对售与需方的塔吊监控系统,供方另附售后服务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若因不可抗力(暴雨、大雪、水淹、地震和狂风等)导致本合同所供材料出现供应及质量问题,不视为供方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始生效,至质保期结束、货款两清 失效。
十三、本合同壹式 捌 份,供方 肆 份,需方 肆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